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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职业暴露防护制度一、标准预防认定急诊手术或检查报告未出结果需进行手术的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患者上述物质的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护措施。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患者传到手术室工作人员,又防止疾病从手术室工作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手术患者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如:接触隔离、空气隔离等)。二、标准预防的措施l.手术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2.如有梅毒、HIV阳性、HBV、HEV阳性病人手术操作过程中,手术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防护用具存放在隔离手术间内)。3.手术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手术人员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针头、缝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以防刺伤。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6.手术人员发生血源性传播疾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洗手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2013-03-26
本文标题:手术室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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