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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交二航局广西南丹至天峨下老高速No.3合同段民爆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目录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一、爆破作业单位管理制度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例会管理制度四、安全检查制度五、安全办公会制度六、涉爆人员管理制度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八、消防安全及动火动焊管理制度九、危险源巡查制度十、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十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十二、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十三、危险品销毁制度十四、库房定员定量、定位定置管理制度十五、民爆物品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十六、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十七、民爆物品装卸安全管理制度十八、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十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2第二部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民爆物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二、民爆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四、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五、民爆物品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六、爆破员岗位责任制七、安全员岗位责任制八、现场保管员岗位责任制九、保安人员岗位责任制十、民爆驾驶员岗位责任制十一、民爆押运员岗位责任制3一、爆破作业单位管理制度1.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2.爆破作业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方可在限定区域自行实施爆破或按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和/或安全评估和/或安全监理。3.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的爆破作业必须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有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设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岗位,并配备相应人员。4.爆破作业单位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和爆破作业专用设备。5.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应向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应向所在地省公安机关提出宴请,并提交相关材料。6.《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爆破作业单位应在期间前60日或爆破作业单位法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原签发公安机关提出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7.营业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破作业活动中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签发公安机关应对其资质等级予以降级,并重新核定从业范围。8.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按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或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签发机关复核属实的,应撤销其《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9.爆破作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4物品丢失、被盗、被抢。10.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安生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生管理机构或者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1.爆破作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安生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12.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生管理人员、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13.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本单位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主管和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证书,获得安全管理资格。积极参加行业和主管部门组织各项专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不断补充吸收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2.认真贯彻执行《民爆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学习岗位技能专业知识、安全防范救援常识、安全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本企业的安全要求及规范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班前、班后会、每月一次安全例会,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理管理局面。3.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5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证件方可上岗。4.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知识。5.对涉及爆破所有有关人员每月进得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培训。6.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现场情况。三、安全例会管理制度1.安全例会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工作的状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例会每月初召开一次,由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机构成员参加。3.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考评上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工作,布置本月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讨论爆破作业单位存在的问题,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规定,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等。4.公司遇到特殊情况,如有重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工作事项需要决定、上级民用爆炸物品重要安全工作精神传达贯彻、公司有重大突发性事故、分管领导以上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民用爆炸物6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5.五、每年要组织一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总结和计划会议,总结一年来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工作,表彰安全工作的优秀个人;提出下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采取的计划措施,布置工作任务;签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职责。6.六、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部门。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7.七、各级领导(部门)须认真贯彻落实,对安全办公会形成的决议进行督办,落实情况应有记录。四、安全检查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排查和消除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对事故进行预防,全方位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处理,关有检查记录。2.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组织成员组成,对各部门及作业场所实施安全经营、劳动保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3.仓库直接负责每周检查一次库区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防雷设施、报警系统、监控系统,防盗等安全装置,并督促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各种装置、设施可靠有有效的使用:以及守护犬是否正常。4.公司在“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7检查,检查的重点为民爆器材库房、运输、防火、防盗情况等:安全员、保管员、保安人员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防范设施、危险场所、违章违纪等,确保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期间的安全。5.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有记录、有整改措施、有事前隐患责任追究。6.对违反各项安全规定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待岗或严重者给以开除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五、安全办公会制度1.确保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能落到实处。2.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例会。3.参会人员为全体职工。4.内容主要讨论本单位安全经营状况。5.随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6.参会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缺席。六、涉爆人员管理制度1.涉爆人员包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人员、民用爆炸物品库管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值班守护人员等涉爆人员。2.涉爆人员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曾因犯罪或违法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人,不得从事涉爆工作。3.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可以兼任。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不得兼任。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不应岂不是受聘于两个及以上爆破作业8单位。4.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经公安部、省级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5.技术负责人就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2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分类为: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报告。6.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9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8.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当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9.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10.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配合人民政府成立或委托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11.发生事故后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并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10八、消防安全及动火动焊管理制度1.民爆器材库区内为禁火区,火源必须严格管制。库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焊、电炉,严禁携带打火机及其他引火物品进入。2.储存库区内不应堆放易燃物和种植高棵植物。储存库区可设高位水池,或设消防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房。3.储存库区内单个储存库应配备至少两个5kg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4.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对动火动焊、临时用电、库区维修施工等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管制。未经批准,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域内严禁动火、动焊,严禁使用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进行维修、施工作业等有危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的危险作业。5.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因生产、储存设施损坏需动火、动焊的,必须由负责作业的单位提出申请,拟定采取防范措施,爆破作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对防范措施进行审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指定现场监护人。6.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须经消防监护人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经检查确认无危险后,现场监护人员方可离开。7.七、临时用电铺设和拆除应由专业电工操作;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8.对库房维修、库区土建施工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加强监控,11严禁带入火源火种,严禁他们接触民用爆炸物品。9.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值班室应设在库区外,并应安装电话、防盗报警系统,并与110联网。九、危险源巡查制度1.公司所属的炸药库、雷管库为重点危险源巡查部位,用电、用火、避雷、装卸作业场所为常规巡查部位。2.夜间必须坚持巡查,巡查的路线、时间、方法,采取不定期变更形式,并要严格保密3.保安人员交接班时,双班人员逐位、逐点进行交接,并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4.保安人员和保管员必须每天仔细检查库房的门窗是否固守,墙体有无异常。5.充分利用先进的远红外线报警监
本文标题: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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