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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1.案卷封面①立案单位名称准确,案卷标题规范,卷内材料起止时间、件数、页数、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保管期限、归档号填写正确。②案卷标题应含有被调查人姓名、单位职务、何种违纪行为,如果有多种违纪行为的也可概括为违纪案。③使用省档案局监制印刷卷皮。④为保证案卷封面规范一致,可由审理室统一印制并粘贴。2.案卷目录①有标题:卷内文件目录。②顺序号、文号、责任者、文件标题、日期、页号、备注等内容填写正确。③卷内所有案件材料应按份逐一编写。注意份的概念,连续完整、内容不同的独立材料,就是一份。如某人某一次的谈话材料为一份,同一复印手续、摘抄手续、提取手续的单个证据材料为一份等。④复印件、摘抄件、提取件应按办理手续时间填写目录。⑤一案多卷的,每卷的顺序号及页码号都从“1”编起,页码只填写起始号,隔页纸不参与编码。3.入卷材料①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材料、破损材料,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信封、小纸张(小于A4)等要进行托裱。②反面盖有邮戳的信封要展开。③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④字迹模糊或易褪变材料如热敏纸传真件、铅笔或圆珠笔书写、勾画的材料、复写字迹等要复制附后。⑤超过A4规格的纸张要进行单张折叠。4.案件线索来源材料①案件线索来源材料要有领导签批,如不符合卷宗规定用墨要求的要复印一份附后,所复印的材料参加编码。②案件线索来源无书面材料的,应以承办室名义撰写案件线索处置建议并加盖室公章,呈领导签署意见。其主要内容一般为在办案中或执法监察中等发现什么问题,现建议由某某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初核(政纪案件把初核改为初查即可,下同)。③案件线索来源主要有: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执法监察中发现、办案中发现、审计中发现、巡视中发现、公检法移送和其他等方面材料。④不符合用墨要求的,一般指传真件、复写字迹材料,以及圆珠笔、蓝色笔书写的材料。5.初步核实呈批表(政纪案件为初步审查呈批表)①标题正确。如中共泗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初步核实呈批表、泗阳县监察局初步审查呈批表。②有案件线索来源,其案源名称应与调查依据材料一致。③被反映人自然情况及反映的主要问题清楚。④有承办部门意见和领导批示,以及填表单位、填表人、呈批日期等。⑤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查取证,故呈批表之后的卷内所有材料取得时间不能早于初核呈批时间(之前取得的原始谈话材料可复印,复印时间在呈批表时间之后)。⑥初核和初查呈批表式样见附件1、2。6.初步核实方案(政纪案件为初步审查方案)①标题规范。如关于XX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或初步审查)方案。②有初核依据、违纪线索来源、被初核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应叙述清楚。③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清晰明了。④有应注意的问题、初核人员。⑤落款为某某单位某某室,初核人员签名及时间。⑥有领导批示。7.初核延期报告①初核组在3个月内不能完成的,应以初核组名义写延期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入卷。②初核时限计算为初核呈批表中领导签批时间至初核报告落款时间。③政纪案件不需要初步审查延期报告。8.初核报告(政纪案件为初步审查报告)①标题、落款正确,导语规范,被初核人自然情况、主要问题清楚,有处理的依据及建议。②标题应含有被初核人姓名、单位职务、何种问题,如果有多种问题的也可概括为有关问题。如:关于反映XX单位副局长XX(姓名)受贿问题的初核报告或关于反映XX单位副局长XX(姓名)有关问题的初核报告。导语应包含初核依据、线索来源、初核时间、初核工作概况等。③党纪案件的结论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建议对某某党纪立案。④政纪案件的结论:由监察机关立案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建议对某某政纪立案;由任免机关立案的行政人员,是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建议对某某政纪立案;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局立案的事业人员,是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建议对某某政纪立案。⑤党纪案件落款为中共某某单位,初核人签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及时间。如中共泗阳县某某乡纪委、中共泗阳县某某局纪委、中共泗阳县纪委某某室。⑥政纪案件落款为某某单位监察室,初查人签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及时间。如泗阳县某某乡人民政府监察室、泗阳县某某局监察室、泗阳县监察局某某室。⑦县纪委(监察局)某某室初核报告除初核人签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外,还应有室主任签名及时间。⑧初核报告应依据已取得的相关证据撰写,即落款时间应在主要证据取得时间之后。⑨对初核中涉及其他人应立案而因某种原因未建议立案的,应在初核意见中说明“某某因还有其他问题另案处理”。⑩初核和初查报告式样见附件3、4。9.基层立案案件审核意见表①调查单位按统一表式填写案件名称、被调查人姓名、被调查人单位与职务、承办单位、承办人、初核时间、主要案情及初查意见,连同初核材料,一并报县纪委规定的审核部门。经审核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程序办理立案手续。②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不需要此材料。③审核意见表式样见附件5。10.立案报告①以室名义写并加盖公章,内容与初核报告基本相同,结论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议对某某党纪立案。②批准立案期限为一个月,指从初核报告落款时间至立案决定时间。实际工作中,初核报告出来后,因种种原因(如未能及时召开党委会或县纪委常委会等)导致未能及时立案的,可通过调整初核报告及立案报告落款时间延长初核时间来解决,如延长后的初核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写出初核延期报告。③立案报告式样见附件6。④政纪案件不需要立案报告。11.纪委常委会或党委会研究立案的会议记录(政纪案件为乡镇长或局长办公会研究立案会议记录)①采用摘抄件,摘抄项目齐全,要有摘抄手续。②案情摘要应能体现出初查属实的错误事实及性质,承办人意见要具体并有依据。参会人员意见,应具体到人,不得用一致同意代替。③通案结论为:“对某某党纪立案”。④立案的依据条款与立案报告一致。⑤会议记录摘抄件式样见附件7。12.政纪案件立案审批表①《政纪案件立案审批表》标题正确,案件线索来源、被初查人自然情况和反映的主要违纪问题清楚,有处理建议,所附材料正确完整,审批手续规范。②如果是重要政纪案件的还应制作《政纪重要案件立案备案表》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进行备案。《政纪重要案件立案备案表》标题、署名正确,案件线索来源、被反映人自然情况、初查认定的主要违纪问题清楚,有呈报单位意见,附材料标注应正确完整。③上述政纪重要案件是指: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或下一级人民政府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领导人员或下一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以上处分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及境外的。④立案审批表式样见附件8。13.立案决定书(政纪案件为立案通知书)①标题、受文机关、署名、抄送单位正确,有文件编号、立案依据、批准立案的时间、决定立案的会议名称等。②基层党委立案的决定书主送单位为被调查人所在党支部,县纪委立案的决定书主送单位为被调查人所在党委(如果是机关党委的,应抄送被调查人所在党组)。政纪案件立案通知书主送单位为被调查人所在单位。③无论是党纪案件还是政纪案件,如果被调查人员属县委组织部任命的,应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在初核阶段应查清其组织关系所在地,属何党支部、现任职务等政治身份情况。④立案决定书落款时间一般为立案决定之日。⑤党纪立案决定书落款为:中共XX纪委(印章)、X年X月X日。政纪立案通知书落款为:泗阳县XX单位(印章)、X年X月X日。⑥立案决定书和通知书式样见附件9、10。14.宣布立案决定谈话材料①应告知被调查人立案的依据、批准立案的时间、决定立案的单位名称。②应出示《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式样见附件11),要求被调查人阅后签字,并将签字的《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附立案谈话之后。③所有立案案件必须进行立案谈话,不得以未谈话说明代替。15.调查方案(初核阶段已查清问题的,可不要此材料,但要写未制定此方案的说明)①标题正确。如关于XX有关问题的调查方案。②以调查组名义写,呈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时间一般为立案之日。③主要内容要有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调查步骤方法、预计完成时间、调查组成员、注意事项等。④未制定调查方案说明式样见附件12。16.个人工作简历,党籍证明,违纪时及调查时任职文件,工作分工文件,企事业单位的属性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①有个人档案的,从该档案保管部门摘抄个人工作简历。无个人档案的普通党员要有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或人口信息单等,并由所在党委出具党籍证明。党籍证明中,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入党时间要写清。②工作简历中,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违纪时任职时间、任现职时间要写清。③工作分工文件只需发生违纪行为时的分工文件,无文件的,应有相关的会议记录复印件,无会议记录的,则找相关领导提取言证或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书证。④企事业单位属性证明主要指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17.使用“两规”相关材料(政纪为“两指”)①《使用“两规”措施呈批表》。应密级正确、填写规范,有领导审批意见。②向被调查人宣布实施“两规”措施谈话材料。应包括实施依据、实施机关、批准机关、实施时间、实施地点,以及对被调查人的要求等。③制作《使用“两规”措施通知书》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及其家属。通知书标题、落款正确,应有文号以及被通知单位盖章和家属个人签名押印。通知的内容应包括被“两规”人员姓名、实施依据、批准使用“两规”措施机关和起止日期等。④《解除“两规”措施呈批表》。应密级正确、填写规范,有领导审批意见。⑤向被调查人宣布解除“两规”措施谈话材料。应包括决定解除的机关、起止时间等。⑥制作《解除“两规”措施通知书》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及其家属。通知书标题、落款正确,应有文号以及被通知单位和家属个人签名押印。通知的内容应包括被“两规”人员姓名、实施“两规”的起止时间等。⑦如需延长“两规”措施使用时间,应制作《延长“两规”措施使用期限呈批表》,并告知被调查人及其家属、被调查人所在单位。⑧相关文书、表格按市纪委统一式样制作。18.停职检查相关材料①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有严重问题,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应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不宜担任现任职务的情况有:被调查人犯有严重错误,已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或担任现职务已严重影响调查工作。妨碍案件调查的情况有:a本人或指使他人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及其家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威胁、围攻、殴打以及其他形式的打击报复;b本人或指使他人出伪证、不出证,隐匿、篡改、销毁证据,或嫁祸于人;c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取欺骗、威胁、贿赂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或唆使知情人变证;d本人或指使他人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调查或进行反调查。②停职检查措施:a停止被调查人党外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制作《停职检查建议书》送达有关党外组织,有关党外组织作出的《停职检查决定书》附后。如果是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建议应在报经党委同意后提出。b停止被调查人党内职务的,属于党委批准立案的,由党委决定并制作《停职检查决定书》;属于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制作《停职检查决定书》,并报同级党委、党组、党委组织部门备案。③《停职检查建议书》应密级、标题、落款、抄送单位正确,有文号、被建议停职人、使用停职检查建议措施依据及何职、批准机关及起止日期等。④《停职检查决定书》应达到标题、落款、抄送单位正确,有文号、被停职人、使用停职检查措施依据及何职、批准机关及起止日期。⑤停职检查的起止时间不能超过办案期限。⑥《停职检查建议书》、《停职检查决定书》按《案件检查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执行。19.证据材料①证据材料摆放顺序:a按一事一证装订,多个违纪行为之间,用隔页纸分开,并注明所犯错误性质,隔页纸不编码。b每件事均按本人谈话、自述、证人证言、书证次序整理证据材料,摆放入卷,一个违纪行为书证材料有多份的,则分别
本文标题: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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