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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服、工鞋管理规定一、目的作用。公司制服、工鞋是公司员工形象地标识,为了统一制服的发放、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二、管理职责。公司制服由综合管理部按公司制定的制度进行管理。三、制服、工鞋的制作(或选定)。公司的制服(包括帽)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按不同的大小规格进行统一设计,包括式样、花色,并印上公司标志,进行统一的加工制作;工鞋的式样品种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定。四、制服、工鞋的种类及使用时间。1、制服主要有夏装和冬装两种;制服的穿用时间为:夏装5月1日至10月1日;冬装9月30日至次年4月30日。2、工鞋暂定一种,穿用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五、制服、工鞋的配发规定。1、制服、工鞋只发给公司工作的员工。2、每位员工可根据自己的身材特点经综合管理部签字领取两套夏装和两套冬装;工鞋一双。3、制服的配发期间为4年,工鞋为1年,自配发日算起。4、制服、工鞋丢失或未到期破损,如系个人原因,如要提前换发,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制服的原制作成本及时间计算,由本人补充相当的费用(由综合管理部通知财务部门)后方可领取。六、制服使用注意的事项。1、公司所有员工工作期间(星期日除外)进入工房,需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换专用工鞋。2、制服、工鞋不能互相转借,不能转借给亲属或其他非公司人员穿用。3、制服、工鞋应经常清洗(每星期至少清洗1次),制服要保持领口无油污,衣面、袖口无污点;工鞋表面无任何污点;做到完好无破损、干净、整洁、卫生。4、要爱护制服、工鞋,不破损、不丢失。5、制服、工鞋丢失或毁坏,应及时向综合部写出申请,由综合部重新购置,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6、要正确穿戴工衣、工帽,穿工衣时不能敞怀;工衣不能外披,也不能系在腰间,更不许搭在肩上;帽子不能歪戴,特殊工序(镀膜、胶合、检验)帽檐可以向后。7、制服原则上不能穿出公司;工鞋不能穿出工房。8、员工辞职、离退时制服必需退回公司,否则,按制服原价值的两倍进行罚款。七、管理及监督。(一)管理。1、管理人员由所在部门进行管理。2、一般员工由所在生产部进行管理。3、警卫班、清洁工由综合管理部管理。(二)监督。综合管理部对公司各部门工衣穿戴规定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八、奖惩规定。1、违反上述规定,每人次罚款10元。2、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反该规定的,综合管理部按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处罚并通知财务部门。3、偷盗或故意毁坏工衣,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严重者予以辞退。九、此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十、此规定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南阳示佳光电有限公司2008年9月20日
本文标题:公司制服管理规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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