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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建股总办字〔2009〕8号签发人:毛志兵关于印发《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印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总部各部门:现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印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文件—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印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第二条介绍信是公司对外交往活动中重要凭证,用于证明有关事项或人员系公司认可的书面凭证。第三条为规范股份公司印信管理,规避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印信的种类第一条印章指股份公司印章,专业委员会、总部部门印章;股份公司所属企业及其所属机构、社团组织、各种委员会及临时机构等印章。第二条专用印章指股份公司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第三条名章是指公司法人、各级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刻制的用于公务往来的个人姓名章。第四条印章和专用印章简称为公章,人名印章简称为名章。第五条介绍信是用于证明有关事项或人员系公司认可的书面凭证。第三章印信的管理—3—第一条股份公司印信的管理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类印章的刻制、启用、授权使用、停用及销毁等手续的办理及介绍信的设计、印制及启用的管理。第二条股份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应制定相应的印信管理办法,严格用印、用信工作的管理。第三条总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印信的管理工作。第四章印信的制发第一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颁发。第二条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专业委员会、常设机构、社团组织、临时机构印章及股份公司领导名章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发。第三条股份公司所属二级法人企业党、政印章经股份公司审核同意后报当地公安局核准后自行刻制。第四条股份公司所属二级法人企业党、政印章以外的其它印章及其子公司印章由该企业负责。第五条股份公司所属二级企业发布启用印章通知时,应报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并附印模。第六条印章的刻制及其内容、字体、排列顺序和规格等应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经公安机关核准后在指定单位刻制。第七条股份公司介绍信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设计、印—4—制和启用管理。第五章印信的规格第一条行政印章为圆形,中间刊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宋体自左而右环形排列,章内横向排列部门名称。名章为正方形。第二条股份公司印章直径为4.5cm,部门印章的直径为4.2cm。第三条人名章直径为2.0cm×2.0cm。第四条股份公司部门以下单位,社团组织、临时机构印章一般为4.0cm。第五条其他各类专用章按相关单位要求刻制。第六条股份公司所属二级法人企业党、政印章直径为4.2cm。第七条介绍信为A4纸大小,样式为:上部存根,设编号,上部刊红线,下部为介绍信正文,下署时间及有效期。第六章印信的保管第一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以及股份公司领导名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第二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由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5—第三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1)由资金部负责保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法律部负责保管。第四条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及其归口管理机构业务章、社团组织、临时机构、各种委员会印章由相关部门负责保管。第五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介绍信”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第七章印信的使用第一条各单位印章监管人员应严格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第二条使用公司印章及领导名章,应事先填写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用印申请单”(见附表1,以下简称“用印单”)。由经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送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后用印。第三条用印单可复印使用,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验。第四条使用股份公司印章,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一般事务性用印,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授权专人审核用印。第五条凡公司领导已签署的授权书、担保函等文件,如需用印则视同领导同意,不再填写用印单,可直接用印。—6—第六条二级企业使用股份公司印章,先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主要领导签署;涉及有关业务应先经股份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送总经理办公室核准用印;重要事项报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第七条严禁在空白纸、介绍信上用印。如确需在空白纸或介绍信上用印时,应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部门经办人员应追踪用印文件使用的全过程,向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报告使用情况,提供已用印文件复印件。如因故未使用,应及时退回总经理办公室销毁。第八条非工作时间用印,应由经办单位、部门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安排值班人员监印。第九条原则上股份公司印章不得携带外出。如确需外出用印,应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由总经理办公室派员监印;总经理办公室也可委托部门专人监印。印章使用后应当日归还。第十条凡授权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的印章,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登记签批手续。印章应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存放印章的有关设施应安全可靠。第十一条申请使用介绍信,应填写用印单,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办理。—7—第十二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等使用办法见公司有关使用办法。第八章印信的变更、遗失、回收及废止第一条当印章名称发生变更、机构合并或撤消时,为利于工作,可由原单位、部门延续保管一段时间,确认不使用时应将原印章交回本单位印章管理部门。第二条因损毁等原因需刻制新印章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重新刻制并将原印章交回印章管理部门。第三条当印章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经双方交接人签字并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第四条因工作变动未将印章交回原单位的,应责成相关人员进行追缴,必要时采取登报申明作废、诉诸法律手段等多种形式,维护企业利益。第五条重要印章的遗失、停用或销毁,应及时通知总经理办公室,同时进行登报声明并通知有关单位。第六条介绍信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总经理办公室,重新填写并将原件收回。第七条介绍信发生遗失,经办单位应立即通知总经理办公室并登报声明,消除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第九章特别说明总部部门向股份公司领导请示、报告;部门之间协商工—8—作等内部事务,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不用印。第十章附则本办法由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附件: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用印申请单
本文标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印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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