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浅析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
第1页共7页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第22次研讨会论文浅析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摘要: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同其他形式的监督相比,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其实质是对其他国家机关权力的制约,以保障国家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运转。在严格依法监督的前提下,探索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推进法治建设和幸福广东创建。2007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监督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同时,也对各级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更有效地开展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重大课题。关键词:乡镇人大;推动法治建设;人大监督;有效途径1.以党委工作为中心,突出人大参政特色,发挥人大职能作用1.1主动参与经济建设,实现人大职能作用第2页共7页乡镇人大积极围绕本镇经济发展大局,努力探索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制定好人大年度计划,落实好人大工作措施,安排好人大工作任务,不断提高人大在经济建设中的参与和贡献率。乡镇人大始终要与乡镇党委同心、同步、同调,主动为政府分忧,积极为民代言,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困难面前不退让,大胆负责不越位,求真务实见成效,真正做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乡镇人大主席要发挥积极参与经济发展、社会维稳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决策、安排和落实的全过程,积极鼓励人大代表走创业路,做创业人,发挥人大代表的示范作用,为本地经济的加速崛起推波助澜。1.2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中发挥作用乡镇人大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着力推进建设幸福广东的新环境。围绕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和谐文化,在完善村务民主管理等方面,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帮助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和谐因素,推动相关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另外,乡镇人大在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有必然的责任。1.3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优化党委政府工作对乡镇政府工作实行监督是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通过代表视察调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第3页共7页问题,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通过建立议案、建议交办机制,提高监督的权威性,通过制定和完善乡镇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代表议事制度,使广大代表敢于善于监督、有针对性监督,从而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一是适时安排针对性答复,即安排政府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答复代表议案和建议,面对面接受代表质询,促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二是组织负责人在乡镇人代会期间进行述职,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三是针对乡镇进行专题的视察调研活动,乡镇人大应重点对农村合作医疗办理、土地流转、农民工就业、教育、卫生事业等方面开展专项调查,形成可行性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实施。2.乡镇人大在实际监督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及成因2.1在建设法治社会中,人大监督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相对比,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相差甚远。具体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如对财政预算、社会计划监督,因诸多的因素,往往只走走形式,各种指标是否科学合理,难以深入审查,使监督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在乡镇人大机构中,绝大多数的监督只注重形式的庄重和程序的合法,很难有效解决一些实质性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民生问第4页共7页题,常因缺乏深层次的了解及相关处置措施而得不到解决。三是建议多,强制性监督少。在乡镇人大,由于受很多因素限制,不敢监督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审议工作、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运用广泛,导致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和罢免等强制性监督方式形如虚设。2.2人大监督认识不到位导致形成“三多三少”2.2.1从社会整体来看,人们的民主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有相当多的群众习惯上认为只有党委、政府才是领导机关,对人大机构的权力认识不到位,另外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仅为自己自身的根本利益而不主动行使人大的监督权力。在乡镇的党政部门干部对权力机关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也存在偏差,认为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多此一举,只需要走走形式,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的监督,甚至认为人大监督就会削弱党的领导,偏离党的绝对领导,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给予切实的重视、支持和配合。长期以来,许多工作都是“党委决定,政府去办”,或者党委、政府共同决定,实践中,如果党委或者某个领导人决定的事出现了错误,人大监督想给予纠正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这样,作为接受党委领导,监督政府工作的人大机构在行使监督权时就会陷入一个“两难”境地,直接削弱了人大的监督权。2.2.2人大监督对公、检、法等政法口的牵涉层次多。正常情况下,公、检、法等政法口是由党委所属政法委直接第5页共7页领导,问题都是政法委协调解决,同时,法院要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检察院必须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这样,人大监督司法机关的工作就牵涉多,开展监督工作难度就大了。2.2.3人大自身建设未完善导致监督机能薄弱。主要体现在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与所肩负的监督职责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由于人大代表在选举时过分强调代表构成比例而忽视其执行职务的素质,造成一部分代表的政治理论和文化水平较低,缺乏议政能力,不能很好地代表选民的意志和利益,由于受人大代表文化程度和活动范围的影响,履行职务的能力与法律和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政治活动能力差,很难对“一府两院”提什么意见。另外,还有些人大代表意识淡薄,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愿不敢对“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监督。3.在建设幸福广东的大环境下,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3.1提高社会对人大监督的认识,为人大监督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监督法》,用法律来规范人大的监督行为。建议把人大的地位、性质、作用的宣传列入党委宣传工作的重要日程,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经常、适时地进行宣传,形成庞大的宣传网络和强大的宣传声势,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第6页共7页都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宣传,一方面使群众真正深刻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当家作主的“主人”意识,积极支持人大的监督;另一方面,增进“一府两院”各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对人大监督职权及其作用的了解,树立“公仆”观念,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3.2正确处理好党委、政府的关系,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乡镇基本权力要克服领导工作中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凡应由人大作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党委就重大问题形成决策意见,通过人大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再由“一府两院”去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运作,使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人大行使职权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党委的领导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最终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3.3健全有关法规制度,完善监督工作程序,确保人大监督的有效行使。人大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必须做到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乡镇人大要做好监督工作,一是对已制定的监督方式和工作制度,如审议工作报告、询问、质问、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作进一步完善,细化操作程序。二是在乡镇实践工作中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如广泛运用述职述廉、执法检查等手段。最后,在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乡镇人大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争取党委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一第7页共7页府两院”的联系,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素质,坚定信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抓住重点、难点和热点。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树立人大的权威,提高监督实效。在新时期下,人大要有所作为,要始终胸怀全局、服从全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创新大局中看问题、想事情、办事情,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促进各项社会主义事业更好地发展。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人大方面相关资料。
本文标题:浅析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5282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