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金域国际总承包施工合同
长沙万科·金域国际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第1页,共290页长沙金域国际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甲方: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乙方:长沙万科·金域国际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第2页,共290页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件一、通用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二章:甲方驻工地负责人及相关权利和责任第三章: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第四章:乙方工作和责任第五章:工程造价第六章:工期管理第七章:工地现场管理第八章:工程分包第九章:工程进度款的核实与支付第十章:材料、设备第十一章:设计变更第十二章: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第十三章:配合销售包装第十四章:质量缺陷保修第十五章:争议、违约及索赔第十六章: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第十七章:文物和地下障碍物第十八章:施工临时设施广告权益第十九章:保险与履约保证第二十章:不可抗力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二、专用条款:第二十二章:现场人员第二十三章:图纸第二十四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奖罚第二十五章:控制工期时间表及奖罚办法第二十六章:乙方驻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第二十七章:合同份数第三部分:合同附件附件一:乙供材料设备清单及结算价格表附件二:商务标书编制要求长沙万科·金域国际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第3页,共290页附件三:工程采购技术及质量要求附件四:长沙万科项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划分标准附件五: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样本附件六:房屋接收标准附件七: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附件八: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九:阳光合作协议附件十: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标准附件十一:禁用材料设备清单附件十二:甲供材料清单――主材超量扣款单价表附件十三:甲供材料清单――辅材单价表附件十四、室内给排水管接头零件含量表附件十五:质量、工期罚则附件十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附件十七:施工用水管理附件十八:变压器移交及用电管理附件十九:投标函长沙万科·金域国际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第4页,共290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湖南省、长沙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长沙金域国际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补充合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标准文本)与本补充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长沙万科·金域国际施工总承包工程2、工程地点:长沙市岳麓区3、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工程名称:长沙金域国际工程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工程为5栋超高层、幼儿园及相关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上述工程简介以设计图纸为准。本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2.2.一般土建工程2.3.外立面装修工程,外墙涂料、外墙贴砖、外立面石材等,具体报价见《投标函》中的报价清单,注:甲方有权将此分项工程分包而不对乙方进行造价补偿;2.4.室内建筑电气及照明工程和弱电线管敷设工程(施工范围按合同附件《长沙万科项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划分标准》执行,墙套管必须及时采用内外封堵,避免雨水侵入,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电气工程进行分包,若违背按违约处理)2.5.强弱电过路管、给水等分包工程在确定分包施工单位前由乙方组织施工(施工前知会甲方,由甲方确认工程量,若因延误敷设过路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6.建筑防雷接地工程(每栋之间的接地装置要求连接距离最近)2.7.室内给排水管网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给排水工程进行分包,若违背按违约处理(给水工程表前已纳入统建范畴,涉及到前期需要施工的部分,具体范围经甲方确认后为准2.8.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给排水工程进行分包,若违背按违约处理。2.9.其它专业施工必须的洞口等修补工作,已在投标报价中统一考虑(不予签证补偿)2.10.甲方指令委托的其它工程(包括室外环境的部分结构工程)2.11.场地回填平整至建筑总图、园建施工图表示之标高位置(施工范围按合同附件《长沙万科项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划分标准》执行)4、甲方有权决定项目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距离50米范围内增加的零星工程是否由乙方施工,如甲方决定委托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充分理解甲方对该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价格按照合同内同类工程和合同约定条款计取。如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指令,甲方将该项工程委托给分包单位施工,并按照该项工程造价的20%索取违约金。长沙万科·金域国际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第5页,共290页5、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将园建饰面工程以外的土建部分(水景结构、桥梁、柱廊、亭台、化粪池、私家花园回填土等)及钢筋混凝土挡墙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环境照明工程及其它室外强弱电工程等纳入乙方承包范围,如甲方决定将以上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充分理解甲方对该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如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指令,甲方将该项工程委托给分包单位施工,并按照该项工程造价的20%索取违约金。6、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内具体工程内容采取指定分包、指定供货或独立分包等方式进行随时调整,有关费用按合同条款规定计算,乙方不得因此安排而提出价款及工期索偿。7、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甲供材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等全部风险。二、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暂定2014年4月20日(以甲方项目经理部现场开工令为准,中标单位施工准备及搭设临时设施时间自行考虑在开工之前完成,若项目部决定开工日期延后,则后续所有约定节点顺延。因甲方需要中标单位提前进场施工的售楼部及展示区,工期另行约定);2、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0日(本工期包括招标人指定分包工程的工期)。展示区范围的开竣工日期按照甲方给定的工期执行。3、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设计变更对工期的影响;劳务市场变化的影响。三、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保证长沙市优质工程,争取湖南省“优质工程”,创“芙蓉杯”奖、“鲁班奖”最低标准: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奖罚办法:项目工程一次性验收达不到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的(以是否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获取相关部门签认合格的文件为准),处以合同结算总价2%的质量违约金;未取得长沙市安全文明工地证书的,处以5万元质量违约金,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证书的奖励5万元;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奖励10万元,获得“芙蓉杯”再奖励20万元,获得“鲁班奖”再奖励50万元四、暂定合同价款暂定金额:人民币(小写)¥万元(大写)圆整五、履约保证金保金方式:乙方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担保方式,也可采用履约保函形式。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即人民币整。办理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将履约担保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合同方为生效。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50%时,返还一半的担保金,剩余部分在结算完成后按履约情况结清返还。长沙万科·金域国际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第6页,共290页六、安全履约保函1、乙方在施工中应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不发生人身死亡安全事故,如发生人身死亡安全事故,乙方除向受害人赔付死亡事故赔偿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按照乙方处理死亡事故赔偿金的三倍金额支付违约金;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应向甲方提供安全履约保函(金额为200万),如因发生人身死亡安全事故乙方不能履行安全事务赔偿金支付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因此发生的费用以及对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安全履约银行保函获得索赔。3、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死亡安全事故,后续原则上不再进行合作,若乙方要求继续合作,是否能够继续合作需报集团批复的为准。七、组成合同的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1.本补充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其他协议、会议纪要等2.本补充合同协议书3.本补充合同条件及附件4.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标书编制要求、商务标书编制要求、投标函、阳光合作协议、乙方项目经理承诺函、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协议书5.乙方承诺函件及双方定标前的来往文件6.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7.现行国家规范、规程、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8.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以较后时间制订的为准。任何不列在其上的文件皆不成为合同的一部份,其内容不能影响合同的含义,除非双方同意签认作为本合同的补充。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为分阶段合同效用,不影响双方按本补充合同所需承担义务、责任和工作。乙方承诺会有效地和及时地协助办理好有关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及竣工所涉及之政府及其它单位之许可手续,并承担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之有关费用,无偿协助甲方办理所有有关申请房产证等手续。若由于乙方原因使甲方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证件,则乙方承担结算价之10%的违约金。本合同的一切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或创设出当事人间的联合、结合、信托或合伙关系,每一当事人应就其各自的雇员和合同所述的义务承担责任。八、乙方接收甲方委托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完成合同文件所说明工程内容。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补充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件》中定义相同。十、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免费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一、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二、本补充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长沙万科·金域国际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第7页,共290页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31-84899600电话:传真:0731-82681930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长沙万科·金域国际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第8页,共290页第二部分合同条件第一章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1.1.工程:指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1.3.工期:指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劳务市场变化等影响因素,本合同条件第二十一章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1.4.指定分包合同:是指在该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组织招标,乙方可自行参加或推荐施工单位参加投标,甲方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由甲乙双方以及中标单位三方签订施工合同(甲方作为该施工合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总承包管理、提供总承包配合,并就该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向甲方负责,甲方代乙方直接向中标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付款条件由甲方确定),并要求中标单位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合同格式参见附件四《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样本》)。1.5.指定供货合同:是指为了保证乙方承包范围内材料及设备订货的质量和按时供应,解决甲乙双方对指定价材料、设备价格的争议,由甲方组织采购,甲方、乙方以及供货方三方签订合同,甲方代乙方直接向中标供货方支付货款,乙方负责工程量统计、订货并督促供应商按时到货、验收、保管及管理的合同。1.6.独立施工单位:由甲方直接委托执行本项目除本合同工程内容外的其它施工单位。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本文标题:金域国际总承包施工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48884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