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通信 > 数据通信与网络 >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小学学生是否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和遂平县教育局《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为指导,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通过评价来达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励和发展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打好基础。二、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且要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也要关注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发展潜能;使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要关注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的评价,关注情感体验、学习态度及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发展。2、发展性原则。评价要充分体现学生的发展性与个体性差异,注重学生成长的过程,促进学生自主、主动、创造性发展,使评价工作成为学生、教师、学校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教育过程。3、科学性原则。建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严格评价程序,开发简便易行的评价工具,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4、多元性原则。强调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信息系统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途径立体化,使评价工作成为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的交互活动,注意发挥学生、教师和管理者在评价过程中的协同作用。5、激励性原则。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使评价真正发挥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要注重评价过程中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自我矫正,坚持月评、学期评、学年评的连续评价方法,达到评价促进学生发展和提高的目的。6、民主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要及时沟通,增进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评价内容及依据1、主要内容: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2、信息来源: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于学校每学年对学生发展状况详实的记录与评价。包括日常表现、关键性材料、学生特长表现记录等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评价时,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能充分证实该学生在评价项目中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3、关键材料:能够表明学生多方面发展状况的材料,具有高度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表明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主要包括:①关键考试的成绩:一般指期中、期末或统考成绩,能表明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质量;②关键的表现性作业:指学生在真实背景下所完成的任务,如探究报告、实验操作、小科技发明等,主要表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及创新能力;③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主要体现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合作交往能力以及为他人、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品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反思等;④特长与获奖情况:包括学生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的奖励或能够证明自己特长与潜能的资料;⑤自我描述:即学生对自己的评价,包括个性描述、学习反思、感悟以及发展计划等;⑥他人的评语:指对学生有重要影响或对学生非常了解的人给学生的评价。4、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表明学生发展状况的关键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和学生的观察与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依据,要在充分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关键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作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四、评价的方法与步骤1、评价时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于6月底完成。2、评价方法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综合评语加等级评价的方法进行。综合评语主要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进行定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素质特长和发展潜能,评语应准确、精练。等级评价主要根据附表中一级指标的六个项目分设四个等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3、组织与实施。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由各班组织实施。工作程序如下:(一)健全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小学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成员由校长、教导主任、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以7-9人为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遂平县中学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监督班级评价工作,对班级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存档,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咨询与申诉,及时解决处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问题,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2)建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科任教师为成员,小组成员为3-5人。所确定的评价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并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评价小组名单要在评定工作开展前两周向评定班级所在的学生公布。对于该班三分之一以上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调整。班级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遂平县中学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制定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评定方案,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等。(二)实施评价(1)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教师评价)以及学校总评等级认定等。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学期末在《成长手册》中写出不超过200字的描述性评语,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家长评价。由家长根据学生的表现,按本方案评价标准,在《成长手册》中进行综合评定,作为班级评价的参考。同学互评。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学生根据同学平时表现、同学本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依据评价标准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相应等级。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对本班学生的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参考学生自评、互评与家长评价结果,依据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对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评价结果,学校及其教师可根据平时的了解对其诚信度进行确认后方可参考。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2)学年和小学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等。等级评价的具体办法为:每学年由学生本人、同学、家长、教师对每一个学生对照“主要参考依据”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二级指标给出一个等级,以A、B、C、D呈现,将各二级指标评出的等级A、B、C、D分别赋值为5、4、3、2,然后再计算出每个一级指标总分值,将各一级指标得分相加后,再从高到低按比例还原成等级。其中A等占20%,B等占40%,C等占35%,D等占5%以下。各等级的比例可以在5%的范围内调整。将学生评定为D级应非常慎重,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其中被评为市、区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的班级,A、B等级的比例可适当提高。被确定为A、B等级的学生必须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没有疑义,学校方可将“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五、制度建设与保障措施1.建立公示制度各年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校要公示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以便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评定过程要确保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结果评出后,把等级评价为A、B级的学生名单及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2.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进行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给予解释说明。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处理不满意的,上诉人有权向教育部门评价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3.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价委员会要与所有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学校要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与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得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4.建立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在评价工作中,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各班评价工作要及时进行抽查,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重大问题要重新组织评价,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严重影响评价工作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5、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学校要对参加评价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深刻认识和理解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制度等,确保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要避免教师或他人对评价工作的非正常干扰,避免造成同学之间的不和睦团结,要关注和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及评价可能对同伴关系产生的消极影响。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学科学习评价的关系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小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整体表现的全面评价,而学科学习成绩评价只反映某个阶段学生的学习状况。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来取代现行的以学科成绩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必然,也是学生评价制度改革的方向。但目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还不能一步到位地完全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来取代现行的评价方式。只能采用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成绩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七、评价结果的使用1、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由学生所在学校对学生一个学年或整个小学阶段各方面整体状况的书面评价,因此,应作为学生表现的主要依据装入学生学籍档案并向学生家长反馈。2、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但是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班级评价可按学期进行。各班进行的周评比、月小结可作为学期或学年总评的依据。
本文标题: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7131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