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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项目编号:ZSYXZXGK2014064)招标文件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2014年8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项目编号:ZSYXZXGK2014064-2-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与评标....................................................-15-(六)授予合同......................................................-21-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26-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38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项目编号:ZSYXZXGK2014064-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项目编号:ZSYXZXGK2014064-4-投标邀请函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2.项目编号:ZSYXZXGK20140643.项目内容: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4.项目预算:¥2,250,000.00元(人民币两佰贰拾伍万元整)(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货物制造商,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原件与售后服务证明原件;4、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5、须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投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项目编号:ZSYXZXGK2014064-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3卡,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具体位置请登录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点击“地图示意”查阅。】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合格投标人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12日上午9:00~9:30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3.开标时间: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4.开标地点: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3卡,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话:13392908898联系人:李先生招标代理机构: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3卡电话:0760-88860676传真:0760-88860653E-mail:zsqywzb@163.com网址:联系人:何小姐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2014年8月18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项目编号:ZSYXZXGK2014064-6-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项目编号:ZSYXZXGK2014064-7-(一)总则1.说明(1)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2)在招标文件中凡有“★”的内容为必须响应满足的重要指标,如不响应或响应不足,有权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性能、配置参数等不能低于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2.定义及解释(1)货物:指所有的由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设备、仪表、工具、备件、软件、图纸和其它材料。(2)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3)招标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4)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5)招标代理机构: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6)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7)日期:指公历日。(8)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9)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1)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招标采购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委托,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所述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进行投标。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1)按《投标邀请函》的规定。5.纪律与保密事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项目编号:ZSYXZXGK2014064-8-(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人联系。(4)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6)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7)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6.保证(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投标人知悉(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8.投标费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项目编号:ZSYXZXGK2014064-9-(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构成(1)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修改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5)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电动机灯具设备)项目编号:ZSYXZXGK2014064-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构成(1)商务文件部分:投标函(格式见表5-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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