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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09-2010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联《关于开展乙肝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09〕499号)和《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2010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通知》(川卫办发〔2009〕505号)及《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年乙肝疫苗补种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09]178号)的要求,我市于2009-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对1994至2001年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实施接种。为保证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对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二、项目实施范围、时间和目标人群(一)实施范围全市各县市区(含各园区、科学城办事处)。(二)实施时间全市统一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的时间为2009年12月14日-20日,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的时间为2010年1月14日-20日,补种第三针乙肝疫苗的时间为2010年6月14日-20日。为确保我市补种乙肝疫苗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必须按四川省2009-2010年补种乙肝疫苗活动实施时间表(见附件2)开展工作。(三)目标人群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三、工作指标所有目标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四、技术措施(一)人员培训省上已培训到市县两级。按照省级培训的统一要求,10月15日前,县级应按照内容完成对乡村级所有参加补种乙肝疫苗工作人员的培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绵阳城区免疫规划办)组织完成对城区接种单位负责人和接种医务人员、学校分管校长和医务人员、社区干部和活动参与人员的培训。(二)社会动员和宣传1、各地在活动开始前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接种实施氛围。宣传活动重点为告知接种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地点等,采取当地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使受种者获取准确的信息。各地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社区通知等方式开展宣传,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可设立宣传专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画、宣传单等。各地要针对重点人群,采取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提高公众的知晓率。活动结束后,各级要填写附件3-1、3-2,并逐级上报。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与新闻单位联系,提供宣传稿件和素材。3、争取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地区报刊广泛宣传补种乙肝疫苗活动,并及时报道当地政府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参加补种乙肝疫苗活动情况。4、协调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积极参与该活动,确保在校学生和家长都知道补种乙肝疫苗的重要性,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接种通知书,通知和动员儿童家长积极配合接种。5、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及时下发省级分发的宣传材料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制宣传材料。6、乡、村两级基层组织可采用有线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单、标语)、墙报、召开干部和群众会议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7、每个学校、接种点都要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等。(三)目标人群摸底登记1、摸底人员组成在校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其他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应协调辖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完成,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2、摸底时间10月中旬开始摸底登记工作,摸底结果逐级汇总。县级于10月22日前汇总摸底结果上报市疾控中心和当地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于10月25日前将全市摸底汇总结果报市卫生局,同时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摸底登记在校目标人群由学校负责摸底登记,填写附件1-1交当地接种单位,接种单位根据摸底情况确定接种对象,填写附件1-2,汇总附件1-3,并填写《乙肝疫苗免疫接种通知单》(附件1-4),再交由学校发放给目标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告知乙肝疫苗接种的针次、接种的时间和地点。校外目标人群的摸底应协调辖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辖区内防疫医生负责协助填写附件1-1,根据摸底情况确定应接种对象,填写附件1-2,汇总附件1-3,并填写《乙肝疫苗免疫接种通知单》(附件1-4)交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告知乙肝疫苗接种的针次、接种的时间和地点。4、摸底注意事项(1)摸底儿童包括:外来临时居住的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的儿童以及原户籍在本地实际已流出的儿童数。(2)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史应结合接种证、接种卡以及家长回忆情况综合判断。首先以接种证为准,无接种证者以接种卡为准,无证无卡者以家长回忆为准,家长能明确乙肝疫苗接种史者视为接种,否则视为未接种。(3)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摸底登记表中明确注明,不予接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既往有乙肝病史;②既往乙肝血清标志物(HBsAg、抗-HBs、抗-HBc、HBeAg、抗-HBe)检测指标中有1项及以上阳性(如既往无血清学检测结果,可按自愿原则自费检测;如不愿检测,即视为全部阴性);③有接种乙肝疫苗禁忌证。(4)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省、市、县级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督导(详见附件5-1、5-3),对未达要求的地方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对摸底调查的质量可用以下指标进行综合评价: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以县为单位,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对本次补种乙肝疫苗活动知晓率≥95%;②摸底目标儿童数应≥2009年当地小学1年级(一个年龄组)入学儿童的8倍;③各年龄摸底目标儿童数应≥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实种数。5、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和管理由于本次补种乙肝疫苗活动接种服务范围大,应种目标儿童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冷链设备的准备,确保疫苗在冷藏条件下运输和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效价;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乙肝疫苗、注射器、宣传画和告家长通知书等的分配计划,保证这些物质的合理分发。(1)分发时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按照时限要求(见附件2),将宣传资料、疫苗、注射器和安全盒逐级分发到乡(镇)卫生院和各接种点。(2)物资管理各级要建立完整的乙肝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供应记录,要求各级均设立专账管理,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详见附件4-1、4-2。6、接种实施(1)接种原则根据既往接种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对既往未完成免疫剂次的人群,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2)免疫程序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即:未接种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既往接种不足3针者,补足3针;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须接种3针次疫苗。(3)接种方式为保证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的接种质量和较高的全程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各地可根据目标人数,考虑适当增设临时接种点,或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4)接种点设置接种点设置数量应根据目标儿童的情况合理安排。学校可设立临时接种点,负责在校目标人群的免疫接种工作。其他儿童可在当地接种门诊接种,特殊情况可采取巡回、入户方式接种。接种点设置的注意事项:①接种点应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可在办公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②接种点要宽敞、明亮、整洁,注意通风;③接种点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补种乙肝疫苗活动宣传画和乙肝疫苗接种禁忌症等宣传品;④接种点须准备工作台、座凳等物品;⑤工作台和存放疫苗的冷藏包、冷藏箱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⑥接种点进、出口要分开,避免拥挤;⑦新增设的接种点要便于儿童家长寻找,并及时通知儿童家长。(5)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其人员安排和任务分别为:①现场组织员:由村委会(街道居委会)主任或成员、学校教师担任。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补种乙肝疫苗活动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内容的宣传;②现场接种员:现场接种员由乡村医生和地段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补种及接种后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③现场记录员: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和地段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漏登儿童进行补登;对现场接种进行记录以及接种后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6)接种资料的填报接种结束后,接种点人员填写附件1-2,并汇总成1-3。同时,还应将补种情况登记在儿童的接种证和接种卡上。各接种点将汇总的附件1-3按规定时限上报乡镇防保机构,乡(镇)及以上各级按规定时限(见附件2)将汇总资料逐级上报。(7)准备接种器械和急救药品①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表、注射器、压舌板、血压计;②急救药品和器械:治疗盘、听诊器、5ml~10ml注射器及其它常规急救器材;1:1000肾上腺素针剂、抗过敏药物及其它常规急救药品。(8)接种技术要求1)接种方法: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用75%乙醇消毒,待干后肌内注射0.5ml乙肝疫苗。2)接种禁忌症:患有肝炎者;患有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对酵母或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3)接种时注意事项:a、疫苗在使用前要充分摇匀,避免阳光照射;b、冻结过的乙肝疫苗不得使用;c、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d、接种时应在原始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上登记,不要反复记录、整理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表;e、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接种儿童应从不同的门依次进出;f、儿童接种后应休息观察30分钟,告诉儿童家长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7、安全注射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接种。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方能参加本次补种的免疫接种工作。补种时,要做好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和登记等工作,并正确掌握接种禁忌证。本次补种工作使用一次性自毁性注射器,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安全盒等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本地指定单位处理,无指定回收单位的由乡级统一焚烧后深埋。8、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和处理各级要高度重视补种乙肝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的监测和调查处理工作。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规规范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调查、诊断和处理工作。各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负责辖区内补种乙肝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的诊断和处理工作。接种实施期间,各乡镇卫生院须抽调至少一名经验丰富的内科医生,负责协助辖区各接种点接种人员,对发生的疑似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治疗和处理。9、工作督导(1)督导形式:采取定点督导和巡回流动督导(督导组成员见附件6)的方式对此次补种乙肝疫苗活动的摸底调查工作和补种实施阶段工作进行督导,并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2)督导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经费落实,社会宣传动员,技术培训,摸底调查,接种点和接种点人员的设置,安全注射,免疫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后勤保障等。(3)督导频次和时间安排摸底调查工作的督导:10月12日-10月18日实施。补种实施阶段的督导:第一轮于12月14日-12月20日实施;第二轮于2010年1月14日-1月20日实施;第三轮于2010年6月14日-6月20日实施。接种率快速评估:第一轮于12月21日-12月25日实施;第二轮于2010年1月21日-1月25日实施;第三轮于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实施。(4)督导范围市级督导组覆盖辖区内100%的县市区,县级督导组覆盖辖区内100%乡(镇),乡级督导组覆盖辖区内100%接种点。接种率快速评估:每个县抽取1所中学、1所农村小学、1所城镇小学,各30名适龄儿童;共90名儿童进行接种率效果评估。省级对21个开展补种乙肝疫苗的市州,每个市州随即抽取2个县进行评估;市级对辖区内所有县;县级对辖区内20%的乡(主要是边远乡镇、常规工作薄弱乡镇)进行接种率调查评估。(5)督导方法及要求采用访谈、询问、现场检查、抽查、接种率快速调查等方法进行督导。定点督导员对补种乙肝疫苗
本文标题:绵阳市2009-2010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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