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附:SCOPIC条款的译文1总则本SCOPIC条款是对1995年劳合社救助合同标准格式“无效果—无报酬”(下称“主协议”)的补充规定。主协议中的定义被并入本SCOPIC条款。一旦本SCOPIC条款根据其第2条规定被援用,则在其与主协议的规定,或适用的相关法律不符时,本SCOPIC条款应在足以使协助协议具有商业效率的范围内,优先于其他规定适用。除本条款第4条另有规定外,已并入主协议的公约第14条(下称“第14条”)所规定的确定特别补偿的方法,应由下文列出的计算方法所取代。在留置权及诉讼时效方面,下文中的各种服务将被视为救助。2援用SCOPIC条款服务提供方可在其选择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援用下文列出的SCOPIC条款,而无需考虑当时情况,尤其无需考虑是否有“损害环境的威胁”。SCOPIC酬金自书面通知到达船舶所有人处时起算,于上述书面通知到达以前提供的服务不得依据本SCOPIC条款获得酬金,但可依据已并入主协议的公约第13条(下称“第13条”)获得报酬。3对SCOPIC酬金的担保(1)船舶所有人应在收到服务提供方选择援用SCOPIC条款的书面通知2000年国际公约与航运法规401后两个工作日内(星期六、星期日及劳合社通常认为的节假日除外),向其提供对服务提供方合理满意形式的银行担保或互保协会担保,数额为300万美元,包括利息和费用(下称“最初担保”)。(2)在最初担保提供后的任何时间,如果船舶所有人合理地计算出SCOPIC酬金加上因此产生的利息和费用少于已经设置的担保,船舶所有人有权要求服务提供方将此担保减少到一个合理的数额,该数额一经协定,服务提供方有义务按此要求行事。(3)在最初担保提供后的任何时间,如果服务提供方合理地计算出SCOPIC酬金加上因此产生的利息和费用高于已经设置的担保,服务提供方有权要求船舶所有人将此担保增加到一个合理的数额,该数额一经协定,船舶所有人有义务按此要求行事。(4)如未达成协议,与担保人、担保形式、担保减少额或增加额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仲裁解决。4撤消如果船舶所有人在上述两个工作日内未提供最初担保,服务提供方可在通知船舶所有人后撤消援用SCOPIC条款的所有规定,并恢复其在包括第14条在内的主协议下的权利。此时,主协议应如同SCOPIC条款未曾存在过一样适用。5费率(1)SCOPIC酬金指下列项目按费率表计算所得费用的总和:人工、拖轮和其它船艇、可携式救助设备、实际支付的费用及应付奖金。(2)与所有人工、拖轮或其它船艇、可携式救助设备有关的SCOPIC酬金,应按附录A所列的费率表基于时间和材料进行计算。该费率表,在船东事故代表(SCR)委员会根据附录B第1条(b)款复查并修改以前一直适用。用以计算SCOPIC酬金的费率应是在救助服务期间有效的费率。(3)实际支付费用指已由服务提供方或为服务提供方或以服务提供方名义支付给任何第三方的全部合理金额,尤其包括使用的人力、拖轮、其它船艇和设备租金,及救助作业必需的其它合理费用。此费用按实际花费计算,但:a.如果该费用是由于租用国际救助联盟(ISU)的另一会员或他们的附属机构的人力、拖轮、其它船艇和设备而付的租金,则应付金额按附录A所列的费率计算,而不考虑实际花费。b1如果人力、拖轮、其它船艇或设备租自任何非国际救助联盟(ISU)会员,且租金率高于附录A中相关费率,则实际花费可全额作为直接支付的费用,但条件是船东事故代表(SCR)认为在案件的特定情况下,服务提供方以此费用租用这些项目是合理的。如果未任命SCR或者有争议,应由仲裁机构裁定在此情况下该花费是否合理。(4)除上述所列费用外,服务提供方还有权获得相当于这些费用25%的一个标准奖金,但如果第5条(3)款(b)项述及的实际支付的费用超过了按附录A中适用的费率计算的费用,服务提供方有权获得奖金应可使其总收入达到以下数额:a.这类人力、拖轮、其它船艇或设备的实际花费加上按附录A中的费率计算的费用的10%,或b.这类人力、拖轮、其它船艇或设备按附录A中的费率计算的费用加上该费用的25%,取两者中较高者。6第13条报酬(1)即使服务提供方已选择援用了SCOPIC条款,主协议下的救助仍得继续依第13条计算报酬。依据上述第5条计算的SCOPIC酬金仅由船舶所有人支付,且仅在该酬金高于第13条报酬的总额时,就高出部分支付。上述第13条报酬的总额是指由所有救助受益方(包括货物、燃料、润滑油及备品)在考虑了汇率换算但不考虑利率和费用的情况下应支付的数额,即使该报酬未被实际支付或任一受益方未支付。(2)依据第13条的救助报酬不因“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在SCOPIC酬金形式中的例外适用而有所减少。7扣减如果本SCOPIC条款依第2条得以援用,且第13条报酬或依据主协议的应付额(考虑了汇率换算但不考虑利率和费用)高于此时确定的SCOPIC酬金,则应从上述第13条报酬或应付额中,扣去其与SCOPIC酬金之间差额的25%,而不管援用SCOPIC条款的实际日期。该SCOPIC酬金,是指假设从救助服务的第一天起即援用SCOPIC条款所应计算出的酬金。8SCOPIC酬金的支付(1)任何由此产生的SCOPIC酬金的支付期随实际情况而不同:a.如果没有已并入主协议的第13条意义上的可能的救助报酬,除附录2000年国际公约与航运法规403B第5条(c)款(IV)项另有规定外,由此产生的无争议的SCOPIC酬金应由船舶所有人在索赔提出后一个月内支付。利息自救助服务完成之日起,计算至酬金支付完毕之日,利率为美国基准利率加1%。b.如果除对SCOPIC酬金的索赔外,还有对第13条救助报酬的索赔,除附录B第5条(c)款(IV)项另有规定外,SCOPIC酬金高出船货双方要求的对第13条报酬的担保总额部分的75%应由船舶所有人在一个月内支付,且于第13条救助报酬已确定并到期时支付任何没有争议的差额。利息从救助服务完成之日起,计算至支付完毕之日,利率为美国基准利率加1%。(2)如果应付的SCOPIC酬金最终证明少于已预付的金额,对于多支付的部分,服务提供方同意以船舶所有人可接受的方式对其进行补偿。9终止(1)如果服务提供方合理地预计,其已进行的服务及为完成其对财产的义务所需要继续进行的服务的总费用(根据费率计算,但未考虑本条款第5条第(3)款赋予的奖金)将超过下列数额:a.能够获救的财产价值,及b.其有权作为SCOPIC酬金而获得的全部数额,服务提供方有权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终止上述服务,并应交一副本给船东事故代表(如有的话)和任何被任命的特别代表。(2)在SCOPIC条款依据其第2条被援用后,船舶所有人可随时终止其支付SCPIC酬金的义务,但应提前至少5天通知服务提供方。此时,SCOPIC酬金的确定应考虑依本条款附录A所列费率计算的全部应付金额,为遣散救助队伍而花去的超过5天的终止通知期的时间也应计算在内,只要确实是合理超出。(3)上述第9条第(1)款和第(2)款关于终止SCOPIC合同的规定仅在政府、地方或港口当局或其它任何官方认可的在提供救助服务的地区有管辖权的机构不阻止服务提供方遣散其救助设备时适用。10服务提供方的义务服务提供方的义务和责任与主协议中相同,即尽其最大努力救助船舶及其上财产,并在如此行为时尽其最大努力防止或减少对环境的损害。11船东事故代表(SCR)一旦本SCOPIC条款依据第2条被援用,船舶所有人可以根据附录B列出的条件和要求自行指定一名船东事故代表参加救助作业。12特别代表在SCOPIC条款援用后的任何时间,船舶保险人(或,如果不止一个,为牵头保险人)和船上全部或任何一部分货物的货主或保险人可各指定一名特别代表(下文分别称为“船舶特别代表”和“货物特别代表”,并总称为“特别代表”),根据附录C列出的条件和要求出席事故现场,对救助作业进行观察和报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指定人承担。此种特别代表应是技术人员而非执业律师。13防止污染SCOPIC酬金的计算除包括清除紧临船舶周围的污染物外,还应包括防止污染,但应限于为了适当地完成救助行为所必需而不是为了其它目的。14共同海损SCOPIC酬金高于第13条报酬的部分不应列为共同海损费用,任何支付此类SCOPIC酬金的责任应由船舶所有人单独承担,且无论是直接、间接的索赔还是追偿或其它与高出第13条报酬的SCOPIC酬金有关的索赔,都不应列为共同海损或由船舶所有人依据船舶险保险单索赔。15任何由SCOPIC条款或适用此规定的救助作业产生的争议应依主协议的规定提交仲裁解决
本文标题:SCOPIC条款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47396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