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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772018民法公开课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张永兵民法导学一、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二、意思表示三、法律行为的成立、有效与生效【本讲内容】民法导学一、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民法导学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一)负担行为是指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亦称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包括单独行为及契约,如捐助、买卖、租赁等。(二)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行为。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物权行为如所有权的移转、抵押权的设定、所有权的抛弃;准物权行为如债权让与、债务承担与债务免除等。一、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三)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1.法律效果不同2.对标的是否特定要求不同。3.对行为人是否具有处分权的要求不同。4.对法律行为是否需要公示的要求不同。区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意义:有效的负担行为(债权行为)不以负担义务者有处分权为必要;有效的处分行为则以处分人有处分权为必要。一、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出卖他人之物的买卖合同与无权处分他人之物的处分行为前者也称为无权处分合同,是债权行为、负担行为,所要考查的是合同效力问题;后者也称为无权处分行为,是物权行为,所要考查的是物权变动效力问题。一、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甲乙签订买卖合同,找乙采购绿豆,总价款100万元。乙将绿豆交付给承运人丙公司。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7.丙公司将绿豆转卖给己公司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参考答案:无效。丙公司的转卖行为属无权处分(效力待定)行为,因为甲公司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典型真题】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一)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产生私法上效果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进行法律行为的内心效果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二)意思表示的要素意思表示由目的意思、法效意思和表示行为构成。1.目的意思是确定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2.法效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果的意思要素3.表示行为是指当事人要将目的意思、法效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三)意思表示的形式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明示形式是使用直接语汇实施表示行为。包括:(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默示形式是含蓄或者间接表达意思的方式。包括:(1)推定。(2)沉默。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四)意思表示的欠缺与瑕疵意思表示欠缺,也称非真意的意思表示,是指表示行为与效果意思不一致的情况。包括单独虚伪表示、通谋虚伪表示和重大误解。有瑕疵的意思表示,也称非自愿的意思表示,是指一方以非法手段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包括欺诈、胁迫和显失公平。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1.单独虚伪表示又称真意保留,指表意人把真实意思保留在心中,所作出的表示行为并非其真实意思,故其为自知并非真意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1)有法律价值的意思表示并使人感觉其愿受表示的意思的约束;(2)表示的意思与内心效果意思不一致;(3)当事人明知其真实意思与表示的意思不一致。法律效力:表意人不得主张该意思表示无效。但该不一致为相对人所明知的,不成立真意保留,属于戏谑行为,该意思表示无效。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戏谑行为:又称为“非诚意表示”或“缺乏真意的表示”,是指行为人作出的表示并非出于真意,并且期待相对人会立即了解其表示并非出自真意的意思表示。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2.通谋虚伪表示又称虚伪表示、假装行为,他是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不表示内心真意的假装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其在非真意上与单独虚伪表示相同,在是否与相对人通谋上与单独虚伪表示不同。构成要件:(1)有意思表示;(2)表示与意思不一致;(3)表意人对自己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有认识;(4)其非真意之意思表示须与对方通谋为之。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法律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隐藏意思表示:是指隐藏于虚伪表示中依其真意所希望发生的意思表示。有隐藏意思表示则必定有通谋虚伪表示,即以虚伪表示行为隐藏真实的意思表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亦即不因其被隐藏而无效,应当依照该隐藏行为自身的有效要件进行效力判断。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3.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在非真意表示上与单方虚伪表示、通谋虚伪表示相同,但在是否明知非真意上与两者不同,其为表意人无意识的非真意表示(会错意)。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构成要件:(1)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即行为人表示出来的是一个意思,但其能证明其作出意思表示时是希望另一个意思;(2)表意人不知道其内心效果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否则为单方虚伪表示;(3)错误认识由表意人自己的过失所致,若是因对方的故意而产生错误认识,则属于欺诈;(4)误解必须严重。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重大误解的法律效力: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之例外:(1)价值认识错误,不成立重大误解;(2)书写记载错误的,不构成重大误解;(3)对标的物本身的错误;(4)对法律的错误,不成立重大误解;(5)动机的错误;(6)自甘从事风险领域行为;(7)表意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成立重大误解。二、意思表示休息十分钟!民法导学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4.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或歪曲的事实或故意隐匿事实真相,使表意人陷于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构成要件:(1)一方或第三人故意编造虚假事实或故意隐匿事实真相。(2)对方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3)对方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4)欺诈行为达到有悖于诚信的程度。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法律效果: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欺诈: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反之,受欺诈方不享有撤销权。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5000元买下石雕。关于所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03-03,单)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典型真题】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5.胁迫包括威胁和强迫。威胁是指行为人一方以未来的不法损害相恐吓,使表意人陷入恐惧,并因此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强迫是指行为人一方以现时之身体强制,使表意人处于无法反抗的境地而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的对象不仅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自由等,还包括人的名誉、荣誉和财产。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构成要件:在胁迫人方面,须具有(1)胁迫的故意、(2)胁迫的行为和(3)不正当性;胁迫可以是目的不正当,也可以是手段不正当,还可以是目的与手段结合的不正当。在被胁迫人方面,须(4)因胁迫而恐惧和(5)因恐惧而作出意思表示。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法律效果: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胁迫的法律效果:无论受胁迫方的合同相对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胁迫事由之存在,都不影响受胁迫放的撤销权。注意:这与第三人欺诈的法律效果不同。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2013-03-03,单)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C.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典型真题】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6.显失公平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处于困境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使对方从事了明显对自己重大不利的行为。构成要件:(1)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其优势或对方的困境、缺乏判断力、无经验等不利境地;(2)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严重失衡。法律效果: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意思表示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03-03,单)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典型真题】三、法律行为的成立、有效和生效民法导学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一)法律行为的成立、有效与生效之间的关系1.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某种行为因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而视为一种客观存在。2.法律行为的有效是指客观存在的民事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所认许的效力。三、法律行为的成立、有效和生效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成立与有效的关系:(1)性质不同。(2)构成要件不同。(3)在私法自治中具有的功能不同。(4)发生时间不同。三、法律行为的成立、有效和生效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3.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有效的法律行为因符合生效要件而对当事人产生现实约束力。有效与生效的关系:有效是生效的前提条件。一般的,有效要件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但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一定立即生效;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一定能生效。三、法律行为的成立、有效和生效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二)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一般成立要件是指一切法律行为依法成立所必不可少的共同要件。主体、意思表示、内容为一般成立要件。2.特别成立要件是指成立某一具体民事法律行为除需具备一般成立要件外,依法还需具备的其他特殊事实要素,它是法律或当事人对于各种民事法律行为规定的特殊构成条件。三、法律行为的成立、有效和生效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是指为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所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主要是对意思表示品质的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适格(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品质(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公权力对私法的必要干预三、法律行为的成立、有效和生效民法导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2013-03-53,多)A.甲与丙离婚期间,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公司购买保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B.甲将其宅基地抵押给同村外嫁他村的乙用于借款C.甲将房屋卖给精神病人乙,合同履行后房价上涨D.甲驾车将流浪精神病人撞死,因查找不到死者亲属,乙民政部门代其与甲达成赔偿协议【典型真题】结束感谢参与!民法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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