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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现场管理1.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1.1.目的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政策,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规定,全面实现安全经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1.1.2.适用范围企业生产、储存及办公区域内所有消防设施及其它各方面的消防管理。1.1.1.3.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1.1.4.消防设施的使用、检查指引(1)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1)喷射前应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但喷射时不能倒置;2)按动压把或拉动提环前一定要去掉保险装置;3)使用带喷射软管的灭火器(4千克以上)时,喷射前一定要一只手握住喷管的喷嘴或喷枪后,另一只手再打开释放阀;4)灭火时要站在上风侧,开始时离火1~2米;5)灭液体火(B类火)时,不能直接向液面喷射,要由近向远,在液面上10厘米左右快速摆动,覆盖燃烧面,切割火焰;6)灭A类火时可先由上向下压制火焰后,对燃烧物上下左右前后都要喷匀灭火剂,以防止复燃;7)干粉灭火器存放时不能靠近热源或日晒,注意防潮,定期检查驱动气体是否合格。8)不要扑救电压超过5000伏的带电物体火灾。(2)消防设施检查:为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由安全管理人员对企业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查中凡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的,及时更换。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1)消防栓检查a)检查消防栓表面是否损坏,宣传警示标志是否脱落。b)发现消防栓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打开箱内,逐项检查消防配套设施(箱内设施包括:喷水枪1把,消防水带1条,20米消防软管1条,大﹑小水喉开关各两个),检查设施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发现有问题的及时报告修理。c)定期对水喉开关加油保养。d)每月打开消防栓箱检查设施一次,并试喷水,是否够水压。e)检查完后要在消防栓上贴上封条。2)火警铃检查:按下火警铃开关按钮,在企业范围内应能听到响亮的火警铃声。3)安全出口灯和应急灯检查a)安全出口灯无论在照明电供应或停电情况下都应处于发亮状态。b)拉下应急灯开关,断开电源,应急灯应发出强光照明。4)灭火器检查a)检查灭火器外观是否有破损现象。b)灭火器保险装置是否被拔掉。c)查看压力表,确定表针是否在有效范围内。d)灭火器数量是否与登记在册的数量一致。1.1.1.5.消防职责(1)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2)向全体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安排义务消防队的活动和训练。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隐患﹐帮助和解决企业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4)负责领导﹑指挥﹑规定﹑策划本厂的消防工作。5)组织交流和总结经验,评比表彰先进。6)执行落实安全防火制度,依法纠正违章。7)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8)负责每年组织举行一、二次消防演习,并做好相关记录。(2)义务消防队队长、副队长和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1)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经常开展义务消防训练,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水平。2)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发现问题要耐心教育和帮助职工及时纠正。3)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火观念,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普及防火常识。4)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协助企业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洞,防止火灾发生。5)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入灭火战斗,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共同扑救,有公安消防人员在场时应在公安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灭火。(3)部门负责人消防工作职责1)教育本部门人员提高他们对消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调动职工对安全防火工作的积极性。2)具体指导本部门消防工作,安排与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制度。熟悉了解本部门消防意识状况,监督﹑落实﹑检查本部门的安全防火工作。3)熟悉本部门电源设备,职工工作位置等,时刻做好应急火险的战斗准备。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隐患,如未能处理,应立即向有关防火负责人报告。4)积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自觉带领本部门人员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5)自觉带头,执行落实有关消防的一切法规。(4)职工消防安全职责1)任何部门、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信道。2)熟悉工作岗位范围内的电源装备﹑消防设施﹑应急通道等位置,时刻做好灭火准备。3)发现和处置火患,应立即向有关防火责任人报告。4)在日常生产中,自觉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和挪用有关消防设施。5)牢记火警电话“119”,遇突发紧急﹑严重险情时,可直拨“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1.1.1.6.火灾时疏散和逃生注意事项(1)遇火警时要沉着冷静,切不可惊慌喧叫。(2)火警如发生于自己车间,第一件事便是,通知本车间义务消防队员按响火警钟。(3)消防队员抵达后,指挥救火和疏散。(4)辨明逃生方向,有照明灯亮着而用绿字写上“安全出口”的地方便是安全出口。(5)逃走时,顺手可将自己工作岗位之电器用具关上(有时间的话)。(6)逃走时,行动要迅速而有秩序,千万不要争先恐后,防止跌倒而堵塞通道,影响逃生。(7)逃走时,如遇浓烟,则要沿着地面匍匐前进。(8)逃走时,二层以上楼房建筑,一般情况是往下走,然一切还是视火源而定。(9)到指定地点集合后,由专人清点人数,发现有错立即汇报处理。(10)发生火警后,火警疏散指挥队和义务消防队全体人员应立即按应急处理指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同时由专人打“119”报警。1.1.1.7.相关表单消防、安全设施检查检验记录消防、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检查登记台帐消防、安全设施检查记录编号所在位置设施名称点检时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检查人:审核人:1.2作业管理1.2.1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2.1.1.目的为规范企业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1.2.1.2.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车间。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a)动火作业:在企业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b)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地沟、地井、烟道;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c)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d)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e)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f)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1.2.1.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相关部门:生产部门: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部门、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1.2.1.4.内容与要求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2)申办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a)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b)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领导小组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a)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b)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c)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d)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4)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a)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b)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c)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d)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e)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5)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1.2.1.5.动火作业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1.2.1.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1)必须保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2)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部门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保清除干净。取样进行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领导小组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3)特殊情况需在不置换的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部门第一负责人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4)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5)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6)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7)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企业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8)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1.2.1.7.临时用电作业1)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2)检修时,要安排专人(电工)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安全领导小组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3)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4)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电工同意。否则,不准接线。5)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6)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安器,以防止触电事故。1.2.1.8.高处作业7)高处作业的定义a)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b)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c)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d)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8)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a)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安全管理人员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b)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c)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d)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e)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f)4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9)高处作业安全防护a)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b)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c)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d)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e)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f)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1.2.1.9.起重吊装作业10)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安全领导小组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11)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
本文标题: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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