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往来文书 > 浅谈信访工作的困境与出路
龙源期刊网浅谈信访工作的困境与出路作者:张立云来源:《科技视界》2012年第21期信访制度是听民声、知民意、体民情、解民忧的重要途径,能保障广大民众向政府表达合理诉求,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各种矛盾日益尖锐,在向法治国家转型的过程中,信访既与司法独立的理念相背离,又在客观上造成司法权威的削弱。因此,走出当前的信访困境,以法治解决社会问题,对于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1信访的困局信访是一个备受关注和争议的话题。有学者认为,现行的信访制度作为历史产物已经不能适用于当前情况,其体制机构缺乏整体性,人治色彩浓厚,程序不完善,导致了各种非制度化信访现象的出现,客观上造成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力削弱,从体制上动摇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据一项随机调查显示,大约65%的人给信访工作打了零分,认为信访是人治,应该取消不起作用的信访部门而实行法治。因此,要逐步取消信访制度,把社会矛盾的解决引向正轨的司法途径,使司法部门成为最后权利救济与申诉渠道。另有学者又指出,在中国这样一个行政主导的国家,在司法难以真正独立的情况下,需要赋予信访机构实实在在的权力,树立信访机构的权威来解决社会问题。因此,主张重新构建信访体系,通过立法统一规范信访工作,建立长效的信访监督机制。当前,中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社会变革,各种利益和矛盾相互纠缠在一起,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将信访制度和信访工作陷入了深刻的困境中。在社会转型期制度化利益表达机制的虚置导致大量非制度化信访案件增加,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而据权威杂志的调查显示,在信访数量爆炸的当下,信访问题的解决率却极低,几乎低于整个社会受理案件数量的2%,也就是说现实中信访案件的受审率如凤毛麟角,微乎其微。社会组织程度低、制度利益表达机制的虚置、信访部门责重权轻、公民“官本位”意识和清官情结是诱发非制度化信访问题的重要成因。所以,信访的困境不在于信访的问题,而是法治的问题。当前正是由于我国司法不独立以及其导致的大量司法不公而形成了上访,归结到底,我们当前应该做的不是去强化或者废除信访制度,而是要加强法治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信访。2信访的出路要摆脱当前信访困境,就必须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实的不一定是合理的。因此,面对信访问题,我们既要看到它的现实性与合理性,又要看到它与法治的矛盾。信访在一定意义上它是法治的敌人,因为信访救济在追求实体正义时罔顾法治的要害所在——程序正义;它摆脱了法律的规范,却又不能客服诉讼的拖延之弊;它在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得到部分救济的同时,又再产生出使其权利遭到压制或侵害的制度的合法性。信访因其非程序性、随意龙源期刊网性以及浓厚的行政长官色彩而与法治的理念相违背。反映了一种典型的社会对司法的不信任。从这个角度来看,信访制度具有合法性而不具有合“法”性。因此,我们既反对强化论,但也不赞成取消论,而是用一种与当前改革方向和国情相符合的主张。首先,确保司法独立、消除司法不公,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出路。我们必须坚持通过树立国家司法机构的权威,只有司法部门才是最后的权利救济与申诉渠道,把社会矛盾解决引导到正规司法道路上来,才能逐步解决信访问题。其次,将信访制度中的意愿表达转移出去。例如将监督与建议功能集中到各级人大行使。将信访监督和人大常委会对于政府及其它权力机关的监督结合起来,将上访事件的处理和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的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弱化现有信访制度的救济功能,将信访中的救济功能转移到司法部门,降低人们对信访的期望值,以确定司法救济的权威性。第三,搞好制度创新。以新的制度代替信访制度。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际在处理这类事务的做法,比如加拿大人的公民投诉机制、法国的协调员制度、韩国的民意委员会制度。此外是设立巡回法院。巡回法院不是常设,而是定期到各个省市,通过抽调案卷、接受群众申诉等形式对发现有重大疑问的案卷要求原审法院重审,必要时自己审理,变上访为下访,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标题:浅谈信访工作的困境与出路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42472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