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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合同书(正式)篇一: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合同书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项目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策划顾问及招商代理的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本合同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甲方委托乙方对本案进行的项目策划;第二部分为甲方委托乙方对本案进行的招商代理。第一部分项目策划顾问部分第一条:委托项目标的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二、项目基本位置:该项目位于衡水市和平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西北侧。三、项目基本规模本次委托的标的项目为集商业、公寓为一体的综合物业,总占地面积约41500㎡,总建筑面积178934㎡,其中商场部分74625㎡,街部分18965㎡,SOHO部分65128㎡,酒店式公寓部分23216㎡,地下室㎡(含停车场、设备间㎡)。第二条聘请期限一、本《策划顾问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40至60天内向甲方提交《策划报告》后止。二、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届满,即本合同终止一个月以前,如任何一方希望续展本项目服务内容,可向对方提出书面的续展要约,如对方续展本项目服务内容,则由双方就续展本项目服务内容另行签订合作合同。三、续展本项目服务内容指:销售代理。四、若甲方需外聘销售代理,则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乙方。第三条乙方服务范围策划顾问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策划报告纲要》第四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具备与乙方订立本合同及开发经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物业的权利及条件,并提供有关文件副本(待甲方项目批复后向乙方提供)。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询问给予及时准确的答复,并及时通告乙方以上物业之任何变动情况。3、甲方指定一位联络人负责同乙方的联络工作。4、向乙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完备资料,不仅限于平面图、设计等方面信息。5、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如需要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及个人取得所需资料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联系与沟通。6、随时与乙方就工作进度及其他情况等事宜进行沟通。7、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免费住宿。8、甲方保证遵守商业道德,对乙方提供的资料、报告、建议书等专业文件仅作自用,对该等资料、报告、建议书等专业文件及相关资料等负有绝对保密之义务,不以任何形式提供、泄露、披露、发表、转让给第三方。8、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予乙方的任何文件资料或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法性。二、乙方责任:1、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充分利用自己的经验为甲方提供策划顾问工作。2、向甲方提供具有较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策划方案,在合同期内积极参与甲方的重大设计方案研讨会,为甲方提供专业建议,使项目尽可能满足市场需求减少项目市场风险。3、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派人现场勘踏,与甲方沟通交流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组织相关工作的开展。4、乙方将指定一位联络人负责同甲方的联络工作。5、乙方保证遵守商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审批文件、资料、报告、图纸等材料仅作自用,对该材料及甲方商业性资料负有绝对保密之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泄露、披露、发表、转让给第三方。三、联络人权责甲方和乙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各自书面指定一名联络人,各方制定的该联络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络人负责与合同对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合同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络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第五条通知送达条款一、通知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资已付的挂号邮件、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服务、电报或传真(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至如下联络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下列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则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这一变更情况。发给甲方的通知应发至:甲方: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市收件人:电话:传真:邮箱:发给乙方的通知应发至:乙方:北京欧博瑞德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新华路尚都金茂中心C座4F收件人:于永刚电话:13832608535、0316-5219686传真:0316-5219688邮箱:bj_guwen@二、送达所有通知和往来通讯应以被通知方收到该通知的日期为准;通知方和被通知方均有确认的义务。第六条费用双方同意《策划报告》的服务费共计人民币捌拾万元(RMB900000元)。于签定本合同之日3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的百分之四十(计36万元);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市场分析报告》后3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的百分之四十(计36万元);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市场定位报告》后3天内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计18万元)。第七条违约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义务或责任的行为,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反,亦即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除遭遇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除非发生本合同约定之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之任何一方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除非另有约定,凡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对其发生不能预见的(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战争)且对其发生或进行或终止无法抗拒并无法克服的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若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双方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之不可抗力发生之书证。第二部分招商代理部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鑫城商贸广场”项目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全程招商代理的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项目标的一、项目名称:衡水市鑫城商贸广场二、项目基本位置:该项目位于衡水市和平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西篇二:地产商业招商代理合同书样本商业地产招商策划代理合同书甲方:(开发商)乙方:(运营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招商定位、招商代理、全案策划及营运管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简介甲方开发的项目,位于,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涉范围为:,(以下简称“项目”)。二、乙方提供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前期调研定位,招商策划代理和营运管理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1、该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内容(详见附件1)。3、该阶段服务进度计划:1)项目组进驻现场: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三日内,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项目专案组成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2)全面实地调研:乙方专案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后,应立即开展全面实地分析调研工作,了解项目前期进展、对项目所处区域商业市场进行调研分析、目标市场分析,并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四周内,向甲方提出不少于两个的开发方案,供甲方选择使用。3)开发方案的研讨:甲方确认开发方案后两周内,乙方应开展消费者、目标客户市场调查,测试调研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调研定位终期报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以充分汇报并与甲方共同研究。4)商业策划与定位报告的最终完成:乙方提交终期报告初稿后,专案组人员应就该终期初稿报告与甲方进行讨论并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最终稿提交甲方确认。4、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1)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2)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确认乙方专案组人员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酬金人民币万元,作为预付款。3)在完成项目该阶段服务后,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负责项目的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则该阶段剩余的万元服务费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本合同自动终止。(二)第二阶段:项目招商策划及代理1、该阶段服务期限: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一阶段服务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该项目《商业调研定位终期报告》之次日起至该项目正式开业满6个月之日止。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3、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1)在本阶段服务开始前五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后十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和计划,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方案和计划的或修改二次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服务项目,各项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4、该阶段招商租金的价格条件:1)租金的标准不低于人民币元/日/平方米。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确定的租金底价及浮动幅度开展工作。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价格。3)若因市场因素必须调低价格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整。同时,乙方应对市场进行预测性分析,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报,以其针对价格进行综合性商议。5、该阶段工作模式:1)专案小组:乙方按甲方确认的专案组名单成立该阶段服务专案组,专案小组人员应不少于5人。2)该阶段服务期限内,除常驻项目现场人员外,乙方应按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次不少于7天的标准向项目现场派驻资深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配合执行及指导。3)现场工作人员:乙方须于本阶段服务开始之日起三日内委派两名专业策划招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驻场人员须具备5年以上房地产策划及招商代理管理经验,并至少具备3个以上高档项目服务经历),具体负责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执行和监控工作,以确保项目招商的质量。4)该阶段服务期间,常驻人员应全职负责甲方业务,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常驻工作人员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作息时间按甲方工作人员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抽调或减少项目专项服务人员(长驻人员名单及个人履历详见附件);如常驻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义务调换常驻人员至甲方认可;常驻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5)月例会制度:甲方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须按甲方具体要求,沟通项目情况及汇报工作成果,乙方参加例会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一次例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6、乙方招商基本进度指标:1)在年月日前,招商面积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50%,在项目正式开业之日前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80%。具体指标以甲方与乙方负责招商的客户实际签订的正式合约,并甲方收到前三月租金为准。2)项目正式开业前,如乙方招商面积未达到项目总招商面积的80%或乙方未达到上述招商进度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服务费减半。7、该阶段服务费的计取:该阶段服务费根据甲方与乙方招商的客户所签合约约定的租赁期限分别确定,乙方的招商客户与甲方签订合约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合约期限佣金1年-2年〔含2年〕个月租金2年-4年(含4年)个月租金4年以上个月租金注:月租金指合约期限内之平均月租金8、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方式:1)该阶段服务费结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约并交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且正式进场为前提条件。2)若乙方招商的客户在签订合约后悔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应将已收取的服务费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3)该阶段服务期间,如果乙方招商客户退租、退场,乙方应负责立即招进新的客户进场。4)(4)甲、乙双方以月作为该阶
本文标题: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合同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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