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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通信施工方案编制依据1、《嘉里二期总体规划说明》和施工图。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江苏省建筑管理条例》。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4、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安全检查标准。5、2002年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建筑施工合同。执行规范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79、《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10、《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11、《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一、消防报警系统1、施工流程(1)清理接线盒及预埋管中的杂物;(2)管内穿线;(3)测量各个回路的绝缘电阻值,做好绝缘电阻测试记录;(4)安装探测器和各种外部设备;(5)安装控制器主机;(6)设备接线;(7)做好接地电阻安装、测试;(8)整个系统调试;(9)报验交工。2、施工方法(1)清理穿线管,穿线管应畅通无阻,否则就需要敷设明配金属管或阻燃塑料管来替代,当敷设明管时:1)钢管表面应涮防火涂料;2)根据图纸及现场状况确定管线的走向、标高、管长尺寸进行下料,然后安装与吊架,并用U型管卡将明管固定在支吊架上,支吊架间的最大间距不大于2m;3)钢管之间及钢管与接线盒之间采用紧定式盒接连接,管子进入接线盒时,内外加锁母;4)钢管沿墙垂直或水平敷设时,固定卡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2m,其垂直、水平误差不大于1/10;5)钢管煨弯时,弯曲半径应大于6倍管径。(2)管内穿线1)严格按施工图中所标记的线型、根数及规格穿线;2)穿线前,应用500MΩ摇表进绝缘电阻测量;3)穿线前,应先在管口处加装塑料护口,然后将导线慢慢拉入管中,严禁导线在管内有接头;同一电压等级及同一用途导线应采用同一颜色,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严禁穿入同一根穿线管内;导线在接线盒内应留有余量;4)导线施工完毕后,应对每一回路的导线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其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5)导线连接应用焊锡焊接或端子连接。(3)报警控制设备的安装1)首先应检查设备的型号、数量及外观,对于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模块等应进行加电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2)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保证探测器与送风口的距离不小于1.5m,距梁边、墙壁的距离不小于0.5m;3)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不应超出规范所规定的范围;距端墙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4)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5)确认灯的安装位置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6)工程中如不吊顶时,应较核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且须符合下列条件: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600mm时,应按规范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7)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组件应完整,有明显标志,安装应牢固,不得倾斜;8)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安装在距地面高度1.3—1.5m处;9)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10)各种模块除总线隔离模块安装在各层弱电井内外,其它模块(如输入模块、双输入双输出、广播模块等)主要安装在所控设备附近或设备控制箱(柜)内;11)模块安装应牢固,接线应准确接线确保正确,控制灵敏,有防潮措施,在执行强电切换或控制的模块安装,要防止交流干扰及过热,火花损坏的破坏保护措施。(4)消防控制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机的安装时,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2)引入控制器的电缆和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a、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绑扎成束,固定牢靠;b、电缆芯线和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c、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两根;d、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e、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3)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必须分开并有明显标志;4)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插头;且应有明显标志;5)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6)应急广播音箱、声光报警器、消防专用电话的安装应依据图纸设计要求确定其安装位置及距地高度,且安装端正、牢固、可靠;7)楼层显示器、壁挂式报警控制器一般安装在实墙上,距地面高度1.5m处,牢固、端正;安装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处理;3、系统调试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一、火灾报警自检功能;二、消音、复位功能;三、故障报警功能;四、火灾优先功能;五、报警记忆功能;六、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七、备有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3)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接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4)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5)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填写调试报告,为专业检测和工程验收做好准备。4、系统交接验收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装置: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等);二、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三、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四、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五、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一、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二、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三、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抽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被抽验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3)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一、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二、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验。被抽验探测器的试验均应正常。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二、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三、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以上控制功能应正常,信号应正确。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一、工作泵与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二、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三、水流指示器、闸阀关闭器及电动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30%的比例进行末端放水试验。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6)泡沫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各有关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抽验下列控制功能:一、人口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二、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落下防火卷帘、自动开启排烟天窗等)试验1~3次;三、抽一个防护区进行喷放试验。上述试验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7)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8)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9)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10)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一、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二、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三、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11)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二、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三、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二、安防监控系统1、施工范围与施工程序(1)本弱电系统在土建工程开始施工时,先按照预先设计的弱电设计施工图做好预留和预埋工作。(2)二次装修时,也必然会出现对弱电工程的变动,弱电施工必须与装修工程配合密切,以确保装修效果和工程质量。(3)在土建结顶后,弱电施工高潮随之到来,必须做好工作面的协调工作,使整个弱电工程有条不紊的进行。施工程序:(a)施工准备阶段:熟悉图纸资料,领会设计意图,掌握施工标准、规范。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图纸等技术资料,做好技术交底,合理配备劳动力、设备、材料等。(b)施工阶段:1)配合阶段,掌握工程施工环境、情况要了解,和土建密切配合、预留预埋工作要做好,不得遗漏,预留位置正确、规范,防止日后开墙凿洞的重复劳动。2)接地保护系统在土建基础工作时,就要与之同步,接地线焊接应牢固。3)安装阶段,配管配线、桥架、电缆敷设、接线箱等要按图纸正确施工,安装到位。配管系统首先应全面检查预埋、预留位置、管路通畅等情况,做好补配、改配工作,同时将拉线用铁线穿入,将管口封牢,再验线、穿线、校线、装接线箱、终端盒等,土建装修结束后,装终端面板,然后进行调试。(c)竣工验收阶段:主要是对零星部位继续完成安装工作,以及分系统的调试,为总体调试做好准备,同时做好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d)施工程序图:注:原则上按此程序施工,若土建施工有变化或有特殊情况,项目部相应进行调整。2、一般施工方法1、配管安装(1)暗配管要求管路短、畅通、弯头少,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材料要求:1)、配管的壁厚要均匀,符合国家标准。进场的管材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2)、其它材料(如铅丝、电焊条、防锈漆等)无过期、变质、损坏等现象。(2)配管主要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配合预埋接地保护系统安装桥架安装配管安装电缆敷设箱盒安装系统测试弱电设备安装穿线、测线终端面板安装总调试交工验收测位、划线、打眼、锯管、清扫管口、煨弯、配管等。(3)暗管敷设的基本要求:1)电线管弯曲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管外径的10倍,弯扁度不得大于管外径的0.1倍。2)暗配的管子应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减少弯曲。3)埋入地下的线管不宜穿过设备基础,在穿过建筑物基础时,应加保护管。4)管路采用套管连接,采用厂家配套的连接件进行连接。接口应粘接牢固、严密。5)管路敷设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时,应设过路盒。(4)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符合“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2、配线安
本文标题:弱电通信施工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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