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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11.2文件版号:01页次:1/4普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号COP11.2程序文件版本01文件名称:生产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动力设备科/PE制定日期2002.01.04页次1/4责任部门负责人:品质系统代表:版号修订内容日期01重新修订02.01.04签收部门GMQMRQMSSHRADPDPCPEPISTENMM会签COP11.2文件版号:01页次:2/41、目的1.1保证使用的安装设备具备所需的安装和测试能力。2、概述2.1公司使用的安装设备,主要分为:A.机器(包括基础设施)B.测试机架C.生产夹具、刀模3、职责3.1动力设备科负责A项管理,PE部负责B项及C项管理。3.2动力设备科/PE部负责建立及跟进整个安装设备之管理系统,包括使用前确认定期测试及维修,以保证符合其规格要求。3.3使用部门负责正确使用及保管生产设备。3.4生产部负责人当发现设备检定不合格时,检讨产品的品质处理。4、程序4.1动力设备科/PE部的[设备清单]或[设备台帐],包括以下内容:A.设备之编号B.名称C.入厂日期或启用日期D.所属部门4.2各设备上附有贴纸(或其它方法),清楚其独立的编号。4.3动力设备科/PE部负责人或委派属下,在设备第一次开始使用,和每周期检查所有设备的功能是否合符要求,结果记录于[设备定期检查表]内。(包括检查项目)。4.4[设备定期检查表]内容包括:A.设备名称B.设备编号C.检查日期D.检查项目COP11.2文件版号:01页次:3/4E.检查结果F.检查确认[检查项目]必须根据“设备定期检查指导书”执行。4.5A项设备的资产管理、标识方法、维护及保养方法见[设备管理要领]、C项工夹具、刀模的管理细则见[工夹具、刀模管理要领]。4.6经动力设备科/PE负责人审核合格的设备须贴上合格证,任何设备投入使用前须贴有合格证才可投入生产使用。4.7一旦发现安装设备检定结果为[不合格](即:任何一个检查项目不合要求),动力设备科/PE部负责人须填写[设备/夹具检查问题对策表]并立即交检查表给QC负责人,QC负责人随时检讨产品规格是否会受到该不合格设备之影响,从而决定产品可否继续放行。4.8若有需要,所有怀疑品可作出检讨及按COP13.1要求执行。4.9任何安装设备的修改,只许由动力设备科/PE部负责人或其委派属下,根据使用者提出之要求进行。4.10任何时间发现设备损坏,使用部门人员填写[设备/夹具维修通知单]须通知动力设备科/PE部,由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后将结果记录于[设备维修记录表]上,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编号A.维修日期B.问题C.维修情况D.签名4.11若发现问题与生产品质规格有关,生产负责人须通知QC负责人,他有责任根据以上4.5及4.6方式处理。4.12对严重损坏又无法修理的设备须挂上“禁止使用”的标示,由动力设备科/PE部负责人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申请报废,交由副总经理审批。4.13暂不使用的设备应明确挂上不使用原因的标示。COP11.2文件版号:01页次:4/45、记录及表格5.1设备清单。(FM-PE-1121-01)5.2设备定期检查表。(FM-PE-1122-01)5.3设备/夹具维修记录表。(FM-PE-1123-02)5.4设备/夹具维修通知表。(FM-PE-1124-01)5.5设备/夹具检查问题对策表。(FM-PE-1125-01)
本文标题:质量体系编写表格COP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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