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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统一着装管理规定1、总则:1.1根据《大冶有色金属公司企业视觉形象实施细则》制订本规定。1.2凡公司员工在岗工作期间或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集体活动,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环保部门颁布的劳保着装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穿着公司统一制式工作服。1.3公司规定的统一制式工作服为:工作服、司服正装。各单位应按照工作岗位性质及人员类别分类组织穿着。1.4公司工作服是指:公司统一规定制式的蓝布工作服;公司司服正装指,公司统一配发的西服、长断袖衬衣、西裤等。2、人员着装管理:2.1总部人员着装管理:2.1.1凡按服装项目配发服装的总部工作人员,均按本规定实施着装管理。2.1.2进入公司各单位生产区域的(除外事接待、陪同参观考察外)的总部人员和总部操作岗位有劳保穿戴要求的人员,必须穿着公司蓝布工作服,同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2.1.3下列情况须穿着公司统一服装:A、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可着短袖衬衣、夹克衫、西服、冬装短套等工作服装,外出或其它时间可着个人服装;B、参加公司重大庆典、仪式、重要集会活动应着长袖衬衣、西裤、西服正装;C、外事接待、重大涉外活动应着长袖衬衣、西裤、西服正装;2.1.4春夏季节着春夏装,秋冬季节着秋冬装,必须成套穿着,不得混穿。员工可依据季节温度的变化,自动进行工作服换季穿着事项。2.1.5穿着工作服时应配挂工作牌或党徽、团徽于左胸前口袋位置。2.1.6穿着正装时男士应着西服、打领带、穿皮鞋,女士应着西装大套裙、穿皮鞋。2.1.7上班或公务活动严禁员工穿短裤、短裙、背心、拖鞋,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2.1.8员工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服装,不得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不得任意改动服装的样式和穿着方法,保持清洁,服装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服装遗失的,在缴纳成本费用后,方可补领。2.2各二级单位着装管理:2.2.1生产单位处职人员及机关管理人员、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参加单位组织的重要集会、会议活动必须统一穿着公司制式的工作服。2.1.2后勤单位的操作人员,有劳保着装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必须统一穿着公司制式的工作服。后勤单位、外埠单位管理人员着装参照公司总部着装管理规定执行。2.1.3有行业要求的,如总医院、设计院等单位人员的着装,按照行业规范要求着装。2.1.4凡参加公司重大庆典、仪式、重要集会、会议及外事接待、重大涉外活动的各单位处职人员应着长袖衬衣、西裤、西服正装;2.1.5员工对个人领用的工作服应妥善保管并爱惜使用,在统一换发新工作服时员工需上交以前配发的工作服,并进行回收处理。2.1.6员工工作服在使用不足一年破损换新者,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服装成本费用,在交回破损工作服并经检查后换发新工作服。2.1.7员工工作服遗失补领者,缴纳服装成本费后,方可补领。2.1.8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服清洗干净、折叠整齐,交回所在单位。2.1.9提供外来三队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必须拆除“大冶有色”标志后,方可发放使用。3、着装的管理与考核:3.1有安全劳保穿着要求的岗位人员着装(工装),由公司安环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统一管理;公司企业文化部门协调检查考核。3.2公司员工司服的穿着,由公司企业文化部门根据本规定实施管理,并依据本规定进行考核。3.3公司成立督查小组对员工着装规范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未按要求着装的人员,将进行考核,同时对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挂钩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4、相关说明:4.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4.2规定中的未尽事宜,由公司企业文化中心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集团公司统一着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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