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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方案(讨论稿)为加强产学研合作,完善技术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的规范发展,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市场基础调节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综合协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合理布局和功能多元化,完善交易规则与制度,引导专业中介组织参与交易活动,促进知识产权公开公正有序交易,形成有效的保护和监管体系,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加强政府引导和协调,促进各类知识产权成果通过市场进行转化,落实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实施有利的金融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形成政府推动与市场化发展的互动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二是坚持规范发展与探索创新相结合。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机构行业组织和自律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实现交易品种的标准2化。(三)总体目标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构建各级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专业中介组织广泛参与,与国际惯例接轨,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充满活力的多层次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二、领导机构及运作模式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中心高效运行,成立由省市县主管科技的领导任组长,科技、发改、工信、知识产权、教育、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机构。与中心和基地联系紧密的科技和知识产权等部门设常驻分支机构。建立“湖南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科技的副省长作为会议召集人,项目建成前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项目投入运营后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金洲新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定期向会议报告项目运行情况,会议研究解决运营过程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并适时完善管理办法。设立“湖南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办公室”,明确为事业单位,副厅级架构,为省科技厅二级单位,办公地点常设中心,负责湖南大学科技产业园和中心的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交易、科技项目引入、战略合作银行引入、项目申报、创业辅导、产业培育、资金调度等。各高校在中心设立项目转化中心,由中心免费提供办公场所,省、市科技专项资金给予办公费用补3贴。三、股权结构中心注册资金5亿元。其中:湖南省政府现金入股5000万元(可以项目资金形式到位),占股10%;长沙市政府现金入股5000万元(可以项目资金形式到位),占股10%;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和高新创投共入股1亿元,占股20%;宁乡县政府现金入股5000万元,占股10%;金洲新区工业集中区现金入股5000万元,并以100亩已完成“七通一平”的成熟用地(市场评估价2亿元)入股,占股50%。所有股东责任共担,效益按占股比例分成。四、功能定位(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计划由科研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留学人员创业中心、国际学术论坛以及附属设施组成,具备科研、检测、转化、交易、孵化、会展、商务等公共服务功能。1、科研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下设研发中心和服务中心。研发中心主要是强化与省市科技部门和高等院校合作,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基地。吸引湖南省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国家级、省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以及国内外领先的科技人才;服务中心主要搭建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科技风险投资机构、技术检测与评价机构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通过资本、市场、评估等方式认定并放4大科技的力量,实现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生产力促进效应。2、留学人员创业中心主要是针对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办或提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技术给予综合支持。3、国际学术论坛以能够承接湖南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等全国性展会为标准,附以企业产品展示中心、规划展示馆等内容,创立中国科技会展中心的新标杆。(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主要培育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各个环节,着力强化信息服务、中介服务、展示交易、人才培训四大功能。下设信息服务部、展示交易部、综合服务部,并引进若干中介机构组成。信息服务部主要进行专题数据库开发、专利情报分析;展示交易部提供知识产权项目展示、交易、评估服务;综合服务部主要职责是维权援助、质押融资、组织引进各类知识产权中介并提供相关业务培训等服务。以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切入点,促进知识产权项目与资本市场、产权市场有机结合,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步伐,提高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与显示度。五、体系建设(一)规范交易主体,提高交易质量进场交易主体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在资金、评估、交易程序、5运作方式、制度建设和专业人员配备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水平,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较强。逐步建立交易主体信用制度,提高交易透明度与效率。(二)丰富交易品种,创新交易方式交易主要包含专利权、技术秘密、著作权及有关权、商标专用权、名称标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产品等各类知识产权。交易可采取转让、许可使用、合资入股等方式。中小企业股权交易要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探索有利于企业股权流动、投资者便利进出的交易方式。(三)整合多方资源,完善配套服务统筹和协调省市相关部门对口支持,最大限度的促进科技成果、品牌、人才、项目、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向中心和基地倾斜,在对接高校的重大项目、产业布局上予以支持,形成科技和人才的“洼地”效应。根据知识产权交易需要和业务特点,交易机构实行会员制,选择服务好、信誉高、能力强的交易中介为指定服务机构,进场从事交易服务。6六、配套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科技成果转化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在孵企业在没有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前,税收政策参照高新技术企业执行。省财政厅、市、县财政局技术转让收入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对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扶持科研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服务于各行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服务性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园区内的高新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从事成果转化实施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凡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奖品,免征个人所得税。土地优惠政策用地指标。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倾斜力度,省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用地需求,重点保障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建设。对高科技含量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使用省用地计划指标。省国土资源厅在金洲新区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金洲新区管委会认定,其工业用地价格按基准工业低价的80%执行。金洲新区工业集中区财政奖励政策对高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金洲新区投产后,经金洲新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认定、财政部门批准,对该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2年内可继续给予50%财政扶持优惠。省财政厅、市、县财政局对经认定在金洲新区注册的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有重大贡献的中介服务机构,当年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返还。省财政厅、市、县财政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给予每年2000万的科技资金支持。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对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计划并落户基地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项目支持资金以及贷款贴息。省经信委、市工信委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县级财政再配套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县财政局7万元;对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县级财政再配套奖励100万元、50万元。园区内的高新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从事成果转化实施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经中心运营机构认定,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奖励期限为三年,单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省财政厅、市、县财政局金融支持政策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省市政府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着重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促进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聚集。科技银行入驻。充分运用科技金融等特色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服务,尤其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知识产权融资仍不能满足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的资金需求时,科技银行灵活采取其他保证、质押等担保组合方式,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与一定优惠。科技银行对科技创新型项目或企业融资,要从政策、管理、流程上,提供最高效的金融服务,做到随报随审,即时审批。中心运营机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区内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和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园区内高新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按其提担保责任总额的0.5%给予担保公司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省经信委、市工信委人才激励政策着力集聚创新人才、造就领军人才、培育高端人才队伍,构建中部“高端人才汇聚中心”。面向国内外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尖端产业、推动优势产业做强做大的战略科学家和学术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创业人才及团队,在科研经费、科研项目、创业启动资金、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和资助。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省科技厅、市科技局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在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的前提下,对用人单位引进在企业每年工作超过半年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分别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对引进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教授、博士生(副教授)、硕士生分别补助10万元/人、6万元/人、3万元/人,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结构合理、开发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在省市相关部门奖励的基础上,县级财政再配套奖励20%。县财政局同等条件下,对引进的高端人才,中心优先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优秀人才奖项和津贴;对其科技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项资金扶持。金洲新区工业集中区对有参政议政意愿的已引进高端人才,择优按程序推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金洲新区工业集中区引进的高端人才未成年子女,分别由教育局就近优先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入园)。县教育局、金洲新区工业集中区
本文标题:湖南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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