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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论我国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学生学号12221040112学生姓名马浩东指导教师张影二级学院文法学院专业班级法学121班完成时间2016年4月30日浅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I摘要P2P网贷是依托互联网平台产生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进入我国后,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独特的金融、法律环境为其高速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土壤。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P2P网贷平台因为行业自律的缺失、法律监管和制度规范的不健全而频繁发生诸如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平台跑路等风险性事件,呈现出良莠不齐的发展现状,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想要发挥P2P网贷的优势作用,既要肯定其金融改革创新的一面,也要持谨慎的态度,加强法律监督与制度规范。本文尝试从我国P2P网贷平台的发展现状出发,介绍其具有本土化特征的纯信息中介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债权转让模式和保本保息模式,分析不同模式背景下网贷平台与各方的法律关系,研究和整理其引发的相关法律风险,并在并在总结美国P2P网贷平台监管经验的的基础上,对我国P2P网贷平台的风险防控和法律监督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分析和法律建议。关键词:P2P网贷平台;法律风险;法律监督;风险防范;浅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IAbstractP2Ponlinelendingisanewfinancingformrelyingontheinternet.AfterenteringChina,thehugemarketdemandanduniquefinancialandlegalenvironmentprovidesrichsoilforitsrapiddevelopment.However,undertheconditionofmarketeconomyP2Ponlinelendingplatformbecausetheself-disciplineoflackofnorms,andthelegalandregulatorysystemisnotperfectandthefrequentoccurrenceofsuchillegalfund-raising,pyramidscheme,footplatformetc.theriskevents,showingamixeddevelopmentstatus,affectingthehealthydevelopmentoftheindustry.SowanttoplaytheadvantagesofP2Ponlinelendingplatforms,itisnecessarytostartfromthelegalsupervisionandinstitutionalnorms.ThisessayfirstintroducesthecurrentsituationofP2PonlinelendingplatformsinChina,focusingonitspureintermediarymodel,onlineandofflineintegrationmodel,credittransfermodel,principalandinterestpreservationmodelandtheirlegalrelations.Theessayalsoanalysesandsummarizestherelevantlegalrisksitmaycause.Finally,basedonthecomparisonwiththeAmericansupervisionofonlinelendingplatform,theessayputsforwardtargetedlegalanalysisandsuggestionsfortheriskcontrolandlegalsupervisionofP2PonlinelendingplatforminChina.Keywords:P2Plendingplatform;legalrisk;legalsupervision;riskcontrol浅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1P2P(PersontoPerson)网贷是指法律地位平等的借贷双方当事人依靠互联网平台实现资本融通的借贷模式。传统意义上,P2P网贷平台作为借贷关系的中间人,凭借互联网平台发挥信息发布和资本筹集功能,通过匹配借贷双方信息、撮合借贷双方意愿达成信贷交易,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作为盈利。P2P作为现代金融的新生事物,将网络技术和民间资本融合,提供了网络金融服务的新思路,使个人和中小企业摆脱了从传统商业银行进行融资的难题,同时也为有闲散资金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了理财新方向。其合理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民间借贷资本合理流动与供求平衡,也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征信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一、我国P2P网贷平台概述(一)我国P2P网贷平台发展现状在我国,自首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诞生后,这种新型信贷模式便呈现出迅猛的扩张势头。根据网贷之家2015年主导发布的《P2P网贷行业年报》显示,2015年网贷平台的增长数量和成交额再创历史新高,运营平台总量达到了2595家,成交额为9823亿元。[1]近年来网贷平台数量和成交额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1]《2015年P2P网贷行业年报》,访问网址:;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2月20日.浅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2随着P2P网贷成交额稳步提升,其在整个社会的影响面逐步扩大,人气飙升。P2P网贷的迅猛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扶持,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已被列入“十三五”规划、高层多次发言表示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这预示着P2P网贷平台发展已经步入新时代,拥有广阔前景。P2P网贷的火热发展和每每发生的跑路事件、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形成了鲜明对比。根据2015年度《P2P网贷行业年报》显示全年问题平台数量是2014年的3倍多,达到896家。其中6月、7月、12月这3个月份的问题平台数量之和居然了超过2014年全年问题平台总和。究其原因,首先是2015年大量新平台上线,导致各平台之间竞争更为激烈,众多平台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同时受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影响,不少平台亏损歇业。其次是随着2015年底监管细则的落地,大量违规平台加速跑路也进一步增加了问题平台数量。作为金融创新的新生物,P2P网贷平台在降低借贷成本、活跃民间资本和稳定国内金融市场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可是激烈的市场竞争、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和制度规范的缺失致使许多P2P网贷平台脱离纯中介模式,出现了模式的异化和细分,在此期间法律风险也逐渐暴露。浅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3(二)我国P2P网贷平台四种典型业务模式经过9年的快速成长,我国P2P网贷平台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调整各自业务模式和风险控制能力,并结合本土市场特点进行了一系列改进和创新,逐步摆脱业务同质化,不断涌现出新的模式。不同模式对于信用贷款业务由于平台的参与程度不同而差距明显。本文从以下几个角度对目前市场模式进行介绍:1.纯信息中介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网贷公司只负责提供交易平台和制定交易规则,充当借贷双方的“牵线人”,不参与具体交易,交易的达成由借贷双方通过竞标的方式自行决定,出借人承担全部的交易风险。这种模式要求投资人具备一定的判断风险意识和承担风险能力,一旦出现逾期,只有靠自身追款或承担损失,平台本身不承担责任。拍拍贷是其中的典型代表。2.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平台在决定借款前会对借款企业进行线下走访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借款人的收入状况,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等等。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投资者,供投资者做参考。当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被许多P2P网贷公司所采用。P2P网贷公司在线上主攻理财端,将借贷交易中吸引投资人,公开贷款项目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服务等多项环节放在线上,将借款来源、信息审查和后续管理等环节放在线下,按照传统方式审核和管理[1]。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在确定放贷前,平台会通过采取面谈、入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多方面的真实情况。3.债权转让模式债权转让模式由北京宜信财富初创,在该模式下借贷双方并不直接签订借款合同,而是第三人先行满足借款人的资金需求,然后第三人将债权的金额和期限拆分、错配,包装成理财产品转让给投资人。如在宜信宜人贷操作流程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往往充当第三人,他将资金借给借款人后即拥有对借款人的债权,然后将债权包装成多种组合的理财产品供众多在线投资者选择,从中间赚取利息差。具体为:宜信收到贷款需求后,实控人先把款项打给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分期付款。然后,宜信公司将这笔债权划成各种短期期限和不同利率水平的理财产品,供广大投资者在[1]傅一帆.社会网络视角的P2P平台机制设计研究——以Prosper平台为例[D];浙江大学学报.2015(09).浅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4线挑选,达到赚取利差的目的。因此,债权转让的本质就是拆分债权,然后进行分别转让,这种做法极易形成金额庞大的资金沉淀亦或资金链断裂。[1]4.保本保息模式这种模式是在其它业务模式的基础之上提供本息保障计划。这是在中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完善的现状下产生的具有强烈本土化特征的模式。由于国内投资者并不能达到国外投资者水平,对风险识别和防范的能力均不够成熟,P2P从进入中国的那一天起便进行了异化以适应国内市场,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提供本息保障。P2P网贷平台往往将保障收益看做吸引客户资源的一大利器,答应要是借款人出现不能及时偿本付息的情形,将由网贷平台或第三方担保承担保证还款责任。[2]在平台自身担保的情况下,平台一般利用自有资金或仿照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专设风险备付金,风险备付金的提取是充分借鉴了传统银行业务中风险准备金提取的模式而建立的。通过提取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来作为借款违约情况下的资金垫付。而在担保公司承保的情况下,担保公司承担对贷款标的物进行严格审核的职责,然后再决定是否给予承保。二、我国P2P网贷平台法律关系及法律风险分析(一)我国P2P网贷平台法律关系分析我国P2P网贷平台的运行一般分为集资、放贷、担保、回笼资金、归还本息五个步骤,涉及五大法律主体:出资人、贷款人、平台、担保方以及第三方托管机构(如下图所示)。[1]祝瑜敏.我国P2P网贷的新型模式[J].法制与社会.2015(13):92-93.[2]杨振能.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行为的法律分析与监管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5(11).浅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5首先,P2P网贷是互联网+民间借贷,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是基础性法律关系。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与此同时根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利息不予保护。其次,P2P网贷的最初的法理来源是《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对居间合同关系的规定,其为借贷双方当事人提供金融中介服务,促使双方达成借贷合同,从而收取服务报酬。此时,投资人、借款人与平台之间当然是居间法律关系。最后,目前许多平台已经脱离了信息撮合的纯中介模式,债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了债权转让的法律关系。按照《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特定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同的权益。保本保息模式中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涉及到了担保法律关系,受《担保法》的约束。(二)我国P2P网贷平台法律风险分析2011年8月,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指出了我国P2P网贷平台存在的多项风险与隐患,这是我国政府部门首次正面回应P2P网贷的风险。2014年6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P2P网络借贷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四条红线。2015年7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多部门共同发布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不仅
本文标题:论我国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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