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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量化评分细则根据鄂教师[2013]XXX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保障评选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制定经济开发区量化评分指导细则。量化评分按评分项目打分和民主投票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项目占70%,民主投票占30%。评分项目由教师根据条件申报打分,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查,经公示无异确认。民主投票由学校全体教师进行集中投票,一人一票,现场公开计分。计分公式为:投票得分=得票数÷投票总人数×30%评分项目得分=项目打分总分×70%综合得分=投票得分+项目评分得分评分项目由教龄(30分)、工作量和教育教学效果(40分)、教研成果和获得荣誉(30分)等三个方面,总分100分。所有荣誉、业绩类证书均以近十年(2003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有效证书。(一)教龄情况(30分)1.教龄基础分5分(教龄满10年);2.教龄在11--20年之间,每年得分0.8分,教龄满20年得分13分;3.教龄在21--30年之间,每年得分1分,教龄满30年,得分23分;4.教龄在30年以上,每年得分2分,教龄分最高不超过30分。(二)工作量和教育教学效果(40分)1.教学工作量(10分):近三年内教学平均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20课时);满工作量记6分,超工作量40课时加1分。2.班主任(10分):近十年内,有班主任或团队工作(中层干部、共青团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及体音美等学科训练队带队教师)经历每年记1分。3.教育教学效果(14分):近5年来至少有3年大面积(每学期至少1个班)学生学习质量提高和学生全面发展的成果,教育教学业务突出,社会效果反映良好,在区域范围内产生一定影响,最高得分14分。此项分数由评选小组根据学校教代会通过的方案据实评分。教育教学效果(14分)非常优秀优秀较好14分10分7分4.年度考核(6分):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一年记1分,优秀一年记2分。(三)教研成果和获得的荣誉(30分)一项获得多次奖励的,以最高奖励级别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1.个人论文、论著,最高得分为10分。包括在市级以上大会交流获奖作品(含教案、课件等);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学术论文及教研文章;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以习题解答为主要特征的教辅资料一律不记分,论著编者参与章节编写的才能加分。论文、教案、课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等奖5分/次3分/次2分/次1分/次二等奖3分/次2分/次1分/次0.5分/次三等奖2分/次1.5分/次0.5分/次论著独著主编副主编编者5分/部4分/部3分/部1分/部2、近三学年度优质课、说课竞赛(最高分为5分):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镇级或校级优质课4分3分2分1分说课3分2分1分0.5分说明:以上获奖分值均为一等奖及以上等次得分,二等奖及以下均减1分,减完为止。3.指导青年教师获奖或辅导学生获奖(以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或学术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奖项为准,最高得分5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校级一等奖4分/次3分/次2.5分/次2分/次1.5分/次0.5分/次二等奖3分/次2.5分/次2分/次1.5分/次1分/次三等奖2.5分/次2分/次1.5分/次1分/次0.5分/次4.获得荣誉(10分)(1)综合类模范(由县级或以上党委和人民政府授予的,或由县教育局与人社局联合授予的,如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劳动模范等)。省级及以上5分,市级3分,县级2分。(2)、专业类荣誉【骨干教师,学科、学术带头人,学科优秀教师(不含校级),优秀班主任等】。省级及以上5分,市级3分,县级2分,镇级优秀班主任或先进工作者1分。
本文标题:骨干教师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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