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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3页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为判定公司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守情况,以便改进相关工作,使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范围适用于对产品、活动和服务、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3职责3.1质检中心负责组织评价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3.2环保处负责环境合规性评价的组织工作。3.3安全处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的组织工作。3.3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合规性评价的组织工作。4工作程序工作项目执行者内容与要求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安全环保部相关部门体系覆盖的产品、活动和服务、生产过程和管理活动;监测和测量的结果;事故、事件和不合格的记录;违反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记录。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定、国际公约等:其列于公司的《现行有效法规标准清单》中;其他要求:各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方的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以及其他信息。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安全风险,确认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是否收集齐全,且是最新版本。对照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得出其符合程度以及存在差距:重点收集以下资料:保存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资料;内、外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审核的资料;2评价依据3评价方法、人员和频次1评价内容第2页共3页安全环保部相关部门各种监测项目的监测数据或检测证明,如污水排放等;主要能源消耗数据,如水、电、油等;主要原材料消耗数据;废物的处理信息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信息;新、改、扩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政府环保和安全主管部门的奖励、处罚等情况。评价人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以及应用法律法规的能力。评价可以部门单独进行,也可相关部门结合实施。评价时间为每年至少一次,也可随内审同时进行。当法律法规变更、工艺发生变化、相关设施进行大修或实施应急预案等情况下,应适当增加评价频次。将评价的结果记录在《合规性评价表》中,对不合规的内容给出明显的标识或填写在评价表中待处理。合规性评价的结果最终管理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管理评审。当评价结果表明存在着不合规的情况时,各职责管理部门协助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有效的纠正措施,并由责任部门组织实施该纠正措施,安全环保部考核、验证实施结果。对有意不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部门或人员(明知故犯者)实施经济处罚,对硬件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应列入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中,实施整改。5相关文件5.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5.2《不合格控制程序》4不合规的处置第3页共3页6记录合规性评价表
本文标题: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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