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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关于修(制)订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各学院(部):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更好地适应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我校2006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现就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面向”。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创新体系建设等四大建设为基础,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模式创新、教学管理模式创新等三项创新为路线,找准切入点,倡导多元化。以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为目标,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结合,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研究型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二、基本原则和要求1.找准培养目标,鼓励多元模式按照“三个符合度”(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要求及人的全面发展的符合度,专业办学条件与所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所培养的人才质量与自定目标的符合度)的要求,切实把握好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进一步明确就业导向。学校鼓励各学院结合各专业的特点,探索人才培养的新途径、特别是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继续实施或探索多种培养模式,构建多元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倡导有条件的学院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创建具有特色优势的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基地。2.坚持教育创新,彰显专业特色各专业应从本专业的办学实际出发,制订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累经验。每个专业的培养方案都应体现自身特色和优势。省级和国家级特色专业的培养方案要做到特色鲜明,突出创新,为我校的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学校提倡工程类专业参照《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见附件1)中关于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内涵要求,制订好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通才专才结合,优化课程体系学校人才培养规格的总体要求是:夯实知识基础,培养通才根基上的专才。各专业应精心作好方案设计,搭建好“通才+专才”的框架体系。按照学科专业群的建设思路,科学地处理好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主干学科与相关学科、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的关系。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为切入点,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的力度,精简课程门类,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学校对学科基础课程实行归口管理。部分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实行分层次教学。4.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创新能力以实验教学平台、实训教学平台和创新教学平台为依托,大力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竞争能力。在统筹规划、符合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将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学年)、社会实践、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等各种实践教学环节有机结合。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25%。逐步建设以独立设置实验课程为主的模式,实现实验教学内容的优化整合,强化综合性和设计性训练。三、课程体系的调整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原“平台+模块”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将全部修读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必修课程包括通修课程模块、学科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和实践教学模块;选修课程分为专业方向课程模块、辅修课程模块和公共选修课程模块。上述模块归属为4个课程平台(参见图1和表4),以构建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1.通修课程模块通修课程是学校根据相关要求面向各专业统一开设的课程。该模块包括思想政治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体育、军事训练课程,其中,思想政治课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教社政[2005]9号文件规定的学分要求设定(表1),其他课程由学校作统一规定。图1成都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及学分配置课程体系总学分(≤190学分)必修课程学分(145±)选修课程学分(45±)学科基础课程学分(50±)通修课程学分(35±)专业核心课程学分(15±)实践教学学分(45±)辅修课程学分(15±)公共选修课程学分(10±)专业方向课程学分(15±)实践教学学分(5±)表1“思政课”课程学分分配表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讲课学期(开课学院)“思政课”读书与社会实践活动备注学分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54040第1学期(01—06学院)第2学期(07—11学院、体育部)0.50.5“思政课”读书与社会实践活动的3学分记入实践教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54040第3学期(07—11学院、体育部)第4学期(01—06学院)0.50.5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2424第1学期(07—11学院、体育部)第2学期(01—06学院)0.50.5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57272第5学期(01—06学院)第6学期(07—11学院、体育部)1.51.5形势与政策2.01~7学期每学期安排17学时要求继续深化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应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实践教育,开拓思想政治教育“第二课堂”,真正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体验”的结合,提高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效果。大学英语课程应继续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学生自主学习环节,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大学英语课程安排在大一和大二,每学期4学分。计算机课程包括:(1)《大学计算机基础》(理论1学分、实践1.5学分,第一学期开设);(2)计算机技术应用课程(包括VB程序设计、C/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程序设计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技术等;均为4学分:理论2学分、实践2学分;各专业可根据学科的特点选择一门列入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第二学期开设);(3)计算机技术辅修课程。大学体育每周2学时,分别在大一、大二的四个学期开设,共4学分,其中1个学分属于通修课程模块,其余3个学分属于实践教学课程模块。军事训练包括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训练两部分,时间为2周,共1学分,属于实践教学课程模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文件精神,学校统一设置《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两门课程,共2学分。2.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模块表2成都理工大学部分学科基础课学分/学时配置表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理论实验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理论实验高等数学(Ⅰ)11.5184184工程制图(Ⅰ)6966432高等数学(Ⅱ)10.5168168工程制图(Ⅱ)4644816高等数学(Ⅲ)9144144工程制图(Ⅲ)2.540328高等数学(Ⅳ)58080建筑制图4644816线性代数2.54040电工电子学(Ⅰ)6.51048024理工数学实验23232电工电子学(Ⅱ)4.5725616概率论与数理统计34848电工电子学(Ⅲ)3.5564016大学物理学(Ⅰ)91441404现代化学基础(Ⅰ)1117612848大学物理学(Ⅱ)81281244现代化学基础(Ⅱ)81288840大学物理学(Ⅲ)71121084现代化学基础(Ⅲ)6.51047232大学物理学(Ⅳ)5.588862普通化学(Ⅰ)4644420文科物理34848普通化学(Ⅱ)2.5403010大学物理实验(Ⅰ)464460普通化学(Ⅲ)23232大学物理实验(Ⅱ)3.556452地球科学导论2.540328大学物理实验(Ⅲ)348444工程力学4.572648大学物理实验(Ⅳ)232428按所属学科大类设置学科基础课程,夯实学科基础。同一个一级学科下的专业,应设置共同的学科基础课程平台(参见附件2)。在学时安排上要体现“加强基础”的原则,同一学科门类下不同专业开设的相同学科基础课应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考核。提倡多学科之间、相近学院之间打通基础课程,开设共同的学科(专业)基础课。表2列出由学校统一设置的部分学科基础课程。3.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和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专业核心课程依据教育部《2007年版本科专业目录》,参照本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规范设定。各学院应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工程能力出发,精心设计本专业教育的知识体系、知识领域、知识单元以及具体要求,构建体现专业特色和专业发展方向的专业课程框架。4.辅修课程模块本模块的设置是为学生在专业教育阶段提供一种知识复合的途径,既可以从横向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又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学习自己喜爱的专业课程的机会,改变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适应能力。全校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合理的知识体系,设置相应的辅修课程模块,供其他专业的学生选修。辅修课程模块为15个学分左右,不少于5门课程。理工类专业应单独设置辅修课程模块的教学计划,分别安排在大三和大四开设(或安排在短学期开设);文、管、经、法、教育、农学类专业可以只列出满足辅修模块所要求的课程,学生可以采取跟读的方式。图2成都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及学分配置(不设置辅修课程模块)各院系要注意引导学生在专业教育阶段跨学科选学辅修课程模块。辅修课程模块的开课、考试和成绩记载等教学管理均由辅修课程模块所在学院负责记录,并在每一届辅修模块课程结束后,将学生辅修成绩表拷贝送交选课学生所在学院记入学籍档案。为了充分体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如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不要求学生选学辅修课程模块,则可将图1中辅修课程模块配置的学分并入公共选修课程模块(图2)。5.实践教学学分实践教学包括与课程匹配的实验(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专业认识实习、教学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训练以及社会调查与实践、科技训练、军事训练、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等多种形式。鼓励根据实验条件单独开设实验课程。对于依附于理论课程教学的实验,实验课时达到16学时及以上的,要求单独开设实验课程;实验课时未达到16学时的,建议将该类课程的实验教学环节进行整合,以单列课程的形式统一开设综合实验。实践教学环节要充分利用校内教学资源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资源,提倡教学实践与科研生产相结合。各专业应积极设置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并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以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各专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应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85%以上。社会调查与实践原则上安排在假期或短学期进行,可统一组织,也可分散进行。各相关专业应科学制定社会调查项目指南,要求学生在社会调查与实践的基础上撰写调查报告,并将社会调查报告与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相结合。社会调查与实践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6.公共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为任选课程。原则上要求理、工、农学科学生从学校开设的人文社科公选课程中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文、管、经、法、哲学以及教育学学科的学生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公选课中修满规定的学分。非艺术类学生还应从教育部指定的文化素质类课程模块(表3)中选修2学分。课程体系总学分(≤190学分)必修课程学分(145±)选修课程学分(45±)学科基础课程学分(50±)通修课程学分(35±)专业核心课程学分(15±)实践教学学分(45±)公共选修课程学分(15±)专业方向课程学分(20±)实践教学学分(10±)表3文化素质类课程模块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艺术导论322舞蹈鉴赏322音乐鉴赏322书法鉴赏322美术鉴赏322戏曲鉴赏322影视鉴赏322戏剧鉴赏322注:要求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该模块所列的8门课程中任选一门课程(2学分)四、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参数的要求1.学制我校本科专业以4年作为基本学制(建筑学专业为5年),在此基础上实行弹性学习年限的学籍管理办法,在校学习时间为3~6年(建筑学专业4~7年)。允许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缩短或延续在校学习年限。2.学分(1)总学分及其结构:各专业总学分不超过190学分;建筑学专业不超过235学分。在学分分配设计中,要注重加大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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