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2018设计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设计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1概述设计是人类的创造性智慧应用王计创造的方法、发生及安用于物质产品与精神产品生产的行为。设计学以设计行为为对象,研究设设计发生及发展的规律生活的各个领域,设计学因此而成为设计应用与传播的创新。现代设计日益广泛地渗透于社会生产与学科。设计学培养具有地成为一个强调多种学科知识交叉、学术探索与实践创新并重的综合性应用创新人才。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综合的创造思维、领先的审美判断以及科学的工作方法的高层次适用专业范围2.1专业类代码设计学类(1305)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艺术设计学(130501)视觉传达设计(130502)环境设计(130503)产品设计(130504)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公共艺术(130506)工艺美术(130507)数字媒体艺术(130508)(具体参照“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艺术与科技(130509T)3培养目标3.1专业类培养目标设计学类专业培养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科学的理性精神、领先的审美判断、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设计思维、表达、沟通和管理技能,能从事设计研发、推动专业发展、承担设计教育、相关研究工作,具备自主创业能力,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设计专门人才,以及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多种需要的复合型应用人才。3.2评估与修订各高校应根据各自的办学定位、专业开办的历史及现实条件的差异,总体依照国家标准,评估及确定符合办学条件及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设计教育类型及人才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应根据发展的需要、条件的变化,定期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和完善。4培养规格4.1学制与学位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4年总学时数应不低于2600学时;每学年学时数应为700学时左右,每学期学时数应为350学时左右;每20学时计1学分,4年总学分应控制在160学分之内。学生通过学习各门课程修满总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可获准毕业;毕业环节完成并经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各高校可根据专业需要及各自教学实际,适当调整基本学制及学分总数,允许学生在3~6年内完成学业,并规定学生毕业、学位授予标准及申请学位年限。4.2素质要求本专业类学生应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强烈的服务社会意识、责任意识及创新意识;具备自觉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敏锐的时代意识;在掌握本专业类学科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为完备的、符合专业方向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协同能力;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审美能力和严谨务实的科学作风;身心健康,能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4.3知识要求系统掌握设计学的基础核心及本专业核心知识;了解设计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性和国内外设计学界最重要的理论前沿、研究动态,以及设计学基本研究方法;能够运用艺术、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观察和认识设计问题,具备定的哲学思辨能力和文学素养;对相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4.4能力要求了解所学设计学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并掌握一定的创新创业基础技能,掌握设计创意、表达、沟通、加工的基本方法,掌握文献检索、设计调查、数据分析等基本技能及研究报告、论文撰写基本规范;能基本胜任本专业领域内一定设计项目的策划、创意、组织及实施;具备相应的外语、计算机操作、网络检索能力;可用1门外语熟练进行学术检索与信息交流,能够查阅和利用相关的外文资料;具备制作图形、模型、方案,运用文献、数字媒体以及语言手段进行设计沟通及学术交流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性传播、普及与应用设计知识的能力。此外,设计学类的不同专业应加强针对各专业领域特定内容的知识传授及能力训练。艺术设计学专业应加强对中国及世界各国设计发展史及相应社会历史文脉的了解,具备研究问题形成较高质量文本的专业写作能力;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应加强印刷、包装、媒体传播等领域的视觉规律研究及设计表现的学习及实训;环境设计专业需掌握环境设计方法,具有手绘、计算机多媒体的综合设计表达能力;产品设计专业应加强产品设计程序与生产工艺过程的专门知识学习及实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应加强各种纺织材料、衣着佩饰的设计和生产工艺的学习及实训;公共艺术专业应加强景观、雕塑、壁饰、装置等领域的设计及工艺要求的学习与实训;工艺美术专业应加强传统工艺及现代手工艺的设计手法与材料工艺的学习与实训;等等。5课程体系设计学类专业教学以设计行为为研究对象,广泛汲取各相关学科知识、理论与方法,构成设计学类专业课程体系。*5.1课程体系总体框架设计学类专业课程体系主要由通识教育、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三类课程组成。通识教育课程为公共基础课程,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理论、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理工类以及艺术、体育、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等课程。基础教育课程为各设计类专业通用的公共专业基础课程,主要由基础理论教学和基础实践教学两部分课程构成,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设计方法及创新理论等知识体系。专业教育课程为专业知识传授及能力训练课程,由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组成,内容包括各专业领域的课堂授课、社会实践、岗位实训和职业实习(包括面向生产与市场的应用实践性课程以及社会活动)等。专业选修课程由反映本专业类学科前沿、学术特色以及具有应用价值的知识单元构成。选修课程的课程程结构应能假盖本专业类知识体系的主要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及知识点:应能有助于不同专业的学生通过课程自选建立更为完整的知识结肉和更具差异性的能力体系;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国内外学术交流及学生交换计划,拓展选修范围与课程内容的多层次性,直至发展为多种形式和面向的联合培养、跨文化教育方式。课程体系中须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基础教育课程注意打通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在总学分中,专业教育类课程占比应不低于60%。5.2课程设置5.2.1理论教学课程设计学类专业理论教学课程是开展各专业领域教育、培养完整设计人格的重要基础,除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基础理论课程外,设计学类专业应开设体现专业教育要求的理论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联系,并且始终关注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艺术素养与学术素养的全面培育和养成。5.2.2通识类课程通识类课程主要包含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理工类、艺术、体育、外语、计算机应用教育等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人文意识、公民意识、责任意识、科学意识和艺术品位。除教育部规定开设的课程之外,有条件的学校应开设包括中外文化通史、艺术史、科技史、美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内容的通识课程;不同专业的学生修读人文社会科学类或理工科技类课程一般应不少于2门;设计教育方向学生须修读教育学或心理学基础理论等教育师范类课程。若修读与本专业重复和相近的课程,则不计人通识学分。5.2.3基础类课程基础类课程由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基础课程两部分组成。公共基础课程主要指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大学体育等。专业基础课程教育是学生进入专业学习的基本能力教育,主要包括各设计类专业通用的专业基础知识课程、基本理论课程与基本技能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中外设计史(含专业设计史、地域设计史等)、设计概论、设计方法、造型基础、设计表现、设计技术(含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思维、创新理论等。5.2.4专业类课程专业类课程主要指反映学科前沿和学校特色、深化专业知识的课程,是设计类各专业设置的核心课程。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设定反映本院系本专业内涵特征及教学所长的系列课程。如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可包括:视觉传达设计方法(图形与文字、编排与版式、印刷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创意(象征与符号、装饰与图案、图形与影像)、视觉传达设计应用(出版与包装、展示与陈设、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传播(标志与色彩、品牌与形象、传播与策划)等。环境设计专业课程可包括:建筑与景观设计(建筑设计方法、景观设计方法)、空间与环境设计(室内空间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技术与方法(设计表现技法、人机工程学、设计制图、模型制作、照明技术)、环境与社会(建筑及环境设计调研、数字化环境及数字建筑、建筑设计及工程软件)等。产品设计专业课程可包括: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产品设计表现、产品模型与制作工艺、产品设计调查与研究方法、数字化设计及3D打印技术等。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课程可包括:服装设计与表现(服装设计方法、服装画技法)、服装材料及工艺(织物、面料、裁剪、结构、打版、配件)、服装品牌与市场策略、佩饰设计及工艺等。公共艺术专业课程可包括:公共空间设计、公共景观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室内外陈设艺术品创作设计、公共符号与视觉传达设计等。工艺美术专业课程可包括:传统及现代手工艺材料(纤维、染织、陶瓷、玉石、漆艺、竹木、金属、纤维、玻璃等)、传统及现代手工艺设计、传统及现代手工艺制作、传统及现代手工艺研发等。在上述课程中,分别结合设计思维与方法、设计审美与文化、设计技术与工程、设计管理与营销四大知识领域展开教学与研究。此外专业课程建设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引导高校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5.2.5必修课与讲座各设计学类专业教学单位应将选修课程和讲座的开设视为设计学专业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有利于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全面修养和增强自主学习能力的原则,科学设定选修跨专业、跨院系、跨院校、跨文化单元课程与讲座制度。选修课程可分为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两种。限选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程内容的深化和延伸,学分安排在20学分左右。任选课程是与专业相关的知识补充,可安排10学分左右。每门课程学分以2~4学分为宜。5.2.6实践类课程设计学类专业必须重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高度结合,强调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的适当配比;推进学校教学与社会教学的深度融合;实践类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设计学类专业开展的实践教学类型包括专业类实验(工作室、实验室)课程、专业类社会实践、专业类实训、专业类实习以及毕业设计(创作)与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等内容。(1)专业类实验(工作室、实验室)课程设计学类专业实验(工作室、实验室)课程的内涵由设计学的学科特性所决定。尽管设计学教学活动的全过程都强调理论与实践的交叉结合,但设计学类专业的工作室及实验室课程仍有予以足够重视和独立配置的必要。设计学类专业的工作室、实验室课程是本专业类学生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部分,也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工作室专业类课程采取基本理论教学与研究性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和全程参与;以案例教学法为主轴,根据不同专业组织具有案例教学特征的单元内容展开专业技能训练;实验室专业类课程则根据本类专业领域特征相关前沿技术、创新项目展开实验性教学与研究。(2)专业类社会实践专业类社会实践是设计学类专业课程教学中的组成部分,通常组织较短而务实的校外活动,以实现深化课堂教学内容的目的。社会实践教学内容包含美术馆、博物馆考察,设计市场及企业机构的参观见习,城乡社会调查,以及专业教学课程中的乡村写生、基层采风等。(3)专业类实训专业类实训是指以专业体验为出发点,在校内外设置实训基地,创建全过程学习平台,在专业教师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掌握1门专业工作技能的学习方式。专业类实训以有利于学生获得真实工作体验、提高专业适应能力为原则,以实际应用中提高专业认识为方法,帮助学生形成符合社会需求的基本工作能力、社会人文素养以及实践创新能力。实训方式包括项目实训、
本文标题:2018设计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532021 .html