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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作考核细则【篇一:2015工业经济工作考核细则(定稿)】2015年县工业经济工作考核细则为推动全县工业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工业经济责任目标的考核,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业经济增长目标,特制定本细则。一、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重点工业企业和为企业服务部门。二、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考核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以奖励为主的原则。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方式(一)对乡镇工业经济的考核各乡镇考核总分为150分,其中:保增长指标100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30分;按要求时限报送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正建的工业项目简介、准备建设的工业项目,以及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得20分。1、保增长指标(1)全年工业增加值完成情况30分,增幅和总量各15分,计分方法:分别按当年完成工业增加值增幅和总量高低排序,第一名计15分,顺次递减0.5分。(2)全年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情况10分。增幅和总量各5分,计分方法:分别按增幅和总量排序。第一名计5分,顺次递减0.1分。(3)全年工业完成税金情况50分。增幅和总量各25分,计分方法:分别按增幅和总量排序。第一名计25分,顺次递减1分。(4)全年工业完成利润情况10分。增幅和总量各5分,计分方法:分别按增幅和总量排序。第一名计5分,顺次递减0.1分。2、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30分。其中:工业固定资产当年投资额为15分,计分方法:按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高低排序,第一位计15分,顺次递减0.5分;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5分,按当年完成工业固定资产增幅高低排序,第一位计15分,顺次递减0.5分。3、按要求报送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得10分,每晚报一次扣2分,每漏报一次扣5分。及时上报正建的工业项目简介、准备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得8分,每漏报一次扣2分,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得2分,每少一次扣1分。4、加分项目当年有完成500万元以上工业大项目建设的单位加5分,没有的不扣分。(二)对重点工业企业的考核对重点工业企业保增长指标考核总分为100分,对相关工作考核实行加减分1、保增长指标((100分))(1)全年工业增加值完成情况30分,增幅和总量各15分,计分方法:分别按当年完成工业增加值增幅和总量高低排序,第一名计15分,顺次递减1分。(2)全年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情况10分。增幅和总量各5分,计分方法:分别按增幅和总量排序。第一名计5分,顺次递减0.3分。(3)全年工业完成税金情况50分。增幅和总量各25分,计分方法:分别按增幅和总量排序。第一名计25分,顺次递减2分。(4)全年工业完成利润情况10分。增幅和总量各5分,积分方法:分别按增幅和总量排序。第一名计5分,顺次递减0.3分。2、相关工作(1)企业当年申办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2分。(2)企业当年申办名牌产品,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4分。申办国家级驰名商标加8分,省级著名商标加4分。(3)企业当年用于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固定资产投入,每增加50万元加1分。超额完成按比例加分。(4)企业当年生产中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重伤3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责任事故的扣10分。(5)报表及时、准确,加分或减分,加减分最多不超过5分。四、考核依据(1)考核数据以县工信局掌握的数据为准。(2)税金以县税务机关提供的数据为准。(3)企业当年申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冠名资格证书原件和县农委提供证明为准。(4)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以冠名资格证书原件和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及相关部门提供证明为准。(5)企业当年用于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固定资产投入以企业会计帐为准,在建工程中设备已安装到位的,按购进合同价格计算,未安装的设备暂不计入固定资产投入。土建工程已完工的,按工程决算计算,未完工程,按形象进度计算。(6)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以县安监局提供证明为准。(7)依安镇境内除依安镇当年新上项目之外,其它新建工业项目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数不计入依安镇。其它工业企业经济指标计入依安镇。五、奖励办法及标准依据考核结果对前三名乡镇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对纳税5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表彰,企业当年实缴税金额(扣除优惠政策以外,县财政实际收入部分)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奖励企业法人代表3%;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2000万元,奖励企业法人代表2%;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企业法人代表1%;100万元(含100万元)—500万元,奖励企业法人代表0.5%;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奖励企业法人代表0.2%。对优质服务企业的部门和抓工业经济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金由县财政支付。【篇二:2013经济工作考核细则microsoftword文档】经济工作考核细则【篇三:2012年度经济工作考核细则】xx乡2007年度村级经济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一、统计工作(10分)1、有专人负责。(5分,无专人负责扣5分)2、按规定报送报表。(5分,少报送1次扣1分,2次以上扣5分)二、社会保障工作(25分)1、有专人负责。(3分,无专人负责扣3分)2、按规定报送报表。(4分,少报送1次扣1分,2次以上扣3分)3、完成城镇居民入户调查工作(6分,完成90%以上不扣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4、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6分,完成90%以上不扣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5、完成退休职工养老资格认证工作(6分,完成95%以上不扣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三、安全生产工作(40分)1、有专人负责。(5分,无专人负责扣5分)2、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辖区内各企业安全事故伤亡数为零。(20分)(1)若发生一起伤害事故,并经有关部门鉴定,造成当事人终身残疾,并丧失劳动力的,扣20分。(2)若发生一起伤害事故,造成当事人死亡的,扣40分。3、有专人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报表。(5分,少报1次扣1分,2次以上扣3分)4、定期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5分,未进行安全检查的扣2分)5、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5分,出现一起食品安全卫生责任事故,扣5分)四、乡经委安排的其他工作(25分)
本文标题:经济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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