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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部管理制度Q/HFD/-410-120-2014(A/1版)氨区防泄漏及人身伤害措施2014-04-01发布2014-04-01实施邯峰发电厂运行部发布前言氨区是我厂的重大危险源,为防止液氨泄漏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结合氨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本制度起草人:张益谦本制度审定人:张永利杨长军王波本制度批准人:马聪永本制度由运行部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氨区防止泄漏及人身伤害技术措施氨区是我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液氨是一种具有强烈刺激性和腐蚀性的恶臭气体,易燃、有毒,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等引燃和爆炸。人吸入液氨易中毒,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水肿,甚至死亡。为防止液氨泄漏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结合氨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一、防止发生液氨泄露事故1、严格执行氨区出入管理制度,凡进入氨区的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手机及其他无线通讯工具,出入氨区应关门落锁。2、加强对氨区值班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并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液氨的特性和防控知识,一旦发现的事故危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3、严格执行氨区操作规程,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倒罐作业时,防止误操作发生事故。4、氨区人员必须按时认真对氨区所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5、建立液氨危险化学品档案,定期检查液氨在卸氨、存储、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5、外包工在进入氨区前必须进行防中毒、防火安全培训,进行安全交底,履行许可手续后方可进入氨区工作。6、在卸液氨时必须落实好安全措施,并进行全过程监护,随时严格监控液氨罐液位不得超过罐内总容积的85%。7、在卸液氨时应对卸氨密闭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泄漏。汽车槽车禁止使用软管进行对接。8、在卸液氨时,两储罐液位均达到“高”位报警,但卸载管道中仍充满液氨,但此时切记决不能在液氨气化完之前松开任何连接!9、液氨罐及罐上安全阀、压力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定期全面检测,并留存检验、检测报告。10、定期对氨泄漏检测仪、声光报警器、事故喷淋装置、洗眼淋浴装置、应急水池、水泵、水管、防护围堤等应急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并做好记录。紧急泄氨装置的放空管应接入水池。11、液氨系统上各类管道、设备部件必须是符合安全规定的标准件。所有管道必须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渗漏、腐蚀严重的管道、阀门,防止因磨损、腐蚀等原因发生破裂、泄漏。12、液氨罐应设置灵敏可靠的温度计、压力计、液位计、安全阀,及高低液位报警,并应将信号引至控制室(值班室)。13、液氨管道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控制室及与其无关的房间。14、在夏季时,氨区人员要随时监控室外温度,要根据室外液氨罐等容器外壁受热情况,随时开启喷淋装置进行喷淋冷却降温,并做好记录。15、在冬季温度较低时,应开启伴热系统向氨气吸收罐供应蒸汽,以防止储水冻结,防止无法及时吸收泄漏的氨气。16、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材质的配件。17、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18、严禁在氨区院内进食和饮水。工作人员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二、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1、氨区应在明显易拿处设置事故抢救物品专用柜,柜内应设有:氧(空气)气呼吸器、防毒衣、防毒面具、化学防护眼镜、橡胶防护手套、胶皮水管、急救药品(2%硼酸溶液、0.5%柠檬酸)、生理盐水等防护用具,并指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2、任何人发现液氨泄漏事故后,应立即向值长报告,并进行报警,报警电话:厂内:5119;市区火警电话:119。3、液氨发生泄露事故时,所有进入氨区抢险人员必须全身防护,穿戴防毒衣、氧(空)气呼吸器和防护手套。4、迅速疏散撤离氨泄漏区域一切无关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警戒隔离150米,严格限制出入。抢险人员进入现场,首先搜救中毒人员脱离现场急救。5、发生泄漏立即开喷淋装置进行喷淋,水源不足时,可同时采用消防水枪向地面和空中喷雾进行稀释、溶解。切勿用直流水枪冲击泄漏的液氨或泄漏源,防止产生冰冻。6、事故现场禁绝火源,视情况断电;现场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要关闭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7、发生泄漏应尽快切断泄漏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8、发生泄漏应迅速通知停止一切可能危及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应注意避免过猛、过急、敲打等不规范的动作,防止电器开停可能引发的火种。9、发生泄漏应在在喷雾水枪的掩护下立即关闭有关进出口阀门,切断液氨来源。10、抢险人员尽可能在上风向,同时判断液氨泄漏的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用准备好的堵漏的材料或采取临时打管卡的办法进行堵漏。抢险时必须两人以上,一人监护一人抢险。11、氨储罐发生泄漏而无法堵漏时,将液氨倒入其它氨储罐。倒罐转移必须在喷雾水枪的掩护下进行。12、事故现场如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临近的易燃设施进行防护。13、在卸氨的过程中发生泄漏,在喷雾水枪的掩护下,立即关闭其进、出液阀,将汽车槽车立即驶离氨区。14、液氨系统发生火灾,若遇到火势难以熄灭,着火处火焰变亮耀眼,伴有尖叫、安全阀打开、罐体晃动等爆裂征兆时,现场人员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15、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实施救援,必要时可寻求社会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1、氨区为我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氨区周围应设有“严禁烟火”的明显警示牌。2、氨区人员应熟悉掌握操作技术和严格监督执行安全规定和防火制度。3、凡进入氨区人员触摸静电球,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穿鞋底带有铁钉的鞋;严禁使用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认真履行出入登记手续。4、氨区院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不准搭建临时建筑物和乱拉电线。不准用明火烘烤冻结的管道、阀门。5、氨区内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氨区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6、氨区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配置的各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熟悉厂内外火警电话和一般消防常识。7、机动车辆进入氨区应装好防火罩,并进行登记。8、在卸液氨时汽车槽车必须关闭汽车引擎,装好防火罩、接好地线、设置围栏,以防其它车辆通行或无关人员靠近。卸载工作完毕,静置10分钟后方可拆除接地线。雷雨天气立即停止卸氨,汽车槽车须立即驶离氨区。9、在氨区工作时应使用铜制工具,如使用铁制工具时,应涂抹黄油、加铜垫等。10、氨区的照明灯具和控制开关应采用防爆型。11、液氨储存、制备系统的所属金属装置、设备、管道、储罐等都必须有可靠的接地。12、进入氨区进行检修或其他工作者,必须办理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需动火时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动火工作票。13、在检修或动火工作前必须用氮气吹扫系统将检修的设备、管道内的留存的液氨吹扫彻底,以避免氨和空气混合产生爆炸,当测定该地空气中的氨气含量≤25Mg/m3时方可进行检修工作。14、氨区应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氨气最高含量不超过25Mg/m3。15、氨区如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对近邻的制氢站进行加装隔火墙,防止引发制氢系统火灾和氢罐爆炸事故。四、人员急救措施1、氨区内设有三套洗眼淋浴装置。工作人员不慎接触到液氨,应马上开启就近洗眼淋浴装置,用大量清水长时间冲洗,以免液氨对人体组织器官造成严重伤害。2、液氨发生大量泄漏,救援人员进入事故区抢救受伤人员时,首先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正压式消防呼吸器、防化服、防护手套。3、救护人员进入事故区迅速将氨中毒人员移至空气新鲜处,脱离事故现场,解开领口,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注意保暖,注意伤员身体安全,不能强施硬拉,防止给中毒人员造成外伤。4、如皮肤接触液氨,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先用大量清水及时冲洗,再用2%硼酸液洗涤,就医。5、如眼睛接触液氨,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5分钟,就医。6、如吸入氨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予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本文标题:氨区防止泄漏及人身伤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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