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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定稿)
1通知青教发[2006]102号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各总校、中小学、幼儿园: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扎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文明的育人环境。根据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通知》(秦教[2006]280号)精神,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印发平安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矿区、商(市)场、景区、家庭创建标准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使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新举措,是对“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平安校园”创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2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二、工作目标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校园稳定安全管理有效工作机制和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发生,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安全事故,进一步改善学校育人环境。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都参加“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参与面达100%。其中:2006年全县50%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标准。2007年75%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2008年100%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标准。对三年内不达标的学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三、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一)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主动地反映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支持与配合,形成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制定和完善校园稳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保卫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校园稳定安全。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消防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3毒应急预案、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校园周边治安处置应急预案、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制定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稳定安全工作责任追究机制。(三)加大资金投入,增强物质装备,基本构建起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抓好校园报警点的建设,抓好预警、自动报警设施建设。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完备,标识清楚醒目。(四)积极维护校园稳定安全。增强政治敏税性,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上报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校园内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稳定大局维护师生切身利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五)进一步创建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提高师生文明程度。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师生员工对“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有较高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深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注重学生心理调节和教育,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而自杀、出走等事件。开展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道德素质,增强学生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六)加强校园稳定安全综合治理。维护和优化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有效控制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各校要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清理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4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校园周边无违法经营现象。加强学校及周边出租房屋的管理,维护加强校园流动人口管理;校园周边尤其是校门入口的良好交通秩序。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一)教育局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负责中小学“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蔡守怡(教育局局长)副组长:沈忠宝(教育局党委书记)成员:王天印(教育局副局长)艾国军(教育局副局长)李胜贵(教育局副局长)贾兴国(教育局纪检书记)“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股。办公室主任:王天印办公室成员:杨仿张立新薛建国孙斌金霞武永林肖桂菊邢云清苏成悦王春祥刘继宏陈建强刘峰(二)各级各类学校是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主体,要针对师生不同特点,组织师生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学校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形成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教育处(政教处)负责制度建设,安全和法制教育、常规管理和预警机制,安全检查和指导。5教务处(教导处)负责教学安全,教学仪器设备安全,教学使用的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后勤处(财务处)负责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和设备添置,食堂卫生设备和公共财产安全,改水改厕工作。四、评选方式和要求。“平安校园”的评选,由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青龙县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评估标准》(附后)进行自查,自下而上逐级向教育局申报。评估分在85分以上的学校,方可参加县级级“平安校园”的评选,县级“平安校园”由“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评。县级“平安校园”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统一申报时间为当年12月。获得“青龙满族自治县平安校园”称号的,由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予以通报表彰和授牌,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平安校园”。各级“平安校园”均实行动态管理,3年进行一次复查,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其“平安校园”称号,予以摘牌。在评选年度内,学校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对已获得“青龙县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凡出现下列内容之一的,当即取消其“平安校园”称号,并予以摘牌和通报。(一)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系列入室盗窃、流氓滋扰等恶性治安案件的;(二)发生师生员工集体中毒,校舍倒塌、重大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三)发生“法轮功”等邪教人员非法聚集和进京滋事事件的;(四)发生师生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组党”结社,群体性越级上访的;6(五)发生师生员工制毒、贩毒等涉毒案件的;(六)校园内有经营性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机房的;(七)校园内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暴力恐怖事件的;(八)验收评估中师生安全满意率低于80%的。(九)其它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的。各申报学校(园)认真填写《青龙满族自治县“平安校园”申报表》(附后)并连同创建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06年12月30日前报教育局普教股。附件:1、《青龙县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评估标准》2、《青龙满族自治县“平安校园”申报表》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知报送:青龙满族自治县综治办、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2006年11月28日印(共印100份)7附件1中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项目分值检查内容评分标准检查方法自查得分得分组织领导20分1.有校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并有办事机构和具体负责人。有一支从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队伍。2.学校行政会议和创安小组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创建“平安校园”工作。3有切实可行的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4.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并有效开展工作。5.建立并落实“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每项各4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满4分为止。查阅材料,查看会议记录,听取汇报安全管理30分1、建立了校园报警点,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紧密,发生案件能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能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2、有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检查记录,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档案管理规范。3、学校校舍、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各类基础设施完备,没有危房。各类安全标识清楚醒目。能定期对设施进行查勘、鉴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寄宿生管理制度。有严格的门卫制度和验证制度,有值班记录和来访人员登记记录。5、消防设施齐全,并定期检查、更换,各类火险隐患,能及时妥善处理,没有发生火灾。学校办公、教学、科研、生活场所安全通道畅通。6、能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有校内食堂的安全卫生检查记录,没有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7、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安全防范预案及保卫措施。8、加强教学环节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9、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没有发生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10、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安全事故没有缓报、瞒报或不报的现象。每项各3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完为止。检查有关会议记录和材料,访问师生,现场查看。8项目分值检查内容评分标准检查方法自查得分得分安全教育20分1、能定期对师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有聘请当地公安、司法、消防部门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2、每学期有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和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并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前各学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学生参加劳动生产实践、勤工俭学中有进行安全教育,并有安全保障。3、积极开展反邪教、禁毒教育,没有学生吸毒或参加邪教组织活动。4、加强普法教育,师生员工维护安全稳定和法律的意识较强,没有发生师生违法犯罪行为。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没有发生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出现自杀、出走等现象。6、加强对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严重心理障碍者和经常违纪者等学生的教育管理,有相关的措施,教育效果好。第1、2项4分,其余项3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完为止。检查记录,向师生调查,现场查看。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15分1、学校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省、市、县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精神。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校园及周边地区没有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无违规违法经营现象,校园周边尤其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3、加强校园外来人口和学校出租房屋的管理。4、没有发生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滋扰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5、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至少90%的师生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表示满意。每项各3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满3分止。检查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现场查看。访问师生,了解满意程度维护安全稳定工作15分1、定期分析、排查、掌握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并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2、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有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演练。3、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及时反映学校有关安全稳定的信息动态。4、积极开展各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没有发生赴省、进京集体上访案件。5、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监控。认真做好学校网站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和备案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1-3项各2分,第4项3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各扣满为止。第5项6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全扣查看文件,检查记录,现场查看9附件2青龙满族自治县“平安校园”申报表学校名称负责人电话自评时间自评分考评时间考评分平安校园创建情况总校意见(盖章)年月
本文标题: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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