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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教育读本教案教师:___________-2-第一课我是国家小公民教学目的:使学生懂得:公民、国籍、未成年的概念及意义,理解《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对未成年的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权,人人要争做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小公民,遵守法律。教学重难点:重点:提高学生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使学生明白法律是人们的行为准则。难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课时安排:3课时教学过程:第一课时我也是名小公民一、导课师:美丽的城市、美丽的花园、快乐的我是其中的一员,鸟儿是我们的朋友,花儿向我们招手。让我们来做一个文明的小公民,保护这美好的家园。二、授课1、出示图片提问:图上的小公民在做什么?学生讨论。师:我们经常在生活或电视新闻里看到许多好与坏的现象,你能记录下来吗?请你填一填新闻调查表。时间地点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2、欣赏图片出示图片师:同学们,你认为谁画出的文明行为生动?“图1小公民帮盲人过马路,图2小公民保护环境,图3小公民爱护小鸟。”引导构思3、引导构思“你会设计什么样的宣传画来表现文明小公民呢?”4、布置作业把你调查好的人和事画下来,设计制作成一幅宣传画。学生练习,老师指导。-3-5、讲评作业三、小结:联合国环境保护大使珍•古道尔博士说的:“每个人都很重要,每个人都能发挥作用,每个人都能带来变化”。希望同学们能在生活中做个好公民。第二课时我的国籍是中国一、复习导入上节课我们学习了“我也是一名小公民”,谁来说一说什么是公民,公民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那么你们知道什么是国籍吗?我们的国籍是-----?这就是今天这节课我们要学习的内容。板书课题。二、新课学习1、多媒体出示图片:情景再现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欢迎到我们学校来交流学习的外国小朋友,汤姆。下面让他做一下自我介绍。师做个别解释。我们也来介绍一下自己吧。(学生积极作介绍)大家说的都很好。汤姆和我们不同的是:他是美国人,我们是中国人。也就是他和我们的国籍不同。你们知道什么是国籍吗?请举手的学生回答。2.下面我们听一听“小小法博士”怎么说。幻灯片展示: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之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区别一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的唯一标准。一个人一旦具有某个国家的国籍,通常就被认为是该国公民,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理解国籍的概念,记一记,说一说。3.大屏幕展示《国籍法》,了解《国籍法》的内容。4.师: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国籍有哪些规定呢?幻灯片展示: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就具有中国国籍。如果父母其中一人是中国国籍,本人出生在外国,也可以具有中国国籍。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三、课堂小结总结本课所学,让个别学生说一说第三课时我是未成年三、教学过程:【多媒体显示】图片:含苞待放的花朵问:花朵的盛开需要什么条件?生:如:阳光、雨露、适宜的温度、园丁们特别的呵护……师:我们青少年学生正如这含苞待放的花朵,还很稚嫩,需要有特别的呵护,才能让我们的生命之花得以盛开。国家考虑到我们未成年学生年纪小、阅历少,思想单纯,是非判断能力差,缺少自我保护的能力,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所以制定了《未成年保护法》,对未成年人予以特别的法律保护,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亲切关怀,也反映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师:如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多媒体显示】困惑二、我有一位同学,名叫小伟。他爸爸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离婚了,小伟跟随父亲生活。小伟平时比较贪玩,学习成绩不理想。他爸爸喜欢喝酒、打麻将,平时也不大管小伟。可看到小伟考试的成绩不理想,就动辄打骂,甚至把小伟赶出家门,让他找妈妈去,并说不承担任何的抚养费。小伟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问:小伟的爸爸这样做可以吗?为什么?生:略师:小伟爸爸的做法是错误的,违反了《未成年保护法》中家庭保护的有关规定。【多媒体显示】二、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4-【多媒体显示】《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第2课公民权利与自由教学目的:使学生懂得:我国公民的政治、人身、经济。社会、文化等权利;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如公民言论自由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教学重难点:1、《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2、学生接触宪法知识不多,且有些权利概念不理解。课时安排:2课时教学过程:第一课时认识公民的权利一、导入新课思想驿站:想一想:有人说: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家长有权为我们做出决定;也有人说:法律规定我们有受教育的权利,家长的决定应该服从法律。你怎么看?二、新课学习1、什么是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2、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哪些?(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组织政权、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2)人身自由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生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3)通信自由权公民拥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4)受教育权公民拥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受教育也是公民的义务。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社会有义务使所有青少年都享受义务教育,使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政治自由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公民还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权利。(6)其他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公民还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权利,以及各种社会经济权利。3、如何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由宪法规定的,它与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它反映的是公民和国家之间本质的关系,体现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是公民权利和义务-5-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其他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三、作业1、公民有哪些权利?2、如何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课时宪法保障我权利一、导入新课回顾上一节课所学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有哪些?是由什么来规定的?宪法规定了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那么宪法又是如何来保障公民的权利?接下来一起来学习新课——宪法保障公民权利。二、讲授新课探究园:“问题交流”—谁的法律地位高宪法、民法、刑法、立法法等“一家人”就他们的法律地位争论不休。(通过探究问题学习法律导航中的第一部分内容,理解宪法在国家法律中的地位和角色。)出示图片:我国法律体系金字塔学海导航:(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2.为什么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首要地位?(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师问: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有哪些?普通法律规定什么内容?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标志:国旗,国徽,国歌,首都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刑法:犯罪、刑罚问题-6-民法: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关系婚姻法:婚姻、家庭问题经济合同法:经营者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环境保护法:环境问题、环保问题(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如何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课件展示)材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条规定,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我国宪法规定,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以上材料说明:(ACD)(多选)A.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B.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C.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D.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案例分析:(课件展示)案例:2003年3月17日,27岁的孙志刚在广州的大街上行走时,因为未办理暂住证被收容。三天之后,孙志刚在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被打死。5月16日,许志永、俞江、滕彪3位青年法学博士以公民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违宪审查。6月18日国务院宣布废止1982年5月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问:以上案例说明了什么?(说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违背、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被宣布无效。)(3)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程序:(课件展示)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问:宪法的修改程序的严格说明了什么?(充分说明了宪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课件展示)练习: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BD)(多选)A.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C.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7-D.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3.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四章构成。第小资料:我国现行宪法的实施日即12月4日规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201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3课公民义务与责任教学目的:使学生懂得:维护公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和共同意愿;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公民有纳税的义务。教学重难点: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是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2、任何公民不能牺牲国家利益来换取个人好处,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3、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未成年人作为国家小公民,也可能成为纳税人。课时安排:3课时教学过程:第一课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一、导入新课二、讲授新课本节课我们讲政治义务的第一个方面。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板书)1.公民要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板书)(1)公民要依法履行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板书)公民的这项政治义务是由我国的宪法规定的,它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①维护国家主权不被侵犯(板书)国家主权的维护与国家统—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呢?教师总结:带来的是领土被列强瓜分,资源被列强掠夺,经济衰败。民不聊生,中国社会长时间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更主要的是国家的统—在这一时期遭到了破坏,如香港、澳门、台湾都在这一时期被割让或租借给了帝国土义列强。让我们看—幅图。教师提问:这幅图所描述的内容是什么事件?(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使馆)教师提问:中国驻南使馆被轰炸后,全体中国人民的反映是怎样的?(愤怒,强烈谴责北约的野蛮行径,并提出“中国不可侵、中华民族不可辱”的抗议口号。)教师提问:中国驻南使馆被轰炸为何激起国人的强烈愤慨?(学生回答)请大家看—幅图:投影(教师提问):1.这幅图所反映的是中国的什么时期?(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2.图中的狗熊、老鹰等代表了谁?(沙俄、美、英等帝国主义列强。)3.这些国家在这一时期对中国都干了什么
本文标题:小学生高年级法制教育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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