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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海质监字〔2008〕26号海阳市“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好国家质检总局《“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质检量函[2008]222号)的部署,为全社会提供高质量的计量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海阳市“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关注民生的总体要求和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履行政府赋予质监部门的职能为基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计量惠民、利民、为民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计量氛围。二、行动目标此次“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计划从现在开始至明年年底,通过集中组织开展“四个走进”(即“诚信计量进市场、健康计量进医院、光明计量进镜店、服务计量进2社区乡镇(含学校,下同)”)的大型主题活动,让计量走出实验室、贴近百姓、服务社会。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推动海阳市各项民生计量工作的开展,最终达到国家质检总局明确的“四个百分百”(即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集贸市场、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医疗卫生单位、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眼镜店、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社区乡镇)的总体目标,为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和谐计量环境。三、职责分工此次专项行动中,由海阳市质监局计量科认真组织,海阳市计量所要切实承担起各项任务,各经营业主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计量执法人员要做好监督检查,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地保障。(一)海阳市质监局计量科的职责制定海阳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一),启动专项行动,指导海阳市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抓好监督检查,抽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做好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档案的建立、完善、上报工作,指导、督促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计量管理工作,组织对经营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指导计量技术机构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免费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对做出诚信计量承诺(“诚信计量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的单位进行核查,发布核查通报,将符合规定的载入“诚信计量红名单”。向社区、乡镇群众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知识,对群众反映的计量问题要及时处理,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计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及情况上报工作,采取多种便民、惠民措施,方便百姓购物,方便市场管理等。3(二)海阳市计量所的职责积极参加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组织的量值比对工作,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对检定合格的强检计量器具要加贴强检标识,要按照计量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做好技术支持工作,做好咨询服务、免费检测工作。特别要为集贸市场强检计量器具、社区、乡镇群众使用的血压计、人体秤等家用计量器具、自己使用的眼镜开展免费检定、检测服务,社区、乡镇医院使用的医疗计量器具应适当减免费用等。(三)经营主体的职责集贸市场经营者的职责见附件六,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见附件七,眼镜店经营者的职责见附件八。四、行动步骤此次专项行动从2008年6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分7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加强宣传,精心准备,结合海阳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二)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7月1日至7月31日)海阳市质监局计量科和计量所要根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对相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的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同时摸清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集贸市场的底数,摸清强检计量计量的底数,建立工作档案,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同时将经营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工作档案的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到烟台市质监局计量科。将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入全省强检计量器具档案库。(三)集贸市场行动阶段(2008年8月1日至11月30日)集中用4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所有集贸市场进行专项行动,确保集贸市场所有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规范管4理,并保证在一年半的专项行动期间强检计量器具100%地进行免费检定。(四)医疗卫生单位行动阶段(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集中用5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专项行动,确保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加强管理,并100%得到检定。(五)眼镜店行动阶段(2009年5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用5个月的时间对眼镜店进行专项行动,对已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的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检定情况进行核查,对没有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的单位要进行严格查处,确保所有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另外,自专项行动开始至结束,整个行动都要100%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社区、乡镇,并对所有社区乡镇宣传计量工作,发放宣传材料,对社区乡镇群众送检的生活用计量器具都要100%进行免费检测。(六)回头看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整个专项行动进行查漏补缺,不断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七)检查及报送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海阳市质监局要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集中进行检查,同时将总结材料及时上报烟台市质监局计量科。五、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从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为了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完成,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和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5(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向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请示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联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扩大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特别是对总局发布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把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小常识和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编写成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走进市场、医院、眼镜店和社区乡镇,免费向群众发放,全面提高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从业人员的计量法制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百姓对民生计量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计量、重视民生计量的良好氛围。(三)强化监督、注重服务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眼镜等产品,一方面要坚决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条件,规范经营。要建立投诉和举报通道,对群众举报投诉意见较多的、有计量作弊嫌疑或者违规使用计量器具的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且要予以曝光。对群众投诉眼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按照《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自我承诺、诚信保障要将这次专项行动与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贯彻实施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的建立结合起来。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积极倡导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按照有关关规定,进行自我承诺,通过单位发表“诚信计量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遵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质监局可在经营单位自我承诺的基础上,将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载入“诚信计量红名6单”,向社会公告,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如有消费者投诉,一经核实,将其从“诚信计量红名单”中剔除,并计入“不诚信计量黑名单”。通过法律规范和道德约束双管齐下,为老百姓树立一批诚信计量、公平交易的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进而促进全社会计量环境的改善和提高,为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做出贡献。(五)完善机制,注重长效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总结在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形成为规范,不断完善计量惠民的长效机制。督促主办者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实现“四落实”,即入场衡器“先行确认要落实、登记备案要落实、编号管理要落实、申请检定要落实”。要求主办者对入场经营者自备衡器是否符合计量法制要求要先行确认,并进行登记备案,实施编号管理,统一由质监部门进行周期检定。基本杜绝集贸市场在用衡器没人管、不好管、管不好的被动局面,大幅度提高集贸市场在用衡器的受检率。“一监管”,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定期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实施强制检定,强化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六)便民惠民,减免收费在整个专项行动期间,监督检查不能收取任何费用,计量检定机构在针对集贸市场的检定不收费,对乡镇社区医院从事检定工作时应尽可能免收费用或减收费用,对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使用的计量器具、眼镜等要免收检测费用。(七)及时调度,督查到位海阳市质监局计量科每月25日前向烟台市质监局计量科报送本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附件九,动态信息、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报送前要经质监局领导审阅。72008年12月15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的阶段性工作总结及附件四、2009年12月10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的全面总结及附件五,报烟台市质监局计量科并同时发电子邮件。工作总结应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计量惠民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投入的经费、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附件:1、海阳市“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诚信计量承诺书3、眼镜店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4、“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阶段统计表5、“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统计总表6、集贸市场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职责7、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承担的职责8、眼镜店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职责9、“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月报表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主题词: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海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08年7月2日印发打印:李光波校对:韩向前(共印16份)附件一:8海阳市“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刘爱仁海阳市质监局纪检组长副组长:于志辉海阳市计量所所长于建勇海阳市计量所副所长成员:张天顺海阳市计量所副所长纪邦庆海阳市计量所副所长孙尚军海阳市计量所检定室主任周明堂海阳市计量所检定室主任李庆杰海阳市计量所检定室主任9附件二诚信计量承诺书诚信计量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市场的经营者,我们高度重视诚信计量建设。目前,已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要求,建立了诚信计量体系。我们承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将严格执行《计量法》、《山东省计量条例》等计量法律、法规,自觉地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不断完善诚信计量体系,规范企业的计量行为,保证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经营过程的计量准确,积极、妥善、及时处理顾客的计量投诉,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请社会各界对我们进行监督。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10附件三:眼镜店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序号计量器具名称检定日期检定有效期检定单位备注12345678附件四:“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阶段统计表市集贸市场1基本情况医疗卫生单位2基本情况眼镜店3基本情况社区4基本情况检查总数检查在用衡器总数检查在用衡器受检率检查公平秤总数检查公平秤受检率查处计量违法案件数检查总数检查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总数检查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查处的计量违法案件数检查总数检查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总数检查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查处的计量违法案件数进社区的总数提供免费检测服务次数行动前行动后行动前行动后行动前行动后行动前行动后行动前行动后总计1本表中集贸市场是指由法人单位或者自然人主办的,由入场经营者向集贸市场主办者承租场地、进行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2本表中医疗卫生单位是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以及急救站等。3本表中眼镜店是指开展验光配镜、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等经营活动的场所。4本表中社区是指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学校,其中城市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农村社区是指乡镇。附件五:“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统计总表市集贸市场1基本情况医疗卫生单位2基本情况眼镜店3基本情况社区4基本情况本行政区域内总数在用衡器总数在用衡器受检率公平秤总数公平秤受检率查处计量违法案件数本行政区域内总数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总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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