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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有关员工日常生活管理规定
大家晚上好!请先签到一、有关日常生活管理规定1、公司内禁止吸烟,违者每次给予七级处理。2、集体宿舍内出现抽烟现象或烟头,找到当事人的给予当事人七级处理,同房间其他人员各给予三级处理,找不到当事人的,同房间每人各给予七级处理。3、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4、禁止在厂区内洗晒衣物,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5、禁止往墙上乱涂乱画、按手印等行为,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6、对直接往窗外倒水、丢扔杂物等行为,每次给予五级处理。7、对攀摘、折损公用花木等破坏绿化行为,每次给予三级处理;偷窃花木,每次给予五级处理,并追回损失。8、故意损坏公物的,每次给予三级处理,并按损失金额的5倍赔偿。9、公物转私按原价的20倍给予罚款,罚款金额达2000元的,处降一星级或辞退。10、损坏公物每次给予三级处理,并按下列规定赔偿:a)赔偿公物时不考虑物品折价。b)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全部赔偿,两人以上的平均承担。c)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则在承担1000元损失后,超出部分按10%进行赔偿;有二个以上责任人的,在各自承担1000元损失后,超出部分的各按10%进行赔偿。11、提倡节约用电,自觉做到人走电源关。12、在公司内公共场所人离开后未关闭照明灯或电扇的,每盏(台)给予一级处理,上限100元。13、人离30分钟未关空调和取暖器的,每台给予二级处理。14、加强集体宿管理,保证员工正常休息时间。集体宿舍内晚上10:30至早晨6:00期间为休息时间,禁止开灯(电视机、收录机等同时禁用),违者每盏(台)给予二级处理,分不清原因,同房间内的每人各给予二级处理。夜班或加班人员回宿舍,允许开灯20分钟。同时晚上10:30至早晨6:00期间禁止在集体宿舍和公司内其他公共场所进行任何活动(如聊天、大喊大叫、打牌、卡拉OK等),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15、在集体宿舍内,晚上10:30至6:00期间,男、女不能同处一室,违者第一次给予八级处理,从第二次开始给予十级处理。16、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违者每人每次给予八级处理;赌资在500元以上的,给予十级处理,并没收赌资。17、员工应养成勤俭节约习惯,洗手间的纸不得用于擦手、擦鞋等,违者每次给予二级处理。18、提倡全员讲普通话。在公司内公共场所或进行集体活动时,除外语外,员工之间应讲普通话,违者每次给予二级处理。19、严禁随地小便,违者每次给予五级处理。用脚踢门或撞门,每次给予五级处理。翻越围墙或爬窗户等非正规方式进入公共场所的,每次给予五级处理。20、偷盗他人物品,按原价20倍罚款处理,超2000元给予辞退,情节严重送交司法机关处理。21、保持文明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对出现争吵、打架等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a)发生高声争吵影响他人工作的,分清原因,不对者给予三级处理,分不清原因的或都有错的,每人各给予四级处理。b)发生高声争吵,并有打架趋势(经人劝告未打)分精原因,不对者给予五级处理;分不表原因或都有错,各给予六级处理。c)发生争吵导致打架,未造成伤害的,分清原因,不对者给予七级处理,分不清原因的或两人都有错,各给予八级处理。d)发生争吵导致打架,造成伤害的,分清原因,不对者给予九级处理,并承担医疗费;。分不清原因的或两人都有错,各给予十级处理。医疗费用平均承担,若造成严重后果者,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执法机关处理。e)夫妻两人均在集团内工作,其中一人与集团内其他员工发生争吵、打架时,另一人应给予劝阻,违者同罚。二、有关用餐和餐厅卫生、集体宿舍管理规定1、餐卡丢失或人为损坏时,应及时到餐厅管理部门挂职失补办,并交纳10工本费。未及时挂失者,损失自负。2、餐卡丢失损坏的应在3三内办好,3天内可以登记用餐;因忘带餐卡,允许一个月内有3次登记用餐超出以上规定用餐的,每次给予一级处理。3、挂失并已补办餐卡的员工若找回原卡的,应将原卡交餐厅管理部门处,可在下次餐卡丢失时,使用此卡。4、持餐卡用餐员工,用餐不打卡或打卡无效直接用餐的,每次给予五级处理,并补记此次用餐。错拿或拾到他人的餐卡时应及时上交;若留于私用或转给别人使用的,每次给予八级处理,并按实际餐费的10倍给予罚款,餐费自付。5、餐卡应专人专用,一人一卡,不准擅自交餐卡借与他人使用,以免影响餐厅用餐统计,一经发现给予双方各三级处理。餐卡在使用过程中每二年可免费更换一次。6、打卡机不能使用时,所有用餐人员应按部门登记用餐,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餐费计算错误的,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7、就餐员工不得自带餐具,违者每次给予一级处理。用餐时,不得到餐厅以外的地方用餐,违者每次给予二级处理。8、员工就餐时就按实际需要选择饭菜数量,不得倾倒剩饭剩菜,否则每次给予三级处理。餐厅提倡文明用餐,严禁脚踩凳子或坐在餐桌上用餐,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不将餐具放回指定处或任意将残渣残汤倾倒,丢弃和吐在就餐桌上或地下的每次给予二级处理。非餐厅工作人员无公事入厨房每次给予二级处理。除经集团统一安排外企业内部餐厅内禁止饮酒,违者每次给予五级处理。9、集体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违者给调换双方每次三级处理。若确需调换,应书面申请宿舍管理部门应在一天内给予答复;若同意调换的,三天之内给予解决,未按规定时间执行的,每延迟一天给予一级处理。10、不得将集体宿舍公用物品拿走,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并限三天内归还,否则每延迟一天给予一级处理。11、住房变动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带走房间里的集体生活用品,否则,每带走一件给予三级处理,并责令放回原处。12、公司外人员不得在集体宿舍住宿,违者每天给予留宿员工七级处理,同房间人员每天给予三级处理;找不到当事人,同房间每人每天给予五级处理(超过作息时间即为留宿,其它时间若只在外来人员在宿舍内也算留舍)13、集体宿舍内不得烧煮食物,违者每次给予责任人五级处理,并没收炊具。14、不得在集体宿舍内乱涂、乱画、擅自移动标识或私自在墙壁打孔、凿洞,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未经宿舍管理部门许可,私设插座、拉电线或改变原始供电配线设施的,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已定点在外办公的人员,取消集体宿舍住房,同时取消住房补贴。15、公司组织宿舍检查时,房间内居住人员不予配合或将门反锁致使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每次给予四级处理,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给予相关人员各三级处理。16、集体宿舍内配置的物品自然损坏的,应报集体宿舍管理部门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可以旧换新,员工不可自行报废,违者照价赔偿。17、员工集体宿舍内发生火灾、污水外溢及其它事件造成损失的,若属于宿舍管理部门责任的,则负责100%责任。若属于当事人责任的,则由当事人负责80%责任,宿舍管理部门负责20%责任。18、集体宿舍的门锁,钥匙未经宿舍管理部门许可,不得私自配制或更换,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年理。19、员工离开公司时,宿舍管理部门应在其到公司办理结算手续时收取50元押金。20、集体宿舍内员工不得将钥匙转交给宿舍外其他人员,违者每次给予三级处理。21、为确保用电安全,同一时间内一套宿舍不得使用2根以上的“热的快”烧开水,且必须放在卫生间使用22、集体宿舍内使用的“热的快”工率不得超过100W,违者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热得快”予以没收。23、宿舍管理部门保洁人员应负责每天对集体宿舍的公共走廊(各套房间大门外)、楼道进行清扫,并将垃圾及时运走,违者每天给予二级处理。24、集体宿舍内公用物品因自然损耗导致报废或者损坏的,经宿舍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以旧换新或进行修复三、有关保健基金的管理规定目的:为避免集团部分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员工,因各类疾病及天灾人祸造成对家庭、工作和生活产生的影响,帮助中工渡过难关,解除员工和后顾之忧,促进企业发展,由广大员工自发募集,企业补助获得互助基金。1、保健基金的来源:1)缴纳保健基金的成员每月按实发工资总额的2%,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按月上交;2)缴纳保健基金的成员退休后,由退休单位负责从该退休人员的工资总额中代扣1%。3)各企业按本企业员工当年应缴基金的50%提取专项基金,在下一年的2月底前交至集团财务部,逾期按1%的月利率计算利息;4)投资于保健基金发展公司所得的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5)接受的各类赠款等。2、保健基金的使用范围:1)支付员工的正常的病、伤医疗费用;2)向遭受不幸的员工家庭提供捐助等。3、医疗报销管理:(1)员工缴纳保健基金满一年后即可按标准享受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对参加时间未满一年的员工,给予按比例享受报销待遇。例:若加入时间满三个月的,则给予按标准的3/12进行报销。(2)已缴纳保健基金的成员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应按规定的报销范围报销医疗费用,对不属于费用报销范围内的费用,不予报销。4、属于以下情况的,医疗费用由其自理:(1)未经工会批准到非定点医疗单位就诊和转到外地就医的医疗费用(紧急抢救除外),由其自理:(2)因工(公)负伤、职业病、女员工生育医疗费用参照本标准相关条款办理。(3)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4)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残或个人生活作风问题被感染性病等类似事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自理。(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自费的医疗费用。5、缴纳保健基金的成员享受的医疗报销标准及报销时的要求:a、急性病单次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超1000元的部分给予全部报销,b、若因伤致残治疗后不能继续工作的,另给予按所在地最底生活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要求:应在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治疗,紧急就医时可除外(下同)c、手术医疗1)、病(伤)情较重需住院治疗报销同上,应向集团工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医院治疗2)、一般手术(5000元以下)应经集团工会审批,重大的手术应由集团工会报董事会审批;3)、手术前的签字应由病者的亲人签,若无亲人在场的则由单位主管或其他负责人签字。D、慢性病a、属于鼻炎、颈锥病、腰锥盘突出、腰肌疲损则按急性病标准给予报销。b、除上述情况,属在职员工的,年医疗费超4000元部分给予全部报销,已退休的,则年医疗费超2000元部分给予全部报销。要求:所购买的药品应按规定办理入库、领用手续(温州地区的由集团工会负责,其它地区由各分工会负责)。6、缴纳保健基金的成员医疗报销费用上限40000元,超出部分报销50%集团董事特批除外。7、员工生病需手术治疗或住院的,应事先向所在单位工会和单位负责人同时提出申请,经医疗检查确认需做手术或住院的,由集团工会主席签字批准,属急病的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8、除因急病需就诊外,员工未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属急病的,在病情稳定后应转入指定医院治疗。集团指定医院指;企业所在地排名前三名医院(根据等级排名)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应提供正规的医疗发票,非正规票据不予报销。9、在报销医疗费用时有弄虚作假形为的,如;串通医务人员虚开发票、开与治疗无关的药品等,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1)作假金额在500元以内的给予罚款2000元,多支付的款项给予扣回(下同);2)作假金额在500元至3000元之间的给予罚款3000元;3)作假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给予罚款5000元。10、参加保健基金的成员在医疗过程中先由自已支付费用,医疗结束后统一报销11、有关工(公)伤管理规定一、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在4小时内将事故报企业安全管理员处(钟绪昌),特殊情况可延长24小时候,否则就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员工和上级主管有义务将安全事故通知企业安全管理员和相关部门;二、当事人在接到企业负责人的工伤确认书后,必须在三天书面到企业安全管理员处申请工伤待遇,特殊情况的可延长到七日,无故逾期的每次给予三级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工伤待遇申请报告中,必须有以下内容:A、工伤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过程;B、工伤认定书的复件;C、工伤的待遇要求。三、事故当事人在接到企业负责人的工伤确认后,必须在六天内书面至企业安全管理员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特殊情况的可延长到十日,无故逾期的每次给予责任三级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2、工伤事故发生时,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和工会组织
本文标题:有关员工日常生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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