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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与众筹南京大学商学院裴平裴平管理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国际金融管理研究所所长、金融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教学名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国家精品课程《国际金融学》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风险与监管”首席专家、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江苏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江苏保险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以及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教授等。长期从事金融理论与政策、国际金融,以及中国涉外金融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已主持10多项国家级和省级课题,出版《国际金融学》、《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研究》和《中国货币政策传导研究》等著作教材20多部(含合作),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金融研究》和《国际金融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50多篇(含合作),20多次获各级优秀科研成果奖,曾赴美国、墨西哥、比利时、荷兰、奥地利、日本、新加坡、越南、台湾、香港和澳门等海外十多个国家与地区学术交流。电话:(025)83592916;E-mailpeip@nju.edu.cn一、紧迫的社会使命:大力发展众创与众筹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与众筹能够激活规模经济的优良基因,能够更有效地整合要素与资源,进而有利于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一)微笑曲线:粗放型经济不可持续资源流失、环境污染和勤劳而不致富的“粗放经济”再也不能持续下去。没有研发能力、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没有关键零部件、没有世界著名品牌、没有国际销售渠道的“裸泳者经济”难以为继。只有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才能推动低水平的加工贸易向高水平的中国制造(创造)的升级。研发销售一般加工贸易中国(二)刘易斯曲线:中国失去了现代化动力?根据世卫组织定义,65岁以上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在7%--14%之间称为“老龄化国家”,老龄化率超过14%就成为“老龄国家”。从2001年开始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据联合国预测,我国的老龄化率将在2027年超过14%而进入老龄社会。与此同时,中国的劳动力成本迅速增加,如越南的劳动力成本比中国低30%左右,每个劳动者平均比中国的劳动者每年多工作52天。只有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才能为经济增长注入强大和持久的动力。人口红利工资增长经济增长TG(三)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与众筹:实现弯道超车的可持续增长2015年1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2015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大众创业创新要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2015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互联网+”的行动计划:“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普惠金融”是“互联网+中国”的先行者,并且发挥着引领者和推动者的重要作用。基于互联网的众创将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互联网金融,特别是基于互联网的众筹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因此,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与众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众创的主要模式与推进措施熊彼特提出,创新(innovation)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根本源泉。在其后的很长时间内,企业的创新活动都是由企业内部专门的研发人员独立完成的。以Bessant为代表的学者提出,创新并不是研发人员的专利,每个员工都可以成为创新的源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运用,创新主体从专业的研发人员扩展到了更广泛的社会大众。《经济学人》杂志(2007)前瞻性地提出“我们都是创新者”的观点。目前理论界把大众基于互联网参与创新的过程视为创新的众包(Crowdsourcing),众包只是企业利用大众创新的典型模式之一,并不能体现大众创新的所有内涵。众创(crowdinnovation)”是指在互联网时代,热爱创新的大众(创客)基于由企业搭建,或者自发形成的互联网平台进行的创新活动,并且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创新成果的展示或出售;同时其他企业或个人(需求者)通过互联网平台搜寻和获取创新成果,并且加以利用的一种新型创新模式(Dahlander)。(一)众创三要素:“动机-机会-能力”第一,由于兴趣爱好、低成本、自我价值实现,或者其他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大众创新的动机广泛存在。第二,创新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互联网匿名参与等特点,大众创新的机会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均等化。第三,海量的知识源以及日益提高的知识转移效率、创新社区的不断发展、逐渐成熟的创新工具包等,促进了大众创新能力的持续提高。基于互联网的创新主体不再是传统的企业,而是没有明确指向的社会大众,即社会大众出于兴趣爱好、低成本、自我价值实现等动机,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积极从事创新活动。(二)众创的“五代创新模式”第一代创新模式:简单线性模式,强调创新从科学发现到研发,再到商业化的简单线性过程。封闭。第二代创新模式:需求推动模式,强调需求对创新的推动作用。相对封闭。第三代创新模式:耦合模式,强调反馈与循环。有限开放。第四代创新模式:并行模式,强调并行与一体化。比较开放。第五代创新模式:网络集成模式,强调网络化、系统化、集成化。全面开放。(三)推进众创的重要措施根据2015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推进大众创业创新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任务:1、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室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2、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深化商事改革,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3、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加快推进中央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4、支持创业创新公共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发共享,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对小微企业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5、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发挥财政自己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培养发展天使投资群体,支持初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6、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规范和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7、丰富创业创新活动,继续办好创业大赛等赛事和创业培训活动,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鼓励大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8、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三、众创需要现代众筹的有力支持创意、研发、孵化、市场化,特别是小微企业很难从传统的金融机构和市场获得金融支持,这严重阻碍了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2015年9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以众筹促融资,发展实物、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有效拓宽金融体系服务创业创新的新渠道。(一)众筹及其主要模式众筹(crowdfunding),是指面向社会大众的资金筹集。现代众筹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其主要目的是支持发起人(组织和自然人)的创业创新活动。公益众筹和奖励众筹都叫购买模式,即支持者向项目投入资金后,需要获得与项目有关的产品或服务,而不是资金。股权众筹和债权众筹则是属于投资模式,即支持者向项目投入资金后,需要获得资金回报,如股息红利,或还本付息。1、公益众筹:我给你钱,但基本上不要回报(精神回报为主)。众筹发起者通常不需向支持者提供物质形式的回馈,支持者关注的是创意项目带来的心理满足感。2、奖励众筹:我给你钱,你给我产品或服务。在项目完成后,发起者给予支持者一定形式的回馈品,回馈品大多是项目完成后的产品,或是得到项目产品的购买优惠券和预售优先权。3、股权众筹:我给你钱,你要给我股份,分享你的长期收益。与股权投资类似,即投资者投入资金后可以得到新创公司的股份,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衍生工具。4、债权众筹(P2P网贷):我给你钱,但你要给我本金和利息。众筹发起人为创意项目向支持者借款,在项目完成或有阶段成果时,发起人须向支持者返还所借款项并支付利息。截止2015年9月底,全国共有正常运营众筹平台234家(含私募股权融资平台)。截至2015年9月底,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分布在21个省份,其中北京以64家平台数位居榜首。截止2015年9月底,全国各种类型的众筹平台中,私募股权融资平台最多,有113家;其次是奖励众筹,有68家;混合众筹为48家;公益众筹仍然为小众类型,仅有5家。2015年9月众筹行业投资人数为374.52万人,创历史新高,环比8月上涨38.54%。这主要是因为:国务院相关会议认可和鼓励众筹行业,给“众筹”正了名,地方政府出台扶持政策,投资人对众筹行业的信心和热情明显提升。2015年9月奖励众筹参与度超过公益众筹,人气最为高涨,环比上月大幅上涨129.29%,达286.75万;私募股权投资人数远小于奖励众筹和公益众筹,这与私募股权融资类的投资门槛高,时间跨越长,风险高有关。2015年9月,已筹集金额的地区分布为:北京、广东和浙江继续保持前三,筹集金额分别达2.46亿、1.70亿元和1.42亿元;上海和江苏分居四、五位。上述五个省市已筹集金额占全国总筹集金额的94%。其他16个有众筹平台的省份,仅筹集资金0.44亿元左右,地区差异仍十分明显。目前,100万以下的众筹约占50%,100万到300万的约占34%,300万到500万的约占16%,单次众筹的资金量基本在500万以下。(二)众筹的主要优点1、低门槛: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想法和创造力都可以发起项目。2、多样性:众筹项目的类别具有多样性,在国内众筹网站上的项目包括设计、科技、音乐、影视、食品、漫画、出版、游戏、摄影等。3、大众性:众筹的支持者大多是普通的草根民众,而不是传统的金融机构或风险投资公司,同时单笔投资金额也比较有限。4、创新性:为获得更多支持者,项目就必须具有创新性,即发起人要将自己的创意(设计图、成品、策划等)提交互联网平台审核和展示,以其创意或新意吸引支持者。5、风险投资:有“天使”色彩,重视创新和创意,小额且分散的投资也有利于降支持者的投资风险。(三)众筹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1、触及“非法集资”的红线。2010年12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基于互联网的股权众筹冲击了传统的“公募”与“私募”界限的划分,使得传统的线下筹资活动转为线上,单纯的线下私募也会转变为“网络私募”,从而涉足传统“公募”的领域。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募”与“私募”的界限模糊不清,使得股权众筹很可能触及法律的红线。2、存在投资欺诈的风险。我国的众筹多采用“领投+跟投”的投资方式,由富有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人作为领投人,普通投资人针对领投人所选中的项目跟进投资。在信息不对称、存在羊群效应,特别是监管缺失的情形下,领投人与融资人之间会恶意串通,形成对跟投人进行欺诈的风险。3、公司(项目)估值困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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