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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浅析网络诈骗犯罪作者:卓晓宁来源:《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7年第05期摘要: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网络诈骗犯罪也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对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和法律秩序造成了极大的挑战。本文通过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定义,分析当下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通过对国内外立法情况的概述,分析网络诈骗犯罪面临的问题,希望有助于对我国网络诈骗犯罪进行法律规制,推进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关键词:网络犯罪;网络诈骗;网络环境;法律规制一、网络诈骗犯罪的概念和特点1.网络诈骗的概念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很多,网络诈骗犯罪是网络犯罪其中一种。学术界对网络犯罪的观点并不统一,但是笔者比较倾向于赵秉志教授观点。认为“利用计算机为工具,所实施的包括危害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和内存数据,运行程序安全的犯罪行为”。尽管刑法中并没有对网络诈骗犯罪给出明确的定义,但是网络犯罪概念的分析为我们界定网络诈骗提供了理论的本源依据。网络诈骗犯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性利益为目的,借助计算机等网络工具,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2.网络诈骗的特点网络诈骗犯罪和其他类型诈骗犯罪骗取财物的方式不同,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一般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达到初步犯罪目的。网络诈骗犯罪特点综合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其显著的特征就是犯罪方式隐蔽。网络把整个世界联系起来,人们使用虚拟的信息,不受时间、空间、地域、场所等限制。犯罪分子逃避侦查的方式也很多样,因为犯罪行为人几乎可以隐藏各种直观信息而进行犯罪活动,而不直接与受害人碰面接触。网络诈骗犯罪不同于传统常见犯罪如抢劫、盗窃、普通诈骗案件。网络诈骗犯罪通常没有直接的犯罪现场,一般借助计算机网络进行,电子证据容易被更改和破坏,而现场的书证、物证微乎其微。第二,犯罪的成本低、速度快、范围广。犯罪行为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诈骗活动,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大大减少。信息的无限可复制性,决定了诈骗信息可以用较少的人力操作、简单的复制并进行广泛传播。正是借助于网络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遍应用和广泛传播,网络诈骗者也趁机通过网络把诈骗信息发布到世界各地。第三,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和方法更加多样、复杂和技术化。网络诈骗犯罪从产生发展至今日,从最早的“钓鱼网站”到虚假网络购物、网络“传销”、各种网络诈骗“服务”等,再到现在网络诈骗犯罪与其他媒介结合,产生新型的网龙源期刊网络诈骗手段,常见的如网络信用卡诈骗等。网络诈骗与黑客、病毒等黑技术相结合,增强了网络诈骗的技术性,如网络股票交易诈骗。二、网络诈骗犯罪的立法概况《刑法修正案(九)》中,针对暴力恐怖犯罪、信息网络安全维护、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其中,关于信息网络安全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网络犯罪、伪基站、编造虚假信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描述。但是,从实体法上看,我国行政法规方面,对于网络诈骗暂时还没有相关具体规定。不管是网络诈骗犯罪的预防还是追责,在行政法中都找不到具体的相关法律。从程序法上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侦察、证据规则、犯罪量刑和诉讼维权等方面的规定也是不够全面的。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犯罪行为,至2001年《网络犯罪公约》的签订,世界各国关于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定也日益完善。比如,美国结合国内网络诈骗犯罪的实际情况从实际需要和保障权益出发,为打击网络犯罪,颁布实施了《计算机安全法》《反网络钓鱼消费者保护法》《反垃圾邮件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有效的规制了网络犯罪,特别是网络诈骗犯罪,在这一点上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三、网络诈骗犯罪的趋势和面临的问题1.网络诈骗犯罪的新趋势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中,针对暴力恐怖犯罪、信息网络安全维护、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的内容,都做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最主要的是加强了网络个人信息保护。跨国网络诈骗犯罪种类和案件近几年都明显增多,网络诈骗犯罪的趋势也变得多样化。第一,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产业化趋势,犯罪集团的分工日益精细,从犯罪集团内部分工到几个犯罪集团共同实施诈骗,再到各个犯罪集团的明确分工。第二,犯罪行为人实现诈骗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从最初技术含量并不高的打网络电话的方式进行行骗,到犯罪嫌疑人为进行诈骗活动创建网络赌博网站、虚假订票、购物网站等等,到现在的网络诈骗与伪基站和软件相结合,诈骗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第三,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跨行业的趋势。最初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一般是虚假信息等进行网络诈骗,如今电子商务行业、互联网行业、金融行业等联系日益紧密,不法分子利用各个监管行业的衔接漏洞进行网络诈骗。2.网络诈骗犯罪实践中面临的问题首先,网络诈骗案件受理比较难。结合我国公安机关及各个监管机构的分布及管理规定,网络诈骗案件只能由公安机关受理,而涉及网络(计算机)的案件大多需要侦察员对网络犯罪的侦破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和应用。但是由于我国公安机关网络侦察人员不足,知识和技能都龙源期刊网相对落后,导致办案能力较弱。再加上网络诈骗犯罪的特殊特点: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导致网络诈骗犯罪经常以跨区域性的作案方式进行,这样一来,地域性管辖分工也成了侦破的障碍,从而加大了案件的受理难度。再者,相比较传统犯罪而言,网络诈骗案件的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因为网络诈骗犯罪的证据一般存在于计算机或者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内容的电子数据。但是这种以电子为载体存在的证据有着明显缺点。第一,由于人为或程序错误等因素,导致计算机证据易发生改变,且不好恢复。第二,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电子证据综合了多媒体信息如文本,图形等,几乎混合涵盖传统证据的所有类型。第三,电子证据的收集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只有专业技能越强收集到的证据越多,才能更加精确。四、关于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措施1.从法制建设方面,预防、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网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制的健全。第一,从立法方面。完善现行刑法是治理网络诈骗犯罪的最有效手段之一。面对网络诈骗犯罪越来越低龄化的现象,我国可以对网络犯罪的刑事责任主体年龄的限制适当调整,适当地降低网络犯罪刑事责任年龄。制定惩治网络诈骗犯罪的单行法律条文,明确网络诈骗犯罪所产生的不同社会危害的定性量刑等问题。第二,从行政方面。政府应加大对网络信息监督和管理的力度。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网络商务主体单位进行行政监管和引导,规范明确网络从业者的责任,督促网络主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主动举报网络诈骗犯罪的义务。第三,从司法方面。提高司法队伍水平,聘请高级网络侦察技术人员加入司法队伍。加强对司法队伍中立案、侦察等实战人员的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性、定期性训练,以提高司法队伍水平。也可以借鉴国际上先进国家的司法经验,推动司法队伍建设。2.从社会监督方面,预防、治理网络诈骗犯罪首先,应当加强宣传,增强网络使用者自我防范意识。这就要求社会和相关组织、广大服务媒体要加强对防范网络诈骗犯罪的知识宣传,做到合理有效的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媒介做到全方位立体宣传,及时报道网络诈骗犯罪的常见伎俩,剖析大众被骗原因,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小心提防、善于识别,提前防范网络诈骗犯罪。再者,应当在网络的关键领域如金融等支付行业推行网络实名制管理。树立起网民的自我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使自律成为网络运营管理的核心价值。推行网络实名制,还应当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国家应当修改和补充相关法律法规,公民隐私保密的内容范围和法律程序进行科学严谨有效的法律规定,做好实名制的隐私管理和保护工作。参考文献1.夏琪波,柳静薇.论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规制.法制与社会,2014(24).龙源期刊网徐金水.网络诈骗犯罪问题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11.3.秦妍.网络诈骗犯罪探析.法制与社会,2011(29).4.李倩芸.网络诈骗犯罪的界定及规制探析.科学导报,2015(24).5.韩慧雪,马洪涛.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认定研究.学理论,2014(36).(责任编辑:刘海琳)
本文标题:浅析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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