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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事故参与度:指已有某种既存疾病的人,于交通事故后死亡、伤残,根据事故原因对死亡、伤残寄于何种程度的关系来判断当事人应承当什么样的责任。2.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3.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4.截瘫指数:截瘫指数是按脊髓活动的3种功能,即运动、感觉及括约肌功能受损程度加以计算,截瘫指数高,截瘫程度严重。5.临床法医学:是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他生理和病理等问题的一门学科,是法医学一门重要的分支学科。6.补充鉴定:办案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认为临床法医学鉴定结论不够完备,鉴定人没有很好地利用办案单位提供的材料,没有完全解决案件中所提出的问题;认为临床法医学鉴定结论的论据不足或者发现了新材料,而提交给原鉴定人进行补充或解答新问题称为补充鉴定。7.活体损伤:凡活体受到损伤因素的作用,造成组织器官的结构破坏和功能障碍,称为活体损伤。8.瘢痕疙瘩:瘢痕增生超过原来的创面,向周围正常皮肤扩张,边缘明显隆起。与增殖性瘢痕不同。瘢痕疙瘩具有肿瘤样纤维组织增生的特性,形成的瘢痕组织大于原创口的面积。9.凹陷性瘢痕:伴有深部组织缺损的严重损伤,伤口愈合后常形成低于正常皮肤表面的凹陷性瘢痕。10.childabuse:是指对儿童有义务抚养、监管及有操纵权的人作出的足以对儿童的健康、生存、生长发育及尊严造成实际的或潜在的伤害行为,包括各种形式的躯体和(或)情感虐待、性虐待、忽视以及对其进行经济性剥削。11.性虐待:发生于成人和未满18岁儿童之间的以儿童为性满足工具的性接触称为性虐待(sexualabuse)。该定义的核心强调受害者的未成年特征及其在性接触行为中的非主动性。12.Rape:是指男子违背妇女的意愿,采用暴力、胁迫、利诱、欺骗、药物或其他手段,使其不敢或不能抵抗,强行与之发生的非法性交行为。13.夜间勃起:是指健康男性(从婴儿到年迈老人)在夜间睡眠快速动眼期有正常自然的生理性勃起现象,是目前公认的最好的非创伤性鉴别心理性和器质性阴茎勃起功能障碍的方法。14.性成熟:指性器官、体格及第二性征的发育成熟并具有生育能力。15.诈病: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假装或伪装患有某种疾病,称为诈病。16.造作伤(病):自己或授意他人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的,或故意夸大、改变原有伤(病)情,称为造作伤(病)。二.填空题1.劳动能力丧失分为10级,从1级到10级,最重为1级,最轻为10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的1、2、3、4为劳动能力全部丧失,5、6级为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7、8、9、10为劳动能力部分丧失。2.因颅脑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3.法医学鉴定中构成重伤的颅内血肿概念是:血液积聚于颅腔,达到一定的体积,一般在小脑幕上20mL以上,幕下10mL以上,可引起脑压迫的临床表现,如颅内压增高,脑移位和脑疝形成等,因而危及生命。4.外伤性癫痫的诊断:在明确癫痫诊断的基础上,诊断外伤性癫痫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既往无癫痫病史;②伤后出现癫痫发作;③癫痫发作类型与脑损伤的部位和脑电图改变相一致;④有引起癫痫发作的器质性颅脑损伤;⑤排除其他继发性癫痫可能。5.临床法医学研究的对象是活体。6.在临床法医鉴定实践中,损伤与疾病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损伤与疾病无因果关系、损伤加重了疾病的病情、损伤对疾病起促发作用、损伤与疾病直接因果关系。7.同一损伤工具由于打击面的不同,可形成不同形状的损伤。如斧头用斧刃砍击可形成典型的锐器创,而用斧背打击则可形成钝器伤。8.单刃刺切器垂直进入和退出人体,其疤痕呈线条状,一侧钝,一侧尖锐,疤痕长度常比刺切器的横断面小。而双刃刺切器造成的刺创疤痕长度常比刺切器的横断面大。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此罪而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0.常见的猥亵行为有手淫、鸡奸、窥阴癖、.露阴癖、性窒息等。11.牙齿脱落或折断共7枚以上(含7枚)就可评定为重伤;脱落牙齿或折断2枚(含2枚)可评定为轻伤。12.前臂不能旋前,拇、示、中三指不能屈,握拳无力,拇指对掌、对指、外展功能障碍,鱼际肌群萎缩,呈“猿手”畸形,应该考虑为正中神经损伤。足下垂,被检者不能伸足、提足、伸趾,使足呈马蹄内翻足畸形,应该考虑为腓总神经损伤。13.根据现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外伤致肾破裂(包括挫碎)、尿外渗须手术治疗,肾破裂出血并发休克者,属重伤。浅表局限性肾皮质裂伤,轻度肾被膜下出血无其他并发症者,属轻伤。14.阴囊皮肤撕脱范围达50%者属重伤。两侧睾丸萎缩、坏死致生殖功能丧失者,为重伤。一侧睾丸萎缩或缺失、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一侧睾丸脱位、鞘膜积血等均为轻伤。15.脊柱骨折或者脱位,伴有脊髓损伤或者多根脊神经损伤,脊髓实质性损伤影响脊髓功能,如肢体活动功能,性功能或者大、小便严重障碍,构成重伤;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属轻伤。胡说八道!三.简答题1.在护理依赖评定时,生活自理包括哪5项?护理依赖程度的等级如何划分?答:生活自理包括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护理依赖分三个等级,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3项需要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1项需要护理。2.诊断脑震荡的必备条件和参考条件?答:脑震荡的必备条件:①有头部外伤史;②确证的原发性意识障碍,一般不超过30分钟;③脑无器质性损害:神经系统检查无阳性体征、脑CT正常和腰穿脑脊液正常。参考条件:①逆行性遗忘;②头痛、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等自觉症状。3.活体损伤鉴定过程中如何处理损伤与疾病的关系?答:(1).单纯由损伤引起→轻重伤鉴定。(2).单纯由疾病引起→不进行损伤鉴定。(3).以损伤为主,疾病为辅→直接鉴定,但在分析说明中对疾病情况进行说明。(4).以疾病为主,损伤作为诱因→不宜进行损伤鉴定,在分析说明中说明。4.什么叫重伤、轻伤、轻微伤?答:重伤(injuryseverity)是指危及生命或者并发症危及生命的损伤,损伤造成重要器官结构破坏或严重的功能障碍。轻伤(fleshinjury)指不论损伤当时或者伤后其程度都不危及生命的损伤。轻微伤(slightinjury)指造成组织器官的轻微损伤,经治疗后恢复不遗留任何功能障碍。5.简述强奸的法医学鉴定?答:(1)案情调查要了解受害人的一般情况;要详细了解受害人被强奸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次数、与加害人是否认识、是否愿意、加害人是否采用暴力手段或者其他什么手段、防卫和抵抗情况、是否射精等;要了解加害人的情况;(2)现场勘查强奸现场可发生在室内也可发生在室外。要找到强奸的直接物证,如有无精液或者精斑、有无血迹、有无毛发等。(3)检查被鉴定人:1)一般检查,2)外阴检查,3)处女膜检查;4)精液(斑)的检查5)妊娠的检查6)性病感染7)暴力检查(4)犯罪嫌疑人的检查1)一般检查,2)外阴检查,3)损伤检查;6.简述诈病的特点?答:(1).诈病均有明确的目的诈病者常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往往带有欺骗性和隐蔽性。(2)同一人群中常常伪装相同的疾病在同一人群中,有人伪装某种疾病未被识破,伪装成功后,其他人也跟着模仿,此种情况在劳教、监狱服刑的人群中时有发生。(3)多选择靠一般方法不易检查鉴别的疾病进行伪装。(4)症状混乱而矛盾诈病者对所述病情和经过常前后矛盾,症状与体征不符。(5)不正常的病程诈病者常突然发病,经药物治疗,“病情”常无好转或改善,甚至有时反而会加重;当其目的或要求达到或不可能达到时,病情很快痊愈。(6)诈病常与损伤联系在一起。(7)体检不配合。7.简述腹部损伤重伤的法医学鉴定?答:(1)腹部损伤致胃、肠、胆道系统穿孔、破裂;(2)腹部损伤致腹膜炎、败血症、肠梗阻需手术治疗的或肠瘘等;(3)腹部空腔脏器损伤致腹腔积血,需手术治疗;(4)腹部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者感染性休克;(5)胃化学性损伤引起严重进食障碍,需手术治疗的。8.外伤性呼吸困难检查时注意要点有哪些?答:(1)临床记录的呼吸困难,并非等同于重伤标准中的呼吸困难。(2)达到威胁生命安全的呼吸困难,必须有严重胸部损伤。肋骨、胸骨骨折必须伴有严重的肺损伤或气管、支气管损伤。(3)呼吸频率应在28~35次/分,伴有呼吸深度和呼吸节律异常,并呈持续状态。其持续时间的长短各个伤者不同,但必须出现缺氧的症状和体征。必须有多次临床呼吸记录佐证。一次检测呼吸的时间少于30秒则不能准确反映呼吸困难程度。(4)排除短暂的创伤后应激性呼吸浅快或情绪性呼吸波动。(5)排除癔症性呼吸困难(具有癔症表现,无引起呼吸困难的病变)。
本文标题:法医临床学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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