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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排水总公司工作牌和工作服管理办法(暂行)为提升总公司社会形象,加强内部管理,展示职工的精神面貌,总公司决定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第一条工作牌和工作服的制发1、工作牌和工作服由总公司统一规范定制,发放对象为总公司所有在岗职工。如有岗位调换需更换工作牌和工作服者,由总公司统一制发。2、新职工在试用合格,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即可领取工作牌和工作服,短期职工在公司工作期间配发工作服。试用期人员和实习生原则上不配发,但上班时要求着正装、挂实习证。3、工作服分类:总公司工作服共分为水务督查人员、客服人员、门卫值班人员和公司其他岗位人员四大类别。4、工作牌和工作服由总公司办公室集中保管,新进人员在总公司办公室核准制单按程序审批后由仓库保管员统一配发。第二条着装时间1、换装时间原则上为每年5月、6月、10月、11月,具体时间由总公司办公室根据季节状况另行通知。2、全体职工在上班时间和总公司要求的其他场合必须按照规定的着装要求统一着工作服、挂工作牌。3、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和加班抢修时间外不得穿着工作服,中午休息时间可自行掌握。第三条着装规范1、工作牌和工作服是总公司形象和荣誉的象征,是总公司企业文化的一种体现,任何人都不得转借他人或恶意损坏,不同类型人员的工作服不得混穿。2、全体职工应按照总公司规定的要求统一着装,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规范得体、整洁大方。3、工作服不得只穿上衣或者只穿长裤;穿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口。4、工作牌应悬挂在前胸适当位置。第四条日常管理1、工作服归总公司所有,统一配发给职工使用。总公司所有在岗职工离职时须交还工作服,如未交还者须按原价赔偿;内退职工办理内退手续时须交回工作服,如未交还者须按原价赔偿;非长期使用人员配发两套工作服,但须交纳两套冬季工作服押金,在离职时须交还全部工作服,届时退还所交押金,如未交还者须按原价赔偿。2、任何人员离职时须退还工作牌。3、因工作原因导致工作服意外受损,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查实,可由总公司办公室安排修复,无法修复的给予调换。4、非工作原因损坏的,可由总公司办公室安排代为修复,无法修复的可配发新的工作服,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5、工作牌因个人原因丢失的,交纳工作牌工本费后由总公司办公室补办(发)。6、工作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丢失,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查实,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服装款,由总公司办公室按程序安排补做(发)。7、已过使用期限的工作服由总公司统一更换,以旧换新,如未交还者须按原价赔偿。第五条日常考核1、着装挂牌的日常考核工作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2、职工如有未按照规定时间着装者或在规定非着装时间着装者,一经发现,每次扣罚50元。3、未挂牌或着装挂牌不规范者,每人每次扣罚20元。4、所有罚金每月汇总后从工资中直接扣除。5、因病、孕等特殊原因不能统一着装者可着便装,但不能着奇装异服并必须挂牌。6、全体职工日常着装和挂牌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如有未按规定着装或挂牌者,扣除职工所在部门相应分数。7、其他违反此办法的事项视实际情况另行处理。第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二00九年二月十七日
本文标题:供排水总公司工作牌和工作服管理办法(WORD3页)【经典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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