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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浅谈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小偷入室盗窃,进屋以后最先干什么?请不要不假思索的说,找值钱的东西呗。错了,从公安部门审讯反馈的信息看,很多小偷进屋之后,首先想到的是怎么安全撤离。即使是从窗户爬进去的,进屋以后,也要找准门在哪里,下手的地点与门的距离有多远,怎么能够全身而退。很多惯犯的预先准备在入室之前就开始了,他们的专业术语叫踩点——事先了解住户附近的逃跑路线、楼梯、出口等,可谓狡猾至极。连小偷都能想到“职业”安全,那么,作为正义事业的安全管理,理所当然的应该比犯罪分子设计的更周全,布置的更细致。2006年6月19日上午,“东区1号”客轮“被新轮85号”客轮撞衬入水,珠海市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陆和港澳救援人员迅速赶往出事海域,避免了一场海难,86名旅客及6名船员全部获救。在这一事故处理中,预警救援机制起到了关键作用。此前,珠海海事局曾组织多方参与“碧洋行动”等应急演练,演习对接应急响应预案,为海上搜救做好了准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进入2016年,国家对现有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并予以公布实施。目的是为了规范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企业的安全工作也应该遵守这一原则。我们实施科学管理,打造本质化安全企业,只是具有了一个好的出发点,还要做最坏的打算——一旦出现事故怎么办?如果没有这么一个“坏打算”,出现事故时就会惊慌失措,小事故就可能会变成大事故,结局更加不可收拾。去年的天津港爆炸案的教训告诉我们错误的施救方式导致了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天津港爆炸案”暴露了什么问题?安全管理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对事故的发生要预先有所准备,超前实施控制。我们首先想要让事故不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把事故控制到尽可能小的范围,不让它蔓延,防止事故出现连锁扩大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或“冲击波效应”。同时,还要对事故及时有效的进行救援,尽量减轻事故带来的灾难性影响,减少伤亡,减少损失。从最坏处打算,要预测到可能发生的伤害,可能会引发哪一类的事故,可能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失,并且,这些损失是具体的,可以量化的,比如,事故会涉及多少个岗位,波及多大的区域,会有多少人多少设备多少建筑受到牵连。估计到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爆炸、火灾、有毒有害物质扩散,对周边地区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要有精确预测。再者,对症才好下药,要有一整套的事故发生之后的应急处理办法。在事故发展的各个阶段,都要有针对性的措施,力求让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地缩小事故影响的范围。第三个方面是抢险救援,要抢救生命,保护财产,这是编制安全管理预案的至高目的。要做到这一切,就需要提前有方案,有准备。这个方案就是我们经常说的预案,包括事故预案、抢险应急预案。这个准备,就是要对预案规定的人员进行培训,做好物资器材的准备,并积极演练,开展事故模拟演习,以备“用兵一时”。突发事件在时间上是突然发生的,只有按照既定的应急预案不断演练不断改进,才能在关键时刻,反应迅速,协调一致,及时有效采取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安环部徐翔宇2017/1/16
本文标题: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浅谈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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