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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守国家秘密2013年5月2020/3/19这张照片刊登于1964年的《中国画报》封面。中国最著名的一张泄密照主要内容一、公务员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义务二、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三、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制度四、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承担的责任2020/3/19TEXTTXT一、公务员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TEXTTXT2020/3/19我国的国家秘密主要集中在党政军机关,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往往会接触到国家秘密,有的可能还会经常甚至大量的处理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决定其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负有特殊的责任,比普通公民承担更多的义务。第一,掌握并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具体规章制度公务员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我国的保密法律法规包括《保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保密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保密法律法规是开展保密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行为规范,遵守、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是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基本要求。公务员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日常生活当中,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保密法律法规。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保密法》,胡锦涛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新《保密法》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接受保密宣传教育公务员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形势教育、保密知识技能培训等。主要渠道: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保密业务专项培训,保密部门和机关、单位组织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等。公务员要自觉接受保密宣传教育,学习有关的保密法律法规,了解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身的保密观念,掌握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保密能力。第三、依法管理和使用国家秘密《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和使用有明确规定,公务员有义务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如:严格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不得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不得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在私人交通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严格管好涉密载体,把住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的各个环节。必要时,要采取相应技术防护手段。要按照保密要求和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使用保密设施、设备等物防手段,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第四、接受保密检查保密检查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对涉密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保密法律法规、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等保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活动。公务员要自觉接受、支持配合保密检查,不回避矛盾,不隐藏短处,通过检查把泄密隐患消除于萌芽之中,防患于未然。第五,制止和纠正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务员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泄密危害后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发生泄密或可能发生泄密的机关、单位报告,或者向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在有关机关开展调查处理时,要主动配合、协助。另外,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属涉密人员,为保护国家秘密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密人员要承担更多的保密义务,如接受资格审查、出境管理、脱密期管理等。TEXTTXT二、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国家秘密的概念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实质要素程序要素时空要素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国家秘密的概念(二)国家秘密范围国家秘密范围是确定国家秘密的依据,包括基本范围和具体范围。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是确定国家秘密的直接依据。(三)国家秘密等级划分绝密级: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解密期: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提醒: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2020/3/19保密期限为长期的例外不超过30年不超过20年不超过10年“长期”。国家秘密事项具有较强的稳定性,长期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最小化原则工作需要原则(四)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五)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我们统称为定密。科学定密、准确定密,是实现对国客秘密科学管理的重要前提。及时做好国家秘密的变更和解除,是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2.过去形成的工作习惯根深蒂固,确定国家秘密不是按法律规定办事,而是按习惯办事、认为“定密事项越多越保险”。1.定密主体宽泛、责任不明确、程序不规范,“低密高定,高密低定”的问题比较突出;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1.定密权限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2.定密职责定密是机关、单位的法定职责,是机关、单位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重要内容。定密的内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在定密同时,还要对涉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自发性的设备、产品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机关、单位的负责人特别指定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诚实可靠,品行端正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熟悉本机关、本单位和相关行业的保密事项范围熟悉机关、单位工作业务、保密工作重点、国家秘密产生的范围及领域1.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2.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范围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年度审核,作出维持、变更或者解密的意见或者作出相应的决定;3.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有争议事项拟定密级,再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呈报定密责任人定密责任人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规定和工作实际进行审核做出国家秘密标志,并加盖国家秘密确定专用章,确定知悉范围批准纠正或者要求重新定密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3.国家秘密的变更和解除保密期限的缩短或延长三者既可以单独变更,也可以同时变更知悉范围的扩大密级的降低或提高承办人提出意见定密责任人审核并签署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变更标志审查解密:经机关、单位及其上级机关审核,在保密期限内的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自行解密:保密期限已满的国家秘密事项自行解密。保密期限为长期的,不得擅自决定解密;解密了不意味着公开2.公开后无损国家安全和利益的;3.从全局考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1.保密事项范围修订后,已明确规定不再作为国家秘密的;三、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制度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制度,是保密工作的基本行为规范。主要包括涉密载体、密品、涉密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涉密采购、对外交往合作、涉密会议活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等各方面的保密管理制度。国家秘密载体纸介质磁介质半导体介质密品以电子器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U盘(闪存)、存储卡等。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产品等。以文字、图形、符号等书面形式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介质,又称为“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密件”。如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软盘和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以光信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光盘。光介质(一)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1)制作起草秘密文件、资料的过程稿、送审稿、讨论稿、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都要严格按照秘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不能随意丢弃。制作涉密载体要在机关、单位内部,或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进行。制作涉密载体的场所应符合保密要求。(2)收发与传递要认真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传递涉密载体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收发、传递绝密级涉密载体,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机关、单位指派专人传递的,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线路,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1.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在办公室或专门阅文室进行。2.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3.涉密载体阅读、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保密室或机要室,不得横传,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得私自留存涉密载体。4.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摘抄涉密文件、资料内容。(3)使用5.一般不要携带涉密载体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使载体始终处于本人有效监控之内。6.禁止携带绝密级涉密载体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经本机关、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严密封装,至少应有两人同行。7.禁止携带绝密级涉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的,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8.携带涉密载体外出,如遇紧急情况,涉密载体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立即就近请求保密、公安、安全部门或其他党政机关、单位帮助,并尽快与本机关、单位取得联系。1.复制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2.复制非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应当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3.复制涉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或删除密级标志。(4)复制4.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编制序号。复制件要采取与原件相同的保密措施。5.复制工作只能在本机关、单位内部进行;需要送外单位复制的,应交由定点单位复制。6.严禁复制绝密级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属于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必须经本机关、单位主要领导批准;非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必须经原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五)保存1.保存要求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置必要的保密设备。(一般来说,保存密件的保密室应当配备铁门、铁窗、铁皮密码保险柜,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必要时有值班人员看守)。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由专人管理。(绝密级文件必须在机要保密室存放,并由保密人员专管)。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先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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