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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文件编号TH-QP-04版次A/0页次1/21.目的确保人力资源满足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2.范围适用于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3.职责3.1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的配备,培训及考核。3.2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和培训需求申请,并负责本部门人员上岗和在岗培训工作。3.3.总经理负责批准年度培训计划。4.工作程序4.1人力资源的配备4.1.1各部门根据公司管理活动的需求,确定与质量有关的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能力需求,填写《岗位职责及上岗要求》。4.1.2各部门需增加人员时依据工作需要填写《招聘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作为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的依据。4.1.3招聘完成以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4.1.4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证明其能力的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收集并保留。4.2人员的培训、意识和能力4.2.1培训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于每年十二月提出下年度《培训申请》交人力资源部。4.2.2培训内容包括:1)入职培训:公司概况,规章制度,质量方针及目标。2)上岗培训:ISO9001:2000和5S基本知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与岗位有关的作业指导书。3)在岗培训:岗位技能要求,管理理论,安全知识,品质意识,相关岗位作业指导书,本岗位质量目标等。4.2.3培训实施1)入职培训:员工入职三天内,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培训。2)上岗培训:a)应知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情况,适时安排上岗培训,下发《培训通知》。b)应会培训:由从事岗位所在部门安排讲课或以师带徒形式培训。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文件编号TH-QP-04版次A/0页次2/23)在岗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申请》及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根据年度计划,每次培训前提前3天下发培训通知,确定参加人员,地点,主讲人员等内容。4.2.4每次培训内容由培训人员填写《员工培训记录》,含签到记录。4.2.5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上岗培训和在岗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需求部门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或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4.2.6特殊作业人员,如内审员、电工、汽车驾驶员等应由法定授权机构培训并取得从事特殊作业证书,对有相关工作经验,且有足够培训证明者可不必经过上岗培训直接上岗。4.2.7与培训有关的记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整理存档,填写《员工培训履历表》,离岗员工培训记录应单独存放。5.质量记录5.1《上岗要求》5.2《招聘申请》5.3《员工登记表》5.4《培训申请》5.5《年度培训计划》5.6《员工培训记录》5.6《员工培训履历表》
本文标题:确保人力资源满足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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