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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城市规划协会文件荆规协文[2010]2号各会员单位:为使我会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技术论证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结合荆门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为试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各会员单位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馈,便于我会修改完善。第一条荆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的技术论证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二条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规划管理部门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划定批准的“五线”控制范围。第三条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由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在相关等级资质范围内进行设计。第四条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编制深度及内容要求(见附件)。第五条对于无设计资质或资质等级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本协会不予受理。第六条对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中不按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五线”和设计要求进行方案设计的,本协会不予受理。第七条对于临城市主次干道和重要地段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一次提交两个以上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方案,以利于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方案比选。否则,本协会不予受理。第八条对于单项工程,反复修改三次后仍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规划要求的,本协会三个月内不再受理该设计单位编制的该项工程设计方案。若出现故意夸张立面图、透视图,或故意编制虚假指标的,本协会上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六个月内不再受理由该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第九条方案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如确需修改或调整,应当经原审批机关重新批准,否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十条本规定由荆门市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〇二一〇年四月十六日主题词:方案技术论证规定通知抄送:市城乡规划局、各规划分局。荆门市城市规划协会2010年4月16日印发一、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应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进行编制,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和设计图纸两部分。(一)设计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3)、住宅建筑总面积;4)、容积率;5)、建筑密度;6)、总户数、保障性住房户数及每户建筑面积、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总建筑面积比例;7)、绿地率。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二)设计图纸:1、区域位置图(可附在用地现状图上)。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2)、独立用地现状图图时须盖有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2、用地现状图1)、采用西安坐标系统和黄海高程系统测绘;2)、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3)、盖有原勘测单位的出图章;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建设用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及标高;坐标;周边建设情况及与城市道路的关系;地下工程、管线、设施等的位置、埋深、走向。5)、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3、总平面规划图1)、应在1:500或1:10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制图单位为米;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建设用地红线及道路红线、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物保护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铁路、高压走廊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规划和保留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和层数,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左上角;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其他建筑、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道路中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涌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建筑间距;地上、地下、临时停车场位置、面积以及停车泊位数标准层的建筑面积(户数、每户建筑面积)及每幢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总户数),并附有标准层平面图;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保留建筑面积及分项建筑面积、规划建筑面积及分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停车场面积、停车泊位数等;居住小区规划还应包括规划居住户数、规划居住人口、保障性住房户数、建筑面积等;工业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应反映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绿地率五项指标。居住区级详细规划设计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应符合表1的规定,非居住区类型的技术经济指标表参照表1;表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项目计量单位数值所占比重(%)人均面积(平方米/人)规划总用地ha▲1.居住区用地ha▲100▲住宅用地ha▲▲▲公建用地ha▲▲▲道路用地ha▲▲▲公共绿地ha▲▲▲2.其他用地(E)ha▲居住户(套)数户(套)▲居住人数人▲户均人口人/户△总建筑面积万㎡▲1.居住区用地内建筑总面积万㎡▲100▲A、住宅建筑面积(其中新规划面积、保留及已按规划建设面积)㎡▲▲▲B、公建面积(其中新规划面积、保留及已按规划建设面积)㎡▲▲▲2.其他建筑面积(其中新规划面积、保留及已按规划建设面积)㎡▲综合容积率▲总建筑密度%▲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拆建比△注:▲为必要指标;△为选用指标。建筑明细表应当符合表2的规定,包括建筑物编号、功能、建筑面积等。公建配套设施明细表应符合表3的规定,包括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具体设置位置等;5)、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4、道路及竖向规划图1)、应在1:500或1:10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制图单位为米;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道路系统等级结构,包括城市主干道、城市干道、一般城市道路以及规划区内各级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步行等的交通组织及交通流向、公交站点等的布置;大型公共建筑的交通组织及与城市道路系统的关系;各级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拐点和交点坐标;地下车库的位置、范围、出入口位置、宽度、长度和坡度、地面临时停车的布点;人行天桥、隧道、残疾人坡(过)道的位置及与道路系统或建筑物的衔接方式及桥面、桥底的控制标高;道路横断面比例不限,但一般不小于1/200;规划自行车、机动车车库明细表及汇总表应当符合表5-1及表5-2的要求,并应标明不同地段位置的面积、车位数;规划区内不同地面、建筑物地台、室外地坪标高,道路交叉点及其它控制点高程、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内地坪规划标高,道路坡向、坡度,地面水排水方向,标出步行道、台阶、挡土墙、护坡、排水明沟等;用平面图不能清楚表达的建筑物纵向剖面、建筑的正负零点标高与道路标高相差1米或道路坡度大于5%的应有剖面示意图;5)、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5、绿化规划图1)、应在实测地形图上绘制,比例不限;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制图单位为米;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各级公共绿地的布置,小游园及居住区公园的出入口、路网,行道树,园林小品的布置,地面铺装以及绿化种植示意;组团级的绿地系统应明确、清楚地反映系统的空间关系(如点、线、面的关系);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不同类型的绿地边界用易于区别的线条表示;不同类型的绿地分类和面积要用文字或图例清楚标注;地下室上覆土形成的绿地及其他特殊绿地的剖面,包括绿地覆土厚度、排水层和防水层的结构;5)、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6、综合管线规划图1)、应在实测地形图上绘制,比例不限;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制图单位为米;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现状电力、电信、供水、燃气等市政管线情况(位置、规格),规划电力、电信、给水、燃气等管线的平面布置规划图、管线横断面图、关键节点大样图;规划管线应用粗线表示,现状管线与规划管线线条应易于区分;高压变电站、变电房、开关房、电信设备用房、水泵房、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站)、HFC地埋式无动力处理池、燃气调压设施等管线设施的位置、规模、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管线规格、排水方向、坡度、主要控制节点的地面高程、管道高程;管线设施的需求预测数据应分解到各组团或地块,以反映各设施点与其相应服务对象的关系;5)、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7、日照分析图1)、应在实测地形图上绘制,比例不限;2)、标明图纸要素,如日照计算标准、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制图单位为米;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规划和保留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高度,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高度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左上角和中间;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和疗养室以及中、小学教学楼;以最低层需满足日照功能房间窗台面起算的面分析图,图中日照小时数以满足规范和不满足规范两种颜色标注;面分析不能清晰表达日照小时数的,还应附有单独窗户的日照时间表;5)、周边环境复杂的项目应分别绘制项目建成前、后日照分析。6)、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8、居住小区规划附户型平面图9、反映建筑群体形态、环境、视觉等空间效果和四邻关系的鸟瞰图。二、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应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或已经市政府审批的规划方案进行编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透视图等三部分。(一)、设计说明书:阐述总体方案构思意图,附有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层数、高度,建筑容积率、绿地率等)。说明方案设计的条件、构思、特点和主要内容。分析方案利弊,对建筑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建筑空间处理、立面造型、结构选型、建筑节能、投资情况等进行说明。(二)、设计图纸:1、区域位置图(要求同详细规划设计);2、用地现状图(要求同详细规划设计);3、总平面图(要求同详细规划设计);4、各层平面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签等;2)、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1/150、1/200、1/300等(图纸幅面规格不宜超过2种),制图单位为毫米;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各层面积数据、公建配套部分的面积数据、主要功能部分面积数据;各部分平面功能名称(属公建配套的应注明);停车库应标明车辆停放位置、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转弯半径和坡度;墙、柱、门、窗、楼梯、电梯、阳台、雨篷、台阶、踏步、水池、无障碍设施、烟道、化粪池等;墙体之间的尺寸、柱距尺寸、外轮廓总尺寸;室外地坪设计标高及室内各层楼面标高;首层平面应标注指北针、剖切线、剖切符号,首层平面还应反映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4)、盖有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5、立面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比例尺、图签等;2)、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1/150、1/200、1/300,制图单位为毫米;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立面外轮廓、门窗、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阳台、栏杆、台阶、踏步、外墙装饰;总高度标高(建、构筑物最高点),屋顶女儿墙顶标高,室外地坪标高;4)、盖有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6、剖面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比例尺、图签等;2)、图纸比例与立面图一致,制图单位为毫米;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内墙、外墙、柱、内门窗、外门窗、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楼梯、电梯、阳台、踏步、坡道、地下室顶板覆土
本文标题:关于实施《荆门市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技术论证深度要求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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