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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中国政府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批准决定。特别是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2001年昆曲艺术入选世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为标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在近10多年来,掀起了一个新高潮。近年来,中国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学术团体及社会各方面在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步形成一套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国家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建设我国拥有十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进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是当前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20世纪90年代,云南、贵州、福建、广西等省区颁布了关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条例,宁夏、江苏也制定了保护民间美术和民间艺术的地方性法规。1997年5月20日,国务院颁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明确提出“国家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实行保护、发展、提高的方针”;确定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标准,“是指百年以上,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有完整的工艺流程,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国家制定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标准,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建立评定机构,评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这是妥善保护已处于濒危失传状态的传统工艺美术的一项重要举措。自1998年以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做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工作,并于2003年11月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草案主要涉及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的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相关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等方面问题,明确规定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在国家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从而为处于濒危状态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为借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基本精神,进一步与国际接轨,2004年8月全国人大把法律草案的名称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并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和文化部专门赴云南、福建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做专题调研,为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进行论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核通过,2010年8月23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确定了工作目标和指导方针,要求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确定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要求建立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形成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使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并要求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意见》和国务院颁发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提高了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有利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的进程。近年来,文化部先后制定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管理办法》(2007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等一系列规章文件。地方各级政府也积极推动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目前,我国已有云南、贵州、福建、广西、江苏、浙江、宁夏等10多个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标志着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保护和实施的新阶段。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和政策措施,不仅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也进一步推动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的进程。(二)“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成就被誉为“中国文化长城”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撰,是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作中最令人瞩目的成就。1979年,文化部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首先发起编撰《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和《中国曲艺音乐集成》。1984年5月28日,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签发了《关于编辑出版〈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的通知》,并附有《关于编辑出版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的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力量编辑出版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并统一规定了集成的编选范围、方法步骤、组织机构、经费、出版等问题。1986年5月,在第三次全国民间文学集成工作会议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周巍峙宣布,经全国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接纳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与其他七套艺术集成志书并列为“十套文艺集成”,并申报列入国家“七五”规划的重点项目。从此,十套“中国审美视点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指导方针和工作原则。工作目标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指导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意见》提出,要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国家将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摸底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意见》强调,在“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的同时,也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为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许多问题,形势严峻,不容乐观,要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通知》提出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并要求着力解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通知》还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二)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三)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五)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验,2005年6月10—11日,文化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在会上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在讲话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为了系统、全面地总结和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深入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义,唤起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意识,2006年2月12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隆重开幕。这次展览是我国政府举办的第一次全面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大型展览。展览从我国浩如烟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中精选了2000余件珍贵实物和2000余幅照片,内容分“综合板块”和“地方板块”两大部分。综合板块主要阐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意义、必要性和紧迫性,回顾新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进行的重要调查、整理、研究工作及重要成果,着重介绍和宣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资源及分布、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及蒙古族长调民歌。地方版块宣传和展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介绍各地独具特色、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呈现鲜明的民族和地方特色。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有35万以上观众参观了这次展览。展览是在我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始阶段举办的,它对于促进社会公众加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唤起社会公众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产生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文化遗产日”的活动。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期间,全国各地举行了一系列隆重的宣传和庆祝活动。例如:由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共同主办,中国国家博物馆承办的“文化遗产日特别展览——国家珍贵文物征集成果”,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中国文化遗产日专场晚会”,中央电视台隆重推出的“中国记忆——中国文化遗产日”大型直播活动,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和鸣——古琴艺术进大学”、“中国戏曲剧种保护展”。2006年以来,在“文化遗产日”期间,文化部先后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2008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系列活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专场”、“2009中国记忆——中国文化遗产日电视直播行动”、“巧夺天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百名工艺美术大师技艺大展”、“把遗产交给未来——古琴名家名曲进百校大型系列活动”、“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在四川成都主办了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论坛”。这些大规模的学术研讨和展演活动,对广泛宣传我国政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针政策,唤起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进一步审美视点31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撰及民族民间文艺的普查、研究、出版工作正式启动,并成为20世纪后期中国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宏伟工程而载入史册。“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涵盖了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5个艺术门类的10个领域,旨在对中国民族民间文艺资源进行全面的普查、搜集、整理、保存、研究,所搜集的资料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卷(台湾省暂缺),编撰为《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中国曲艺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中国曲艺
本文标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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