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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宁波市规划局2014年7月一、规划总则1.1编制目的与对象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4修改),保护和改善宁波市生态环境,加快宁波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科学指导城市生态绿地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宁波市实际,特编制本规划。本次规划对象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以及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1.2规划范围与期限分市域、中心城市两个层次。市域,即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中心城市,包括中心城及外围组团,其城市规划区范围即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与现行总规保持一致,至2020年。1.3规划目标市域:构建与市域城乡空间发展和产业空间布局相吻合的,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的绿色生态框架,控制生态用地占陆域总用地的75%以上。中心城市:努力把宁波建成为一个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环境舒适宜人、景观优美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现中心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6㎡以上,绿地率38%以上,绿化覆盖率45%以上。实现“500米见园、400米见水、300米见绿”的空间布局目标,中心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数达0.09个/万人,符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二、市域绿地系统规划2.1规划结构市域绿地系统结构为:山海拥城、绿带绕城、绿源联城。通过一条南北向生态大通道、一条滨海生态屏障、三条沟通海陆的生态走廊,构建连山、面海、串城的市域绿地系统。通过多条生态间隔带,锚固市域空间结构,协调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的关系,限制城镇空间的连绵发展。城市周边的多片生态绿源,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2.2规划布局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的原则,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11类生态红线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重要自然岸线和海洋保护区、重要物种(含渔业)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使全市受保护地区面积占陆域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按照生态涵养区、生态保育区、生态间隔带、三江生态轴、环城绿带五类生态空间,以规划主要干道、河流为边界,结合行政区划,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共划定5片生态涵养区、3片生态保育区、12条生态间隔带、3段环城绿带。三、中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3.1规划结构中心城市绿地系统结构为:生态包围,三江共依,锁扣楔入,蓝绿成网。3.2规划布局“生态包围”是由山海生态圈和生态带构成,是中心城市外围的生态屏障,总面积451平方公里。“三江共依”是由余姚江、甬江、奉化江及两岸生态空间组成的宁波城市重要绿化、风貌景观轴,是沟通城市内外的生态骨架。根据区段功能特征划分为生态控制段、建设缓冲段、三江六岸中心段,总面积47平方公里。“锁扣楔入”是由生态带、风景林地导入城市内部形成的楔形防护绿带,与外围山体相连,引导山体下坡风流入城区,总面积25平方公里。“蓝绿成网”是结合城市绿道,选择主要河流、主干河道,形成一个纵横交错、自我循环的滨水绿廊体系。规划一、二、三级廊道串联主要公园绿地,并开放沿河绿地。规划期末三江片滨水绿廊密度将达到2.4km/km2。3.3城市绿地分类规划1.公园绿地(1)综合公园规划市级综合公园25个,区级综合公园27个,社区公园169个,专类公园44个。2.生产绿地生产绿地规划远期考虑到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化发展,规划在中心城市外围结合现有苗圃、花圃开辟现代化苗木生产基地,规划总面积约1368公顷。3.防护绿地与城市组团隔离带建设相结合,尽量利用原有绿地、水塘、河流、山岗、高速公路、铁路等地带,与城市绿化、景观建设相结合,规划总面积约3186公顷。4.附属绿地详细规划编制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并同时结合地块和项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地块绿地率。
本文标题:宁波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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