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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理论文章 > 3.4 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有关债务的履行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才履行只履行部分合同约定,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通常说的恶意毁约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强调的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这样一种行为。•——“违约责任”则是强调这种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定金最常见汶川地震“震”出的法律纠纷王某和丈夫周某做水果批发生意。今年4月,他们与水果经销商单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单某在王某处订购1万公斤榴莲,价值14万元,交货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并向王某支付了7000元的定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合同中并没有载明免责事由。王某收到定金后,周某就立即赶往南方办货。5月12日,周某的货车途经四川时遭遇大地震,周某获救,但14万元的货物都毁了。现在周某在医院中治疗,而他们与单某的合同也无法如期履行。单某提出对方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王某想延期履行,但是单某不同意。这让王某着了急,地震谁也预料不到,怎么能让他们承担责任呢?律师分析:本案是地震发生后导致的一系列合同纠纷问题,其中引进了一个法律名词,即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民法通则》第10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事件才可以成为不可抗力呢?主要有3种:1.自然原因。例如:地震、台风等;2.社会原因。例如罢工、战争等;3.其他原因。例如政府征用土地等。本案中,王某因为地震的原因无法按期交货,已经构成了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王某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就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修改,合同仍然有效。•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约定的免责情形——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只要这种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届时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案例:节前寄月饼节后一月到2007年中秋节后,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张先生投诉,其于中秋节前5天寄月饼给远方父母,快递公司承诺一定会于农历8月15日前送达,但中秋过了十几天了,父母仍未收到月饼,张先生多次打电话到快递公司查询都没得到确切答复,最终在中秋节一个月后才收到,月饼已发霉变质。“原盼月饼寄孝心,却成慢递惹烦扰”,张先生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对方搬出快递延误不赔的格式条款,并称:“能送到就不错了!其他快递公司过了中秋节后连送都不送,就直接将月饼快件当垃圾处理掉!”张先生愤而投诉到消委会,经调解,快递公司向张先生道歉,并赔偿相当于月饼价值200元的损失。请判断此案例中的行为属于何种违约行为。•律师观点:不能按时送达,属于迟延履行,构成实际违约。迅速、安全地将快件送达收件人,不仅是快递合同的最基本内容,也是快递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按时送达,就构成了实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l)是否写进合同。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依法给对方当事人所给付的经济补偿。只要合同中写进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给付违约金。而赔偿金的给付是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程度来进行的,无论合同中有无相应的条款。2)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由于支付违约金的条件是违约方有违约的事实,而不论对方是否存在损失,因而使违约金在功能上其有了惩罚违约方的性质。而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条件不仅是劳动者有违约的事实,更重要的判断依据是要有实际损失,赔偿金通常具有补偿的性质,而不具有惩罚的性质。3)数额与实际损失的关系不同。由于违约金是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因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可能与当初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可能并不一致。而赔偿金是完全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来确定的。4)是否适用等分原则。违约金设置的原则是公平.合理原则,它并不与实际损失相联系,只要约定符合一般的社会标准和劳动者的承受能力,违约金是不进行逐年递减的。而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尤其是在给予劳动者特殊福利待遇并约定服务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随劳动者的服务年限而下降,因此劳动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应当随之减少,即应当逐年递减。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区别:1、关于违约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如果违约一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是违约责任②违约责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者应该付出的代价③违约责任仅指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④违约责任是法律对权益受损的一方给予的救济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2、违约的分类是()①预期违约②实际违约③法定违约④约定违约A.①B.①②C.①②③D.①②③④BB3、实践中常见的是实际违约,关于实际违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主要是指不能履行义务B.主要是指迟延履行义务C.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D.主要是指拒绝履行义务4、所谓违约行为的免责是指()A.无条件免除一切违约责任B.在一定条件下,尽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法律也不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可以免除其合同履行义务。C.无条件免除部分违约责任D.因不可抗力带来的违约责任CB5、关于不可抗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②仅指地震、洪水、火灾、战争四种情况③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必须是由不可抗力导致的④是法定的免责情形中最常见的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6、继续履行是违约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关于它的说法正确的是()①可以诉诸法院或者仲裁机构②可以强制履行③继续履行必须以守约方提出请求为条件④违约方要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A.①B.①②C.①②③D.①②③④CD7、采取补救措施包括()①修理、更换②重作、退货③减少价款或者报酬④重新修订合同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8、关于违约金,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是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②一般是补偿性质的,只起弥补受害人损失的作用③无论什么情况,违约金不可具有惩罚的性质④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时应尽量合理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AB9、关于定金,下列说法中理解正确的是()①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②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③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④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D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手表1000块,每块单价100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将3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块表单价120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由此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请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定金条款是否全部无效?(2)定金条款无效是否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4)如果甲公司只请求支付违约金,乙公司要求减少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为什么?(5)丙公司能否直接要求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6)若乙公司本已准备了1000块手表,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三天因突发地震而灭失,乙公司当即向甲公司通报了此情况,问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7)若乙公司不能交付手表的原因是因为相邻的丁工厂失火(因消防设施不全所致),延烧及甲公司的仓库,导致1000块手表灭失,问乙公司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丁工厂应否承担责任?向谁承担责任?(1)、定金条款部分无效,即超过合同金额20%的部分无效(2)、定金条款部分无效并不导致合同无效,低于20%部分仍然有效(3)、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两者只能取其一(4)、乙公司要求减少违约金,法院可以支持,理由是:甲公司约定违约金高于其实际损失,法院可酌情减少违约金数额。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理由是甲公司的损失小于其可以获得的违约金数额。具体参见合同法第114条。(5)、丙公司不能直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是:合同责任限于签署合同的双方,对第三人不具有效力。从理论上讲就是合同之债的“对人权”或“相对性”。(6)、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一般而言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7)、乙公司未能交货,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法违约责任强调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违约,不管违约的原因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丁工厂应当向乙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这是基于侵权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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