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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101晏XX邹XX豆XX蒋XX韦XX近年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2004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8起……•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2006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2010年,全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3906164起,同比上升35.9%。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9521起,造成65225人死亡、25407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3亿元•2011年上半年,全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1840998起,同比增加18502起,上升1%。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91811起,造成25864人死亡、10637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4亿元。发展历程•2004年,国家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6年,国务院颁布《交强险条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此被“交强险”代替。背景介绍“三责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与消费者熟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即三责险)在保险种类上属于同一个险种,都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只不过交强险是法定强制性的,实际上可叫做“强制三责险”,而过去的三责险都是商业性的。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尽管保险种类是一样的,但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交强险”产品简介适合人群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互碰自赔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赔偿限额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自2008年2月1日起执行保费计算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A)×(1+V)•A=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V=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Product摩托车50CC及以下RMB80Product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RMB950Product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RMB4690基础费率(RMB80~RMB4690不等)…………浮动因素及比率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V)。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20%A3: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30%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0%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动比率30%中国人保“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分析表平安保险“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交强险浮动费率还与城市规定挂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部分城市出台交强费浮动与酒驾联动机制,由于每个城市规定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与交强险浮动费率的联动机制是不一样的,因此交险强多少钱,还与汽车所在城市有联系。例如,如海南省规定醉酒驾驶一次,交强险费率上浮20%,而北京则规定醉酒驾驶一次,交强险费率上浮30%。案例:1.海南的王先生驾驶一辆4座自用轿车(基本保费950元),在第一年度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A1),但有一次酒驾(V),第2年度最终保费应为:海南王先生RMB950RMB1026RMB950RMB1111.5北京李先生950×(1-10%)×(1+20%)=1026元;2.北京的李先生如果情况相同,但最终保费应为:950×(1-10%)×(1+30%)=1111.5元,通过比较可以发现,李先生的保费比王先生高出约8.3%北京律师叫板保监会:——交强险每年400亿元暴利•2007年4月6日,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并于4月17日向保监会提供8份证据,证明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此举被认为是孙勇向保监会发动“第一轮打击”的标志。•4月23日,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对外表示,7月1日会对外公布交强险经营情况,如有大幅调整将召开听证会。•4月27日,上海保监局人士在该局一季度新闻通气会上表示,2006年上海的交强险是亏损的。这位人士提醒,不能依据一个地区,或者某个公司的数据就认为交强险存在“暴利”。因为保险产品的理赔有滞后性,所以也不能简单根据所谓赔付较低就认为交强险可能存在“暴利”。•5月22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座谈会,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在会上称,孙勇质疑交强险存在“400亿暴利”的计算方式是不科学、不准确的。孙勇随即对此作出反击,称暴利存在证据确凿。•7月3日,孙勇自称发起“第二轮打击”。他致函保监会,要求将交强险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限额全部提高至25万元。•7月4日,孙勇再次致函保监会,质疑保监会有关交强险保费年度收入的统计期间(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不准确,有可能使统计结果偏低。•7月19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交强险制度将来的发展趋势是保额越来越高,而费率越来越低,但这需要一个过程。•7月24日,在保监会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上调交强险责任限额,为被保险人提供更高的保险保障。•8月13日,孙勇分别上书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除坚持“交强险存在400亿暴利”观点外,还指责交强险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之中暗藏数百亿元“节余”。保监会否认交强险存在暴利中国人保“交强险”赔付成本评估结果汇总平安保险“交强险”赔付成本评估结果汇总平安保险2010年度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总结“交强险”的优点&缺点消费者应合理搭配购买交强险和三责险保险公司可以改变“交强险”的销售结构提高利润“交强险”的优点&缺点优点:•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缺点:•赔偿限额较低。合理搭配购买交强险和三责险既然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仅是基础保额,如果发生大的交通事故,较少赔偿只是杯水车薪,车主需要自己掏钱赔款。那么就需要合理的选择购买三责险以保证自己获得最大利益。改变“交强险”的销售结构1、减少所有保单中摩托车、拖拉机所占比重,提高单均保费;2、减少所有保单高事故率类型车辆所占比重,降低赔付成本;4、压缩运营成本。3、增加新车的比重;ThankYou!
本文标题:保险产品展示――交强险(保险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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