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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作者:钱朝侠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10期摘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是当前政府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但由于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工作推进难度较大。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阐述了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并有针对性地探讨了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的建议,对做好该项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关键词: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建议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属于国考省、省考市、市考区指标,是一项政治任务,作为评价各市(区)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鄠邑区政府与西安市政府签订的《西安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明确了我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任务涉及的国有企业21家,其中:央属企业6家,省属企业1家,市属企业1家,区属企业13家;涉及办其他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任务的国有企业共10家,分别为教育机构1家,医疗机构2家,市政设施2家,社区5家。经过一年多的辛勤努力,截止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工作进展情况(一)一年来,根据工作要求成立县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办市政设施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确保分离移交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截止2018年5月,驻鄂6家国有企业签订供水分离移交协议,1家央企的移交协议正在走内部流程审定中,剩余1家央企正与区自来水管理处对接,签订协议任务完成率为75%;驻鄂国有企业因供气业务均由用户自行安装或尚未安装,故并不存在供气分离移交,由接收企业区建设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情况说明;供电移交工作,签订协议任务完成率为100%;供热移交工作,3家央企正在与西安华衡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对接沟通与物业捆绑移交事项,其余3家央企、1家省企均不存在供热移交,签订协议任务完成率为62.5%;物业移交工作,央属企业移交工作稳步推进,进展较快,已有3家企业与西安华衡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移交协议,其余3家央企都在协议内部流程审定中。省属企业目前正在与陕煤西安煤化实业公司积极对接中,任务完成率为50%。龙源期刊网区属国有企业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13家企业,区属的13户企业中,已经改制的有2户,正在改制的有5户,改制企业的资金缺口大,职工社保费用都难以保障。其他几户企业勉强维持运营。这些企业之前的“三供一业”费用基本由住户自行承担,仅有3户企业家属区由企业承担部分物业费用(门卫人员工资),有个别企业已列人旧城改造项目,区属国有企业作为移交的责任主体,难以承担移交改造费用的重负。二、存在问题(一)老旧小区多,维修改造成本高此次移交共涉及33个小区,5623住户,家属区老、旧小区居多,改造难度大。水、电、气(热)供应的方式也十分复杂,公共设施、管网老化,房屋陈旧,计量表具不全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家属区年代久远,基本上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家属区住户由企业自备井供水,在分离移交中存在供水市政管网的铺设及二次加压费用,改造费用很难降下来,工作难以推进。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的通知》文件,经初步测算,大多数家属区如要满足移交条件,需大量维修改造资金。(二)交接双方存在分歧,意见难以统一按照《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国资厅发改革[2018]7号)规定,职工家属区红线外供水市政设施、外墙保温、抗震加固费等不属于中央资金补助范围。移交方认为花最少的钱加以改造移交给接收方后就可不再承担任何费用,而接收方坚持要达到接收标准并在接收前不承担任何费用。相关文件虽有规定,但实际操作中问题很多,交接双方有时难以统一意见,影响了工作的推进。(三)隶属关系不同,统一推进协调难度大驻我区的中央、省属、市属国有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并不受地方政府管理,协调难度较大。在分离移交工作中,部分企业工作进展慢,集团公司内部程序复杂,在督促协调企业尽快按要求时限完成移交协议签订时,企业要层层汇报,必须经集团公司统一决定才能实施,致使工作进展较缓慢。(四)区属国有企业家属区改造难度大区属国有企业大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工资、养老金、医保金等社保费用都难以保证,“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费用又高,企业根本无力承担。而我区财力有限,区财政无法解决企业的维修改造费用,难以按要求达到改造标准。三、做好分离移交工作的几点建议(一)各个方面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龙源期刊网区剥离办要充分发挥职能,调动驻鄂央企、省企、市企和接收部门积极性,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密切配合,并将完成任务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激发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主动性。同时,制定统一规范的移交费用测算标准,严禁无限制超出改造标准,及时化解交接双方矛盾,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制定切合实际的“维修改造方案”充分了解各个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维修改造方案”,既要让家属区住户满意,也要让接收单位满意,保证公用服务安全。(三)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理解支持根据我区企业经营情况及我区财力状况,区剥离办应加强政策宣传,指定1-2户区属国有企业作为接收单位,将13户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整体移交,按现状接收。总之,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国家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家政策支持企业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妥善安置入员,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标题: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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