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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方案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在农村地区建立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待遇,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方案为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医疗业务工作水平,更好的地守护群众生命健康,2月20日下午,泥溪镇卫生院组织召开全镇医务工作人员培训会,以建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落脚点,转变服务方式,做到“公共卫生时时处处,保障健康惠及千家万户”,实现人人拥有“家庭医生及小病不出村”的目标。分管公共卫生工作的副院长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进行了解读,明确责任,并要求大家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在签约过程中严格遵照以下标准执行。一是严格准入,规范行为。签约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以上资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必须严格依照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执业,熟练掌握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诊疗技术和基本健康管理知识,做到行为规范,群众信任。二是加大宣传,自愿签约。医院及村卫生室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每户家庭只与1名乡村医生签约,每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约1000人左右。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服务对象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三是加强督导,强化考核。泥溪镇卫生院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兑现挂钩。医院在推进这项工作中,重点强调了签约服务的真实性,在确保真实性的基础上提高签约服务率。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方案各村委会:为进一步深化医改,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构建新型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发挥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网底功能,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在农村地区建立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待遇,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公益性质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便民、利民和惠民意识,始终坚持公益性质。(二)坚持防治结合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和预防的有效融合,让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三)坚持自愿签约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告知签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惠民政策。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服务套餐,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四)坚持循序渐进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在完成公共卫生项目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三、签约主体由镇卫生院1名执业医师与乡村医生1名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以农村贫困人口、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和“三高”倾向人群等为重点签约对象,开展有偿签约服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支撑。四、签约方式(一)签约对象自主选择服务包,与自主选择的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二)区卫计委统一制定签约服务协议,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补偿政策。签约对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组合”。(三)签约期限以年为单位,首次签约自签约之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服务周期,此后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协议到期签约家庭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医生。五、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围绕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提供服务组合(详见物价局、卫计委黄卫计112号《黄山区XX年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六、实施步骤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签约服务试点工作。首次签约必须完成常住人口的15%,其中有偿服务包的签约对象,必须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20%、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各15%,重点是贫困人口对象,逐步扩大范围。家庭医生团队要根据签约内容认真履约,规范开展服务,做好相应记录,及时上报签约服务工作进度表。卫生院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分级诊疗模式的关键切入点,是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大举措。焦村镇政府要发挥集中领导的优势,动员各村委力量,集中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动员本村村民积极参加。镇卫生院根据全科医疗团队设置,合理配置医疗骨干力量,明确职能分工,协助村医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各村村医认真学习签约服务的政策与规定,积极开展本村的签约服务工作。上级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结报政策,引导签约患者通过分级诊疗接受医疗服务。(二)营造良好氛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新生事物,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其认知度仍较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通过发放资料、社会媒体、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及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加强督导考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村为单位,建立以签约户数、服务项目数、实际服务数量、服务规范完成程度、服务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考核制度,补助经费通过考核拨付签约村医。上级部门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医疗团队培训,指导并督导工作进展,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随机进行电话回访,核实签约真实性和服务满意度,促进签约工作良性循环。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方案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医改办、卫生计生委、编办、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物价局《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XX〕1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该《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面临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慢性病高发等诸多挑战,以医院和疾病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难以满足群众对长期、连续健康照顾的需求。同时,居民看病就医集中到大医院,也不利于改善就医环境、均衡医疗资源、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等。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证明,在基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家庭医生以人为中心,面向家庭和社区,以维护和促进整体健康为方向,为群众提供长期签约式服务,有利于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让群众拥有健康守门人,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为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奠定基础。二、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开展情况如何?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XX〕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来,国家层面和我省各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试点,在团队组建、筹资、激励、考核等新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欢迎,为我省签约服务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农村地区,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安排部署,我省自XX年起在66个县(市、区)积极开展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在城市地区,昆明市主城区、红河州个旧市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了社区卫生团队服务、网格化服务、签约服务等多种基层服务模式。XX年,我省主要在昆明市、玉溪市等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共签约万人,常住居民签约率达到%。从前期各地试点的情况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签约服务工作的推进。主要包括签约服务内涵有待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不健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同时,有效的分级诊疗格局尚未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等问题也依然突出。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逐步加以解决,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推广。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什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快推进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调动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增强群众对签约服务的主动性,提高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水平,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对深化医改的获得感。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目标是,XX年,在昆明、玉溪、曲靖、普洱、红河、大理(州市)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并与分级诊疗、医养结合试点相衔接,其他州(市)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开展试点,重点在签约服务内容、价格、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逐步形成家庭医生与重点人群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到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四、谁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什么服务形式?家庭医生是为群众提供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由以下人员承担: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二是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三是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同时还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未来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签约服务队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含助理公卫医师)等组成,并有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将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其中,家庭医生将负责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和管理,其他专科医师和卫技人员也要与团队紧密配合,共同为签约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五、居民如何与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签约?居民或家庭可以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将明确签约服务的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每次签约的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根据服务情况选择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同时还要加强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对接,各地在引导居民或家庭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时,还可以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六、居民签约后能得到哪些服务和优惠?居民在签约后,将享受到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通过不断优化签约服务内
本文标题: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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