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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局所得税处朱栗宁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解读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Question1: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部分额外扣除50%计入无形资产部分额外摊销50%它是一种税基式优惠,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过程中享受的优惠: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成本费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Question2: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一、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行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烟草制造业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判定以为主营业务的,且研发费用发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投资收益该企业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50%一、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行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核定征收企业非居民企业Question3:企业发生的哪些活动、哪些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1234567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二、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三、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三新”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实验费其他相关费用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三、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企业内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什么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应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之间分摊。小提示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同时用于生产和研发的,应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之间分摊。三、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同时用于生产和研发的,应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之间分摊。三、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同时用于生产和研发的,应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之间分摊。三、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5、“三新”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实验费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三、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三、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假设“其他相关费用”限额=X,第1-5项费用之和=Y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X+Y则:X=(X+Y)×10%因此,X=Y/9”“Question4:如何计算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四、加计扣除计算方法研发支出研究阶段费用化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费用化符合资本化条件资本化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实际发生研发费用可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可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会计核算金额纳税调整金额119号文规定金额Question5:在享受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二条第四款企业在计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时,应扣减已按《通知》规定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五、特殊收入的扣减六、特别事项的处理委托研发1合作研发2集团研发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委托研发1六、特别事项的处理委托研发境内机构或个人发生额的80%非关联方关联方提供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境外机构或个人不得加计扣除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合作研发2六、特别事项的处理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集团研发3六、特别事项的处理七、政府补助形成的支出能否加计扣除?征税处理不征税处理收到的政府补助税务上按征税处理的,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且可以加计扣除;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额可以税前扣除,且可以加计扣除。收到的政府补助税务上按不征税收入处理的,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费用不得税前扣除,且不得加计扣除;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且不得加计扣除。八、征管事项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企业提交备案税局提交科技部门鉴定通过鉴定加计扣除未通过鉴定税务机关日常管理无异议有异议不予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需提交的备案资料1研发项目立项文件2九、优惠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九、优惠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自行留存备查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比例等资料;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九、纳税申报附报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纳税申报附报资料1.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2.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九、纳税申报附报资料汇总表随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一起报送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年末需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九、纳税申报附报资料归集表的填报方式《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纳税人需要选择并填报。在填报“归集表”的同时仍应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以下简称“明细表”),“明细表”以及“归集表”的填报规则如下:1.“明细表”的“研发项目明细”可以不再填报;2.“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4列“计入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3.“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8列“无形资产本年加计摊销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4.“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等于“合计”行的第14列加上第18列。十、追溯享受2.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发生在2015年及之前的研发费用不可追溯加计扣除。发生在2016年及之后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追溯扣除,最长期限为3年。如2016年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在当年加计扣除的,可以在2017、2018、2019年追溯加计扣除。T谢谢观看HANKYOU!
本文标题:加计扣除政策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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