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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GB50204-2002)表7.2编号:010603(1)/020103(2)□□□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验收部位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专业工长(施工员)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自检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水泥检验(第7.2.1条)2外加剂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其含量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第7.2.2条)3氯化物及碱含量混凝土中总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第7.2.3条)一般项目1矿物掺合料质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2粗细骨料(第7.2.5条)3拌制用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第7.2.6条)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施工单位检查结果评定项目专业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010603(1)/020103(2)□□□说明主控项目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7.2.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7.2.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一般项目7.2.4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7.2.5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注: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7.2.6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本文标题: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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