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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干事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教学干事是教务处、督导室、教学部、教研室和任课教师等各个教学管理环节之间的重要联系人,是教务处等各职能部门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通过考核,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水平、工作效率,使教学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效率。二、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公开、客观性原则;坚持重效果,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三、组织领导教学干事工作量化考核在学校教学工作考核小组的领导下,由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四、考核对象教学干事。五、考核方法由督导室主任、教务处处长、教学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对教学干事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时效性、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打分,考核的得分为所有考评人员评分的平均值。考核用表及评分标准见附表。六、考核内容主要为教学干事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时效性、工作质量和相关工作成绩。提交个人总结。七、考核结果(一)每学期根据量化考核结果排出名次,以作为对教学干事工作的评价依据。(二)每学年综合平均两学期的教学干事成绩排出学年名次,据此按总数25%的比例评选优秀教学干事。颁发“优秀教学工作者”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附表:教学干事工作考核表(——学年第学期)部门:姓名:考核项目及分值评价标准得分工作态度(20分)1.有工作热情,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思考问题,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吃苦耐劳,对工作任务不推诿、不延误;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服从意识。工作纪律(20分)2.遵守工作规程、组织原则;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不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特殊情况者,要能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工作时效性(20分)3.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上报各种材料且符合要求;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检查等活动。工作质量(40分)4.熟悉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各专业的教育教学规律和培养计划,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10分)。5.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对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10分)。6.在主管领导的安排下与教务处、督导室、各教学部、教研室互相配合,做好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10分)。7.无教学责任事故发生,意外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积极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10分)。相关工作成绩(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8.积极研究教学管理工作,每学期较上一学期开展工作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分别加2-4分。9.出色完成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安排的岗位职责之外的工作任务,酌情加1-2分。10.有上述加分条款之外的其它突出工作成就,酌情加1-2分。合计
本文标题:教学干事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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