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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报告(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GB/T20014.6-2008)CQC/16GAP01.08(07)2008-9-15(2/0)第1页共19页申请人: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水平符合性(是/否)不适用及判定依据备注检查组长:检查员:检查时间:年月日其中,1级控制点总数82个,不适用总数个,不符合数个;2级控制点总数23个,不适用总数个,不符合数个;3级控制点总数16个,不适用总数个,不符合数个。注:被标记为“全部适用”的控制点,除非在各自适用的条款中特别指出,否则都必须经过审核和(或)检查,并且不能以“不适用”为由而免除审核和(或检查)。只有经CNCA特许的例外可免除,这些例外由CNCA发布;判定为不适用的条款应说明判定依据;对所有条款的不符合和一级控制点审核/检查的证据应在备注栏进行描述。4要求4.1场址、设施、设备4.1.1场址、设施4.1.1.1畜禽养殖场应建在地势高、干燥、交通便利、背风向阳、排水良好的地方。场地水质良好、水源充足,无有害气体、烟雾、灰尘及其他污染。畜禽养殖场周围3000m无大型化工厂、矿厂或其他畜牧污染源,并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居住区和交通主干道。感官评估。畜禽养殖场应便于饲草和饲料的运输、便于采取防疫措施。水质符合GB5749。全部适用。1级4.1.1.2畜禽养殖场建筑整体布局合理,应便于防火和防疫,畜禽养殖场内分设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及粪污处理区,生产区和生活管理区相对隔离,生产区应在生活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畜禽尸体焚烧炉应设在畜禽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畜禽养殖场内净道与污道应分开。1.5感官评估。全部适用。1级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报告(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GB/T20014.6-2008)CQC/16GAP01.08(07)2008-9-15(2/0)第2页共19页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水平符合性(是/否)不适用及判定依据备注4.1.1.3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及周边地区环境的保护。排污应符合GB18596和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畜禽养殖场应有废弃物处理和销毁设施,排泄物应定期从畜舍和饲养设施中运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如微生物发酵或沼气发酵)。畜禽排泄物应有足够的消纳能力。遵循先处理后消纳的原则。有相关记录。感官评估。排泄物的储存和处理应能防止动物接近排泄物,减少臭味和苍蝇出没,防止饮用水的污染。排泄物管理系统应与排泄物和畜舍设施相配套。保证系统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全部适用。1级4.1.1.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综合利用的原则。感官评估,验证废弃物的处理程序和处理设施,废水和废弃物的排放情况符合要求。存栏量超过500头的养猪场、3万只的养鸡场或100头的养牛场以及其他类型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部适用。1级4.1.1.5畜禽废弃物应依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畜禽养殖场就超过本场处理能力的过量废弃物,应与第三方签订正式处理协议。有相应的记录,以符合控制点要求。全部适用。1级4.1.1.6农场及其设施应符合畜禽不同生产阶段的要求,且维护良好。感官评估,确认农场设施符合畜禽不同生产阶段的要求,且维护良好,包括对饲养场的评估,如土壤结构和排水区、户外养殖的气候;饮水和饲喂设备应满足不同畜禽生产要求。全部适用。2级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报告(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GB/T20014.6-2008)CQC/16GAP01.08(07)2008-9-15(2/0)第3页共19页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水平符合性(是/否)不适用及判定依据备注4.1.1.7对自产草料和户外放养畜禽的畜禽养殖场,制定《土壤管理分析与规划系统》来帮助农作物轮作计划的有效实施,并有助于农药、化肥、有机肥料的合理使用。显示土壤类型和有机肥料施肥时间表的土壤管理分析与规划系统应可行。不适用于那些不自产草料或者户内饲养畜禽的畜禽养殖场。全部适用。3级4.1.1.8所有的常压电器设施都安装在畜禽接触不到的地方,且正确接地,以便保护畜禽。感官评估,除非没有电器设施。全部适用。2级4.1.1.9畜禽养殖场所有的带电操作均由有资格的电工进行,并保存相应的记录。应有记录或清单表明电工具有相应的资格。员工应掌握简单的电工维护技能,如维护插头、灯泡等,证实其具有相应的能力。全部适用。3级4.1.1.10电围栏仅能引起畜禽暂时不适。员工应须知相关要求。没有使用电围栏的地方不适用。3级4.1.1.11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且适宜畜禽接触的油漆、防腐剂、消毒剂和其他化学物质。员工能阐述须知的具体内容,检查产品的发票、盛装容器和有关资料清单。结合GB/T20014.2的相应条款进行检查。1级4.1.1.12所有油漆、防腐剂、消毒剂和其他化学物质的储存应远离畜禽和饲料。感官评估。全部适用。1级4.1.2有害生物控制4.1.2.1对与畜禽接触的设备和建筑物所有出入口予以适当保护,尽可能防止啮齿动物和鸟类侵入。对畜禽养殖、饲料存放或与之接触的设备和建筑物所有出入口予以适当保护,尽可能防止啮齿动物和鸟类侵入。2级4.1.2.2有诱饵方位图有诱饵方位图,除粗放型饲养场所外全部适用。2级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报告(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GB/T20014.6-2008)CQC/16GAP01.08(07)2008-9-15(2/0)第4页共19页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水平符合性(是/否)不适用及判定依据备注4.1.2.3诱饵的放置方式应避免非目标生物的接近。感官评估。非目标生物不能接近诱饵,除粗放型饲养场所外全部适用。2级4.1.2.4保存有害生物控制情况的检查和采取必要措施的详细记录。提供有害生物控制情况检查及跟踪措施计划的记录。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可提供自己的记录,只要发现有害生物的存在,必须进行检查。一旦发生有害生物,农场应与有关防疫部门联系,或者能证明其内部有控制能力。2级4.1.3机械设备卫生4.1.3.1运送畜禽饲料产品的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为防止交叉污染,特别注意多用途运输工具的清洁。员工陈述须知内容。对运输车辆作感官评估。上次运输工具必须清洁,符合本次运输要求。除没有畜禽饲料的饲料外全部适用。1级4.1.3.2所有贮存农作物或畜禽饲料的散装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洁。为防止交叉污染,特别注意多用途装载设备的清洁。感官检查。装载设备应清洁、干燥、无故障,以避免承载的货物受到损害。1级4.1.3.3用于饲草饲料的加工设备应根据厂商说明进行维护和清洁,并保持记录。有维护和清洁记录和厂商使用说明书。本条款不适用没有相关设备的农场。2级4.2员工健康、安全和福利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报告(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GB/T20014.6-2008)CQC/16GAP01.08(07)2008-9-15(2/0)第5页共19页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水平符合性(是/否)不适用及判定依据备注4.2.1畜禽养殖场所有员工应具有处理可能发生的对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畜禽健康和畜禽动物福利造成伤害的紧急事故的能力。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应包括饲料和水供给不足时的处理方法。有相关证据或证书,员工须知在紧急事故发生时,如何保证畜禽在24h内随时获取饲料供应和饮水。1级4.3畜禽种源、标识和追溯4.3.1所有畜禽养殖场应保存畜禽运输记录。有相关记录,记录至少能证实以下内容:出入畜禽养殖场的日期、数量、代码标记(如:耳号/号码/烙印号等)、出入畜禽养殖场的地址。全部适用。1级4.3.2应确保畜禽的出生或孵化和饲养符合良好农业规范的规定程序。没有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畜禽养殖场可能提供不合格的畜禽。除特殊要求外,规定程序宜包括保存建立运输记录档案(至少3年,初次检查时至少3个月)和良好农业规范规定的有效转运证明。运输记录要注明引入畜禽来源,畜禽养殖场的地址及相关保证和声明。全部适用。1级4.3.3所有的畜禽应能够被单独识别(家禽可以提供批次识别码)。所有畜禽都有单独或批次识别标识。全部适用。1级4.3.4应有追溯程序能追溯到畜禽出生/孵化的畜禽养殖场。有养殖场畜禽出生/孵化的历史记录,不管是个体还是群体。生猪和家禽可能是栏的或批次识别码。2级4.3.5所有畜禽(家禽可能是批次识别码)的识别码应是唯一的。并有追溯程序能追溯到畜禽出生/孵化的畜禽养殖场。在数据库资料中,有畜禽从出生、孵化到畜禽养殖场的唯一的身份标识登记记录,家禽可以是批次识别码。3级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报告(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GB/T20014.6-2008)CQC/16GAP01.08(07)2008-9-15(2/0)第6页共19页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水平符合性(是/否)不适用及判定依据备注4.3.6应有一个识别机制,能识别出特定的、有要求的某一批次/栏畜禽,包括正在接受治疗的畜禽和休药期结束前的畜禽。对识别机制进行评估。全部适用。1级4.3.7所有畜禽在运输时,附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运输证明。有证据表明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其它符合性证据。全部适用。1级4.3.8种畜禽养殖场的建立和认定,应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应建立健全完整、系统的系谱制度。应有批准文件和种畜禽档案。1级4.3.9畜禽养殖场引进的种用畜禽应来自国家批准的种畜禽养殖场。异地引进种用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应先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经检疫合格。生产者应保存关于种畜禽来源,品种、来源路径和用于人工授精的精液来源的书面记录。有相关记录,员工应须知国家的相关规定。符合《种畜禽管理条理》的要求。1级4.3.10所有引入的畜禽有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检疫证、非疫区证明及车辆消毒证。有相关记录。1级4.4饲料和饮水4.4.1总则4.4.1.1畜禽应能获得足够的饮用水,包括放牧的畜禽。有充足的饮水,饮水设备应清洁卫生,在气候恶劣情况下应采取措施保证水的供应。全部适用。1级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报告(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GB/T20014.6-2008)CQC/16GAP01.08(07)2008-9-15(2/0)第7页共19页序号控制点符合性要求水平符合性(是/否)不适用及判定依据备注4.4.1.2应购买符合标准要求的和/(或)经过饲料产品认证的企业生产的饲料。验证相关采购记录。证明购买的饲料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GB13078的要求和/(或)获得了饲料产品认证。全部适用。1级4.4.1.3进行自制配合饲料的生产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或有专业人员的指导。自制配合饲料的人员具有相关资质或有专业人员的指导证明。1级4.4.1.4作为饲料来源和饲料成分的证据,畜禽养殖场应保存好饲料原料标签。有饲料原料标签记录(包括饲料成分)。生产数据资料应登记相应的发票号码,当饲料用完无保存包装标签时可根据号码追溯供货商获取相关批的资料。除无供货商外全部适用。1级4.4.1.5所有购买的饲料原料应能追溯到供应商。所有饲料原料能追溯到供应商。全部适用。1级4.4.1.6畜禽养殖场使用的动物源性饲料应源自获得了《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生产厂家。饲料中蛋白质应仅源自植物、乳品、蛋或者鱼。饲料记录能证实饲料蛋白原料源自被允许的生产厂家,证实这种有效性的标签或表明蛋白来源的生产商的声明由畜禽养殖场作为证据保存好。全部适用,除非不饲喂。1级4.4.1.7自制配合饲料的畜禽养殖场应有饲料配方和程序。有详细记录,以表明饲料中各成分的百分含量。全部适用,除非不自制混合料。1级4.4.1.8自制配合料的主要原料应符合相应标准或获得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只有能够证明符合相应标准或经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主要原料,才能用作自制配合饲料。全部适用,除非不自制配合饲料。1级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报告(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GB/T20014.6-
本文标题:16GAP01.08(07) 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报告(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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