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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莒政办发〔2012〕41号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县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国家、省、市属驻莒各单位:《莒县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2—莒县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化银企合作,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加大信贷投放,促进全县成长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县政府决定在全县组织实施为期3年的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按照“加大项目投入、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快速成长、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的思路,通过建立“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配合、金融机构运作”的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作机制,重点帮扶产品创新能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导向要求的成长型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为成长型企业健康快速成长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二、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县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二)长期合作原则:坚持“谁帮扶、谁受益”,建立银企双方长期合作的帮扶机制。(三)一企一策原则:根据成长型企业发展规模、具体情况,实施区别对待,确定不同的帮扶对策。(四)动态管理原则:对有帮扶潜力的成长型企业及时纳入—3—帮扶计划,对帮扶后出现信用缺失的实行退出机制。(五)公平公正原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帮扶成果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奖励。三、任务目标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做好成长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基础上至少选择2户成长型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工作,加大信贷投放,确保成长型企业年度银行融资增幅达20%以上。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银行,具体负责金融帮扶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分析会,调度工作进度,交流经验做法,研究协调解决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及时制定有利于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作的措施,做好成长型企业推荐工作,搭建有效的银企合作平台。县经信局、民营办和贸易办等部门负责在全县范围内筛选推介符合政策要求的成长型企业名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落实帮扶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与措施,做好成长型企业的辅导、培训、监测、上报和信贷准入工作,使更多成长型企业获得信贷支持。(二)明确工作职责。农发行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市场定位,找准支—4—持成长型企业的结合点,积极向上级行申请单独匹配信贷规模,大力开展适合成长型企业发展的信贷业务。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大对县域成长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探索支持成长型企业的新方式、新领域。日照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金谷银行要充分发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决策链条短的优势,强化扶持成长型企业的市场定位,把支持成长型企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三)强化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导向要求的成长型企业信贷投放,加强贷后管理与监测,确保信贷资金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成长型企业贷款或融资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贷款增速高于全县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县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要对成长型企业承诺不无故抽贷、压贷,对基本面好的成长型企业在维持存量信贷业务的同时,要给予新增授信、贷款和融资。(四)落实优惠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成长型企业的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贷款期限结构,在适当维持中长期贷款需求的同时,努力增加短期贷款或融资,优先匹配额度办理票据融资和其他融资业务。要综合考虑成长型企业成长周期、信用状况和盈利水平等因素,完善成长型企业利率定价机制,在收益覆盖风险前提下合理确定成长型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对信用等级高的成长型企业,要减少上浮幅度或执行基准利率。农村信用社和金谷银行等有自主定价权的金融机构,对优质成长型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应控制在30%-60%之—5—间,适当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五)创新管理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成长型企业实行有别于大企业的授信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符合成长型企业特点的授信管理体制;设立科学的成长型企业信贷准入和审批标准,建立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扩大信贷审批权限,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积极开展动产、钢结构、知识产权、股权、林权和土地使用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探索创新依托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等适合企业特点的信贷模式。要建立成长型企业帮扶档案,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对帮扶工作实施动态监测;对经营下滑的企业,进行预警;对出现信用缺失行为的企业,落实退出机制。(六)实行考核奖励。每个工作年度结束,由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金融机构提报的帮扶成果进行考核评定。对成长型企业新增融资平均余额比上一年度增加的,可认定为金融帮扶工程成果。县里将结合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程成果情况,按照《莒县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附件:莒县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6—附件:莒县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费立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成员:张明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办主任徐雨田县经信局局长徐厚贵县民营办主任刘长军县商务局副局长、县贸易办主任孙东明人民银行莒县支行行长李学民农业发展银行莒县支行行长丁风海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行长李光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行长商玉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行长朱风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行长单连涛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马继军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行长史国栋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行长邹方军莒县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民银行莒县支行,孙东明兼任办公室主任。—7—主题词:金融方案通知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6月12日印发
本文标题:成长型企业金融帮扶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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