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宣贯辅导资料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对促进爆破技术进步、规范爆破行业运作、加强爆破行为管理、减少爆破责任事故、保障爆破施工安全和推动爆破行业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修编,是在原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爆破安全规程》修编总则(一)修编依据根据国标委《关于下达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9〕93号)要求,即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于2009年12月14日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列为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完成年限为2011年。(二)修编目的与意义1.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相继制修订和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与爆破安全工作有关的条例、规范: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于2006年9月1日实施;2)GB50089《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爆破安全规程》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于2007年8月1日实施;3)GB50154《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爆破安全规程》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于2009年9月1日实施;24)GA837-2009《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于2009年8月1日实施;5)GA838-2009《小型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于2009年8月1日实施;6)GA/T848《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于2012年12月1日实施;7)GA990-201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于2012年6月1日实施;8)GA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于2012年6月1日实施。因此,《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部分内容有待于修改、补充和完善,以便与上述法律、法规和标准相统一。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实施以来,我国爆破行业“四新”技术研发获得了重大突破,推广与应用也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其主要表现:1)新型钻、爆机具得到快速推广和应用,钻孔机具(设备)和现场混装炸药车已很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2)一些爆破工艺逐渐被取消或禁用。例如,药壶爆破已禁止使用,露天裸露爆破也面临禁止使用,硐室爆破限制使用等;3)一批民用爆炸物品被淘汰。例如,火雷管、导火索已禁止使用,铵梯炸药停止生产;4)一系列的新工艺、新技术应运而生。例如,逐孔起爆技术、精确延时起爆技术、高台阶抛掷爆破技术等获得推广应用。3.伴随着爆破行业迅猛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技术与管理水平较低、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爆破作业单位。为了规范爆破行业管理、提高爆破技术水平、确保爆破质量与安全,公安部颁布实施了《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对爆破企业进行整顿和重组,扶持技术力量强、3管理规范化、安全有保障的企业,限制、改造能力低下、存在事故隐患的小企业,为规程的修编提供了法规依据。4.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爆破事故或由此引发的次生事故,警示我们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并通过标准条文强制执行,进一步提升爆破作业本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应当着重指出,《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是一部强制性技术标准,所有条款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变动修改和打折扣。综上所述,修编《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目的与意义,就是进一步适应新规范、新标准,促进爆破行业技术进步,淘汰落后、扶持先进,规范爆破行业行为,加强爆破行业安全管理,引领爆破行业公平、健康、可持续发展。(三)修编原则与程序1.新标准内容全部为强制性技术要素,原标准中的管理要素纳入到GA990和GA991;2.新标准应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并与国际接轨;3.在认真研究原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篇幅控制在±10%之内;4.新标准内容与现行有关标准、条例、办法等保持一致;5.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并将之升华为标准条文。6.扶持先进、限制落后,促进爆破行业的重组、整合与发展;7.修编程序为分组修编、集中讨论、多方征求意见、意见汇总与修改;经初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五次修编,最后形成标准文本。二、《爆破安全规程》修编具体说明(一)主体框架变动1.本标准规范性技术要素全部变为强制性,为此对原标准部分4非强制性条文作了修订、删减。2.在标准文字量略有减少的前提下,将原标准的7章修编为14章,主要变化是:1)新、旧标准第1、2、3章形式不变,内容有所变化。2)原标准第4章(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一分为三,即第4章(爆破工程分级)、第5章(爆破设计、安全评估与安全监理)、第6章(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①第4章为爆破工程分级。内容包括爆破工程的分级与级别调整;②第5章为爆破设计、安全评估与安全监理。本章为技术监督、管理内容,把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这三项技术内容单列为一章。对设计程序作了较大的修改,原标准中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了需要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工程级别、实施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单位和内容;在修编中总结近年来有关规定执行的情况,增加了如何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内容,对其权限及权威性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③第6章为爆破作业基本规定。按爆破作业的工艺过程,对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作了强制性规定。与原标准相比,只删去了与被淘汰工艺有关的安全规定,增加了与新工艺有关的内容。3)原标准第5章(各类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按爆破作业类别不同分成了6章,编排顺序是按爆破介质与作业环境的不同依次安排:①第7章为露天爆破。包括了深孔、浅孔、冻土、硐室、预裂与光面、保护层开挖和地震勘探爆破的内容,对硐室爆破作了删、简,明文规定露天作业不得进行裸露爆破。②第8章为地下爆破。包括了井巷与隧道掘进、硐库群开挖、地下采场爆破、煤矿井下爆破、石油与地蜡矿、钾矿与放射性矿爆破5等各类井下矿山爆破的安全规定。③第9章为高温爆破。专门针对高温露天矿、地下矿及高温高硫矿山、热凝结物等高温环境的爆破作业作出了系统的安全规定。④第10章为水下爆破。水下爆破单列成一章,包括了各类水下岩石爆破、软基处理爆破、破冰爆破、潜水爆破等内容,对水下爆破技术发展给予充分重视。⑤第11章为拆除爆破及城镇浅孔爆破。这两类爆破均在城镇中进行,作业环境复杂,在安全管理上有许多共同之处。围堰、堤坝和挡水岩坎爆破因被认定为拆除爆破的一项,所以也归到本章。⑥第12章为特种爆破。包括金属介质爆破、油气井爆破和钻孔雷爆三个领域。这里面金属介质和油气井爆破是产值高、效益好、发展很快的特种爆破行业,所占篇幅也最大。4)第13章为安全允许距离与对环境影响的控制。为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将原标准第6章中的炸药库安全的有关内容移至第14章。对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吸纳了近几年的经验、教训,并进行了必要的修改。5)第14章为爆破作业单位使用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贮存等。集中了爆破器材购买、储存、运输、管理以及销毁、再加工的全部安全技术内容。做到了与现行标准的一致,保持了内容的完整性。新标准各章编排,具有标题醒目、条理清晰、易于查询的特点。3.取消了附录A、B、C,按强制性条文要求将有关内容修改后纳入了新标准第5章5.2节的正规条文。(二)各章、节及重点内容与修编详细情况1.前言本标准中明确了两点:一是本标准全部为技术性要素;二是全部技术要素均为强制性;原标准含技术与管理要素,且其中部分规范性技术要素和全部管理要素为强制性。62.第1章范围本标准范围中再次强调了本标准为安全技术标准。3.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性文件。4.第3章术语与定义本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由原标准的31条增至34条,所有定义均和国家有关词典作了对证,部分术语定义按词典进行了修正。5.第4章爆破工程分级爆破工程按工程类别、一次爆破总药量、爆破环境复杂程度和爆破物特征,分为A、B、C、D四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对于矿山内部单位(非营业性单位)进行的生产性的爆破工程,虽不纳入分级管理的,也不要求承担单位的级别,但应有与爆破作业级别和作业范围相适应的爆破技术人员;营业性爆破企业承包矿山内部爆破工程,均实行分级管理。这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严格执行。4.1爆破工程分级(1)和原标准相比,爆破工程分级表作了重要调整1)新标准将爆破作业范围由七类压缩为岩土爆破、拆除爆破、特种爆破三类,岩土爆破包括了露天、地下、硐室、水下等;在GB6722-2003中,岩土爆破最高为B级,经过这次调整后有了A级;取消了硐室爆破级别系列。上述调整都是非常重要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发展观;2)新标准鉴于对爆破本质安全与环境安全的考虑,取消单列并限制使用硐室爆破工艺,同时,统一调低了岩土爆破工程分级标准;3)岩土爆破栏目对应的是露天深孔爆破分级,露天深孔爆破是应用最广泛、年炸药消耗量最多(年均百万吨以上)的爆破工艺,为此,新标准分级中增加了A级工程;因矿山常规爆破不实施分解管7理,并为适当限制技术力量薄弱、安全隐患较大的小企业,也相应降低了C、D级工程对应的药量;4)表中注a分别对均属于岩土爆破的地下、复杂环境深孔、露天硐室、地下硐室和水下爆破工程的分级,参照岩土爆破栏的药量作了规定;5)对拆除爆破工程分级作了较大的调整,提出了两个分级标准:①楼房、厂房、水塔、烟囱、冷却塔按高度进行分级,但对于烟囱、冷却塔拆除爆破,在注b中采用高度系数进行分级控制;②桥梁、支撑、基础、地坪、单体结构、围堰(含堤坝、岩坎等)的拆除爆破以及城镇浅孔爆破(含基础、地坪等)按一次炸药用量分级,在注c中分别作了规定;6)特种爆破中的爆炸复合具有规模大、成系列、易于实施分级管理的特点,近年来出现了许多规范化的大中型企业,但也有许多技术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小企业,质量和安全均无保证,鉴此,新标准中将爆炸复合纳入了分级管理范畴,进行规范化管理,分成A、B、C三级;其他特种爆破目前尚无实施分级管理的条件,暂不实行分级管理,但正在研究,计划8月份提出分级方案;7)新标准中的4.2、4.3对爆破工程分级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了B、C、D级岩土爆破工程和拆除爆破工程的强制性调级办法,特种爆破药量较小时,提出了纳入D级管理;而原标准中规定由设计、安全评估和审批单位商定提高爆破工程的管理级别,有一定的随意性、难以控制,故予以删除;6.第5章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与安全监理将原标准的4.3(爆破设计)、4.4(爆破安全评估)、4.5(爆破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条文,吸纳了近年来在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方面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修编成本章的条文,主要修改有:8(1)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均要求单位、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作业范围,并对从事项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2)设计条文的修改1)将原来的三阶段设计文件变更为单一的爆破技术设计,并对技术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作了新的规定;2)将原标准中的附录A、B、C修改后纳入技术设计和施工组织的强制性规定;3)原标准中的设计审批包括设计审批的范围、程序和权限,均属于管理要素,已纳入到《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3)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条文修改1)新标准中对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对象作了明确规定,即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均应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其中对A、B级爆破工程和环境十分复杂的重大爆破工程的安全评估作了明确规定。2)对评估和监理单位资格作出了明确规定。3)安全评估增加了评估依据、专家咨询,并对评估意见的实质性要求作了强制性规定。4)对监理内容、监理对设计文件签认,监理签发的停工令的权力作了强制性规定,对监理程序、监理总结报告也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被纳入爆破安全规程10年来,吸纳了宝贵教训、积累了丰
本文标题:《规程》宣贯教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8881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